商标显著性理论与实践中的分歧
2021-02-16TRIPS协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句规定“此类标记,特别是单词,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案的成分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任何此类标记的组合,均应符合注册为商标的条件”。结合该款第一句的表
商标显著性与商标功能的关系(3)
2021-02-16商标所具有的指示商品来源功能、质量保证功能、投资(广告)功能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关系。对消费者来说,选择特定商标的商品是因为它源于特定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而源于特定的经营者意味着
广告语商标显著性的判断(1)
2021-02-16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结合构成的商标是传统商标,它们使用范围最普遍,存在的历史最悠久,相应的理论也最成熟。在商标审查过程中,一般适用上文所述的商标显著性判断规则在此不再赘述。从目前
商标显著性与商标功能的关系(1)
2021-02-16商标显著性成为商标权获得保护的理论基础,商标保护的内容在于维护其显著性,由此也必然要求商标显著性是取得商标权和维持商标权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具有显著性,商标权将被撤销。商标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逐渐成为商标权保护的理论基础
2021-02-16商标显著性逐渐成为商标权保护的理论基础从20世纪初期开始,商标的功能不再局限于指示商品来源,它开始具有多重功能,如代表一种文化、一种体验,成为身份、品味的象征等。商标功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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