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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烟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1-01-07 15:01:54|247|起点商标网
灭烟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灭烟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灭烟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生活中,吸烟者在吸烟后,通常需要尽快将烟头灭掉,如果没有及时把烟头灭掉,无论是在私人住宅还是公共场所,会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

而现有技术中,大部分烟灰缸都只具有盛烟灰、烟蒂的作用。所以通常人们在抽完烟后,需要手动去将烟头按灭或者通过第三方物质(水、细沙等)来灭掉。用手按灭的情况下,通常按一下是不能完全按灭,需要重复按压,比较费劲。用水灭的情况下,虽效率提高了很多,但是烟灰和烟蒂长期泡在水中,不仅外观上不美观,还会散发出难闻的臭味,非常不环保。用细沙灭的情况下,的确提高了手动灭烟的效率,完善了用水灭烟的不足,但是在清理上十分麻烦,并且只能在室内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灭烟装置,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无法自动将烟头熄灭的问题。

为达此目的,本申请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灭烟装置,包括主体架、设于所述主体架的抵挡机构、活动安装于所述主体架且与所述抵挡机构相对设置的推动板,以及用于驱动所述推动板相对所述抵挡机构运动的灭烟驱动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主体架开设有坠烟口,所述坠烟口位于所述抵挡机构靠近所述推动板的一侧。

进一步地,还包括活动安装于所述主体架与所述推动板之间且用于选择性覆盖所述坠烟口的载体板,以及用于驱动所述载体板移动的载体驱动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载体驱动机构包括滑动安装于所述推动板上的卡扣,以及设于所述卡扣于所述推动板之间的第一弹簧;所述载体板开设有适配于所述卡扣的第一卡槽及第二卡槽;所述第一卡槽与所述第二卡槽沿所述推动板向靠近所述抵挡机构运动的方向依次设置;所述卡扣与所述推动板的靠近所述抵挡机构的一端的端部之间的距离为a;所述第一卡槽与所述载体板的靠近所述抵挡机构的一端的端部之间的距离为b;其中a<b。

进一步地,所述推动板与所述载体板相互平行,所述推动板与所述载体板相对的表面开设有第一滑动槽,所述卡扣滑动安装于所述第一滑动槽内;所述载体驱动机构还包括与所述推动板相连且覆盖所述第一滑动槽的盖板(主体架上设有分别位于所述坠烟口相对的两侧的第一限位部及第二限位部,所述载体板位于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第二限位部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槽及所述第二卡槽的内侧壁均为弧面;所述卡扣的宽度沿远离所述第一弹簧的方向逐渐减小。

进一步地,所述抵挡机构包括滑动安装于所述主体架的多个挤压块,以及设于每个所述挤压块与所述主体架之间的第二弹簧;多个所述挤压块沿所述推动板的宽度方向依次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抵挡机构还包括与所述主体架相连的固定架,所述挤压块位于所述主体架与所述固定架之间;所述主体架开设有第二滑动槽,所述固定架开设有第三滑动槽;所述挤压块的一端滑动安装于所述第二滑动槽内,所述挤压块的另一端滑动安装于所述第三滑动槽内。

进一步地,还包括安装于所述主体架的挡板机构;所述挡板机构包括与所述主体架相连的挡板架、转动安装于所述挡板架的转动挡板、设于所述转动挡板与所述挡板架之间的转动轴,以及设于所述转动挡板与所述挡板架之间且套设于所述转动轴的扭簧;所述坠烟口位于所述转动挡板与所述抵挡机构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灭烟装置还包括下盒体,所述主体架安装于所述下盒体上,所述主体架与所述下盒体的底部之间具有间隙;

和/或,所述灭烟装置还包括上盒体,所述上盒体第一让位孔及第二让位孔;所述第一让位孔及所述第二让位孔位于所述推动板运动时的行程范围内;所述主体架开设有对应于所述第二让位孔的烟灰口,所述烟灰口与所述第二让位孔分别位于所述推动板的相对的两侧(上盒体与推动板之间设有安装板,推动板位于安装板与主体架之间,安装板上设有电路板)。

进一步地,所述主体架上设有检测开关,所述检测开关位于所述坠烟口远离所述抵挡机构的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灭烟驱动机构包括安装于所述主体架的驱动电机、安装于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的齿轮,以及设于所述推动板适配于所述齿轮的齿条。

进一步地,所述主体架上设有行程开关,所述推动板上设有用于触发所述行程开关的触发片。

本申请的有益效果:将燃着的烟头放置于推动板与抵挡机构之间,然后灭烟驱动机构带动推动板向靠近抵挡机构的方向运动,直至将烟头夹紧于推板及抵挡机构之间,烟头在此环境下接触空气的面积有限,再加烟头上的火星受到挤压的情况下,夹紧预设时间后,烟头将会快速熄灭,进而完成烟头的自动熄灭,无需人工重复挤压,提升了灭烟的效率与灭烟的便捷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的实施例中灭烟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灭烟装置分解图;

