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路限高阻拦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交通安全辅助设施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道路限高阻拦带。
背景技术:
目前,道路上限高杆横梁普遍采用硬质结构制作,在受到超高车辆撞击时容易造成严重的损毁,同时对超高车辆的车厢也造成较大破坏,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道路限高阻拦带,该阻拦带在有超高车辆强行通过时,能够避免车厢的损坏和人员伤亡。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道路限高阻拦带,包括主立柱和阻拦带。所述主立柱的数量为两个,两个主立柱分别设于道路两侧。两个主立柱顶端之间设置有横梁。所述主立柱的上部设置有转向器,所述转向器上设置有转向体、横向导孔和竖向导孔。
所述转向器包括左转向器和右转向器。
所述左转向器安装于被拦截车辆行驶方向的左侧主立柱限高位置;所述右转向器安装于被拦截车辆行驶方向的右侧主立柱限高位置。
所述阻拦带通过道路两侧的左转向器和右转向器悬挂于两主立柱之间的限高位置。
所述左转向器和右转向器为对称设计,采用对称设计的转向器可以非常方便的对阻拦带进行方向转换。
所述阻拦带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弹簧。所述弹簧另一端固定于地面。
进一步的,所述阻拦带外层采用柔性材料制作,内置钢丝等抗拉材质。所述阻拦带具有一定的宽度。
进一步的,所述转向器上设置有若干预留安装孔。
进一步的,所述主立柱下端对称设置有两个斜立柱。所述斜立柱下端固定于地面。
进一步的,所述主立柱与转向器之间的连接方式为直接焊接。
进一步的,所述主立柱与转向器之间的连接方式也可以通过预留安装孔安装。
进一步的,所述阻拦带的外表可涂上明显警示颜色,提醒司机注意限高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采用弹簧作为拉伸工具,可以逐步吸收撞击力,避免车厢的损坏和人员伤亡,当车厢退出后可自动恢复原状,保证长久重复使用。
2)采用一定宽度的阻拦带作为阻拦工具,具有强度大柔性好特点,且阻拦带与车厢接触面大,不易滑落。
3)采用对称的转向器对阻拦带进行方向转换,安装简单造价低,可以直接焊接在主立柱上,或通过预留安装孔安装在主立柱上。
4)采用对称的主立柱设计,每个主立柱两侧有斜立柱支撑,顶端有横梁相互连接,保证结构的牢固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左转向器不同视角结构示意图;
图3为右转向器不同视角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主立柱,2-横梁;3-阻拦带,4-弹簧,5-斜立柱,6-左转向器,6-1横向导孔一,6-2竖向导孔一,6-3预留安装孔一,6-4左转向体,7-右转向器,7-1横向导孔二,7-2竖向导孔二,7-3预留安装孔二,7-4右转向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描述:
如图1-图3所示,一种道路限高阻拦带,包括主立柱1、横梁2和阻拦带3。
主立柱1的数量为两个,分别设于道路两侧。两个主立柱1顶端之间设置有横梁2。
主立柱1的下端对称设置有两个斜立柱5。斜立柱5下端固定于地面。
主立柱1顶端的横梁2和下部对称设置的斜立柱5用于加强整个结构的稳定性和强度。
两个主立柱1的上部分别设置有左转向器6和右转向器7,连接方式可以为直接焊接,或通过预留安装孔安装。
左转向器6安装于被拦截车辆行驶方向的左侧主立柱1限高位置;右转向器7安装于被拦截车辆行驶方向的右侧主立柱1限高位置。
阻拦带3设于左转向器6和右转向器7之间。从而将阻拦带3通过左转向器6、右转向器7悬挂于限高位置。
左转向器6上设置有左转向体6-4、横向导孔一6-1、竖向导孔一6-2和若干预留安装孔一6-3。
右转向器7上设置有右转向体7-4、横向导孔二7-1、竖向导孔二7-2和若干预留安装孔二7-3。
左转向器6和右转向器7为对称设计,采用对称设计的转向器可以有效同时对阻拦带进行方向转换。
阻拦带3的两端分别设置有弹簧4。弹簧4另一端固定于地面。可根据道路车流情况选用拉伸力和拉伸长度适量的弹簧。
阻拦带3外层采用柔性材料制作,内置钢丝等抗拉材质。阻拦带3具有一定的宽度,增加摩擦力,采用一定宽度的阻拦带作为阻拦工具,具有强度大柔性好,阻拦带与车厢接触面大,不易滑落。
阻拦带3的外表可涂上明显警示颜色,提醒司机注意限高要求。
使用时,将两主立柱1固定于道路两侧的地面,将斜立柱5的下端固定于地面;将左转向器6安装于被拦截车辆行驶方向的左侧主立柱1限高位置;右转向器7安装于被拦截车辆行驶方向的右侧主立柱1限高位置。将阻拦带3下端的弹簧4沿主立柱1固定于地面。此时阻拦带3处于道路的限高位置处。当有超高车辆强行通过限高阻拦带3时,车厢顶部撞击阻拦带3瞬间撞击力很小,对车厢顶部的损害也很小,随着车厢牵引阻拦带3继续向前移动,连接阻拦带3的弹簧4会发生形变产生拉力,使阻拦带3的拉力逐步增大,最后完全吸收车厢的撞击力,避免车厢的损坏和人员伤亡。当车厢退出后,弹簧拉回阻拦带恢复原状。
上述实施例只是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举例说明或解释,而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制,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修改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包含这些修改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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