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地板的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
背景技术:
竹地板是一种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竹地板以其天然赋予的优势和成型之后的诸多优良性能给建材市场带来一股绿色清新之风。竹地板有竹子的天然纹理,清新文雅,给人一种回归自然、高雅脱俗的感觉。它以天然优质竹子为原料,经过二十几道工序,脱去竹子原浆汁,经高温高压拼压,再经过多层油漆,最后红外线烘干而成。
竹地板由于生长时直径相对较小,受阳光照晒面积较小,因此所得竹地板具有色差小、颜色均匀的特点。目前现有的竹地板颜色均匀而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为使竹地板满足多样化的要求,通过在竹地板的表面增加涂层来实现,这种方式下,由于图案附着在竹地板表面,容易脱落而影响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使竹材中的有机物如糖、淀粉、蛋白质等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分解,使真菌等虫类失去营养来源,同时又将附着在竹材中的虫卵及真菌杀死,保证了竹片的加工质量,从而使制备的竹地板有更好的强度和硬度,同时不易发霉,并可有效防蛀,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原料制备;
s2:毛条烘干;
s3:浸胶;
s4:捆扎;
s5:制备麻花状方料;
s6:使用砂光机对麻花板状料进行砂光处理后,进行四面刨包括定宽、开背槽,双端铣包括横向、纵向开榫,再进行多层漆喷涂处理,得到麻花竹地板。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原料制备包括:
将采购的原竹截断、开片成同等规格大小的竹片,打平竹节,铣除竹片部分竹青、竹黄,将处理后的竹片放入防腐液中浸泡。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毛条烘干包括:
除去竹片中的糖分和脂肪,增强竹片的硬度和强度,将本色毛条、碳化毛条分别经过烘房烘干或在晾晒架上晒干,使毛条内的水分比在10%以下。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浸胶包括:
使用浸胶装置将本色毛条、碳化毛条分别在容有粘合胶的浸胶池内进行泡胶,在毛条充分泡胶后,将本色毛条、碳化毛条使用双层传输式烘箱进行烘干至水分比7-15%,得到本色胶水条、碳化胶水条。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喷涂包括先对竹地板粗品的企口喷漆,之后对竹地板粗品表面分别依次进行3次上底漆、光固化、磨底漆处理,得到麻花竹地板成品。
本发明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者优点:
1、使竹材中的有机物如糖、淀粉、蛋白质等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分解,使真菌等虫类失去营养来源,同时又将附着在竹材中的虫卵及真菌杀死,保证了竹片的加工质量,从而使制备的竹地板有更好的强度和硬度,同时不易发霉,并可有效防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为了更好地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原料制备;
s2:毛条烘干;
s3:浸胶;
s4:捆扎;
s5:制备麻花状方料;
s6:使用砂光机对麻花板状料进行砂光处理后,进行四面刨包括定宽、开背槽,双端铣包括横向、纵向开榫,再进行多层漆喷涂处理,得到麻花竹地板。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所述原料制备包括:
将采购的原竹截断、开片成同等规格大小的竹片,打平竹节,铣除竹片部分竹青、竹黄,将处理后的竹片放入防腐液中浸泡。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所述毛条烘干包括:
除去竹片中的糖分和脂肪,增强竹片的硬度和强度,将本色毛条、碳化毛条分别经过烘房烘干或在晾晒架上晒干,使毛条内的水分比在10%以下。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所述浸胶包括:
使用浸胶装置将本色毛条、碳化毛条分别在容有粘合胶的浸胶池内进行泡胶,在毛条充分泡胶后,将本色毛条、碳化毛条使用双层传输式烘箱进行烘干至水分比7-15%,得到本色胶水条、碳化胶水条。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可提高美感的麻花竹地板生产方法,所述喷涂包括先对竹地板粗品的企口喷漆,之后对竹地板粗品表面分别依次进行3次上底漆、光固化、磨底漆处理,得到麻花竹地板成品。
本发明可以使竹材中的有机物如糖、淀粉、蛋白质等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分解,使真菌等虫类失去营养来源,同时又将附着在竹材中的虫卵及真菌杀死,保证了竹片的加工质量,从而使制备的竹地板有更好的强度和硬度,同时不易发霉,并可有效防蛀。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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