图3为图2中的主体架上的局部视图;

图4为图1中的灭烟装置的剖视图;

图5为图4中的a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6为图2中的推动板的背部视图;

图7为图2中的载体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2中的挡板机构的分解图;

图9为本申请的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载体驱动机构的原理图;

图10为本申请的另中一个实施例中载体驱动机构的原理图;

图中:

1、主体架;101、坠烟口;102、第一限位部;103、第二限位部;104、第二滑动槽;105、烟灰口;

2、抵挡机构;201、挤压块;202、第二弹簧;203、固定架;2031、第三滑动槽;

3、推动板;301、第一滑动槽;

4、灭烟驱动机构;401、驱动电机;402、齿轮;403、齿条;

5、载体板;501、第一卡槽;502、第二卡槽;

6、载体驱动机构;601、卡扣;602、第一弹簧;603、盖板;604、弹性臂;605、第一磁铁块;606、第二磁铁块;607、第三磁铁块;

7、挡板机构;701、挡板架;702、转动挡板;703、转动轴;704、扭簧;

8、下盒体;

9、上盒体;901、第一让位孔;902、第二让位孔;

10、安装板;11、电路板;12、检测开关;13、行程开关;14、烟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申请,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请。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在该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该另一个元件上。

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的实现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图3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出了一种灭烟装置,包括主体架1、设于主体架1的抵挡机构2、活动安装于主体架1且与抵挡机构2相对设置的推动板3,以及用于驱动推动板3相对抵挡机构2运动(也即靠近或远离抵挡机构2)的灭烟驱动机构4。

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请参阅图4-图5,灭烟装置灭烟的过程为:将燃着的烟头14放置于推动板3与抵挡机构2之间,然后灭烟驱动机构4带动推动板3向靠近抵挡机构2的方向运动,直至将烟头14夹紧于推板及抵挡机构2之间,烟头14在此环境下接触空气的面积有限,再加烟头14上的火星受到挤压的情况下,夹紧预设时间后,烟头14将会快速熄灭,进而完成烟头14的自动熄灭,无需人工重复挤压,提升了效率与使用的便捷性。然后灭烟驱动机构4带动推动板3向远离抵挡机构2的方向运动,使得相对设置的推板与抵挡机构2之间再次具有间隙,以供下次放置烟头14。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图5,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主体架1开设有坠烟口101,坠烟口101位于抵挡机构2靠近推动板3的一侧。坠烟口101以供被熄灭的烟头14掉落并脱离主体架1,无需人工清理被熄灭的烟头14。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图5,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还包括活动安装于主体架1与推动板3之间且用于选择性(移动至坠烟口101时可覆盖坠烟口101,离开时解除对坠烟口101的覆盖)覆盖坠烟口101的载体板5,以及用于驱动载体板5移动的载体驱动机构6。载体板5可对熄灭前的烟头14进行承载,避免烟头14未被熄灭就从坠烟口101掉落。载体板5的工作过程可为:燃着的烟头14放置于载体板5上,载体驱动机构6带动载体板5移动至覆盖坠烟口101处并将坠烟口101覆盖,此时推动板3向靠近抵挡机构2的方向运动,直至将烟头14夹紧于推板及抵挡机构2之间,当烟头14熄灭后,载体板5离开坠烟口101并解除对坠烟口101的覆盖,此时熄灭的烟头14可通过坠烟口101掉落并脱离主体架1。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2-图3及图7,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载体驱动机构6包括滑动安装于推动板3上的卡扣601,以及设于卡扣601于推动板3之间的第一弹簧602;载体板5开设有适配于卡扣601的第一卡槽501及第二卡槽502;第一卡槽501与第二卡槽502沿推动板3向靠近抵挡机构2运动的方向依次设置;参阅图5及图7,卡扣601与推动板3的靠近抵挡机构2的一端的端部之间的距离为a;第一卡槽501与载体板5的靠近抵挡机构2的一端的端部之间的距离为b;其中a<b(主体架1上设有分别位于坠烟口101相对的两侧的第一限位部102及第二限位部103,载体板5位于第一限位部102与第二限位部103之间)。

