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家具桌内置的气杆底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气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家具桌内置的气杆底座。
背景技术:
目前,气杆用于支撑和调节支撑的高度,利于人们日常生活的使用,一般气杆用于椅子上便于椅子的调节,随着科技不断的进步和发展,气杆应用在各种家具中。
在家具桌的使用过程中,传统的家具桌固定安装无法进行高度调节,不利于提高人们日常使用时的便捷,传统的家具桌无法调整,无法根据不同人群的使用去进行调节,为了解决上述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一种家具桌内置的气杆底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家具桌内置的气杆底座,通过支撑壳与固杆架之间设置有调节机构,在桌板使用过程中,可对桌板进行高度的调节,利于使用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调节,大大提高使用时的便捷,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家具桌内置的气杆底座,包括基板、支撑壳、固杆架和桌板;
基板顶端的中部固定有支撑壳,支撑壳的内部固定有托板,托板的顶端设置有气杆,气杆内置有调节杆,调节杆贯穿于支撑壳的顶端,调节杆的顶端设置有调距按钮,调距按钮贯穿于固杆架的底部,固杆架的顶端固定有桌板;
固杆架底端的四角固定有限位杆,支撑壳顶端的四角开设有杆槽,限位杆插接于杆槽的内部,固杆架的右侧开设有把槽,把槽内置有转杆,转杆上固定有抵杆,抵杆的右端固定有把手。
优选的,抵杆的左侧位于调距按钮的正上方。
优选的,固杆架呈u形状,支撑壳呈方形状。
优选的,限位杆与杆槽的尺寸相匹配。
优选的,转杆的两端分别插接于把槽内部的两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壳与固杆架之间设置有调节机构,在桌板使用过程中,可对桌板进行高度的调节,利于使用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调节,大大提高使用时的便捷。
2、本实用新型通过固杆架底端的四角固定有限位杆,支撑壳顶端的四角开设有杆槽,限位杆插接于杆槽的内部,利于提高固杆架与支撑壳连接处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家具桌内置的气杆底座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家具桌内置的气杆底座的固杆架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板;2、支撑壳;3、托板;4、气杆;5、调节杆;6、调距按钮;7、固杆架;8、把槽;9、抵杆;10、桌板;11、限位杆;12、杆槽;13、转杆;14、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用电器的型号仅是参考,可以通过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换功能相同的不同型号用电器,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照图1-2,一种家具桌内置的气杆底座,包括基板1、支撑壳2、固杆架7和桌板10;
基板1顶端的中部固定有支撑壳2,支撑壳2的内部固定有托板3,托板3的顶端设置有气杆4,气杆4内置有调节杆5,调节杆5贯穿于支撑壳2的顶端,调节杆5的顶端设置有调距按钮6,调距按钮6贯穿于固杆架7的底部,固杆架7的顶端固定有桌板10;
固杆架7底端的四角固定有限位杆11,支撑壳2顶端的四角开设有杆槽12,限位杆11插接于杆槽12的内部,固杆架7的右侧开设有把槽8,把槽8内置有转杆13,转杆13上固定有抵杆9,抵杆9的右端固定有把手14。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通过支撑壳2与固杆架7之间设置有调节机构,在桌板10使用过程中,可对桌板10进行高度的调节,利于使用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调节,大大提高使用时的便捷。
其中,抵杆9的左侧位于调距按钮6的正上方。
其中,固杆架7呈u形状,支撑壳2呈方形状。
其中,限位杆11与杆槽12的尺寸相匹配。
其中,转杆13的两端分别插接于把槽8内部的两端。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对桌板10进行高度调节,拉动把手14,使用把手14带动抵杆9下压调节杆5顶端的调距按钮6,抵杆9基于转杆13进行转动,从而启动气杆4进行高度的调节,气杆4将对固杆架7进行上顶或收缩,从而带动桌板10进行高度位置的改变,同时固杆架7底端四角固定有限位杆11插接于支撑壳2顶端四角开设的杆槽12内,从而大大提高气杆4支撑固杆架7的稳定性,提高桌板10支撑的稳定,利于人们正常的使用,较为实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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