灭烟驱动机构4带动推动板3向靠近抵挡机构2的方向运动时,卡扣601卡设于第一卡槽501内,因此通过载体板5通过卡扣601于推动板3相连,载体板5随着推动板3向靠近抵挡机构2的方向运动,由于a<b(参阅图5及图7,),因此此时载体板5靠近抵挡机构2的一端的端部凸出于推动板3靠近抵挡机构2的一端的端部,此时载体板5可以承托燃着的烟头14,直至载体板5运动至覆盖坠烟口101并被主体架1上相应的其中一个限位结构(可为第二限位部103也可为主体架1一端的边界)抵挡,此时载体板5无法继续向前运动,而推动板3依然通过卡扣601对载体板5施力,载体板5与卡扣601之间的力足够大时,卡扣601带动第一弹簧602压缩,第一弹簧602压缩量足够大时卡扣601可脱离第一卡槽501,推动板3继续向靠近抵挡机构2的方向运动,直至将烟头14夹紧于推板及抵挡机构2之间,进而将烟头14熄灭。

推动板3继续运动的过程中带着卡扣601运动,当卡扣601对准第二卡槽502时,第一弹簧602复位使得扣卡入第二卡槽502内;当载体板5随着推动板3远离抵挡机构2时,运动至被主体架1上相应的另一个限位结构(可为第一限位部102也可为主体架1另一端的边界)抵挡,此时载体板5无法继续向后运动,而推动板3依然通过卡扣601对载体板5施力,进而使得卡扣601从第二卡槽502回到第一卡槽501,进而使得载体板5再次凸出于推动板3,使得载体板5可再次承托燃着的烟头14并完成后续的灭烟动作(与上述过程一样,此处不再赘述),也即灭烟装置处于待机状态,以准备完成下一个灭烟动作。

当然,于本申请的实施例中,载体板5与推动板3的运动也可为相互独立的,也即驱动件配合传感器分别带动推动板3及载体板5完成各自的运动行程,以完成与上述一样的灭烟过程,此处不作唯一限定。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图5,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推动板3与载体板5相互平行,推动板3与载体板5相对的表面开设有第一滑动槽301,卡扣601滑动安装于第一滑动槽301内;载体驱动机构6还包括与推动板3相连且覆盖第一滑动槽301的盖板603。可在载体板5上设置位于盖板603的相对的两侧的支撑台,两侧的支撑台可作为盖板603随着推动板3移动的导向部件,还可在支撑台的的侧表面开设上述第一卡槽501及第二卡槽502,使得盖板603内的卡扣601运动过程中先后进入第一卡槽501及第二卡槽502。

当然,也可在载体板5靠近的推动板3的表面直接开设上述第一卡槽501及第二卡槽502,并将第一弹簧602的形变方向设置垂直载体板5及推动板3。也即只需保证卡扣601可先后进入第一卡槽501及第二卡槽502内即可,具体结构不作唯一限定。

于本申请的实施例中,如图9所示,上述载体驱动机构6也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替代,将上述第一弹簧602替换为弹性臂604,弹性臂604为连接于推动板3上的可偏转的部件。推动板3与载体板5的相对运动过程与上述过程相同。

于本申请的实施例中,如图10所示,上述载体驱动机构6也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替代,将上述卡扣601先后与载体板5的第一卡槽501及第二卡槽502的配合方式替换为:设置在推动板3上的第一磁铁块605先后与载体板5上的第二磁铁块606及第三磁铁块607配合。推动板3与载体板5的相对运动过程与上述过程相同。

于本申请的实施例中,还具有其他可实现类似于上述推动板3与载体板5的相对运动过程与上述过程相同的结构,此处不作唯一限定。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第一卡槽501及第二卡槽502的内侧壁均为弧面;卡扣601的宽度沿远离第一弹簧602的方向逐渐减小,因此载体板5受到阻挡后,卡扣601与载体板5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对作用力后,卡扣601即可沿着内侧壁的弧面顺畅的离开第一卡槽501和第二卡槽502。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图5,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抵挡机构2包括滑动安装于主体架1的多个挤压块201,以及设于每个挤压块201与主体架1之间的第二弹簧202;多个挤压块201沿推动板3的宽度方向(垂直推动板3运动的方向且位于同一平面内)依次设置。推动块运动的距离足够后,将燃着的烟头14夹持于挤压块201之间,相应的挤压块201的第二弹簧202被压缩,多个挤压块201可对烟头14实现较好的包裹,实现包裹性的挤压,进一步缩减烟头14空气接触的面积,再结合烟头14上的火星受到挤压,可进一步加速烟头14的熄灭。烟头14熄灭后,推动板3远离挤压块201,第二弹簧202复位带动挤压块201向靠近坠烟口101的方向运动,并将熄灭的烟头14推动至坠烟口101掉落并离开主体架1。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图5,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抵挡机构2还包括与主体架1相连的固定架203,挤压块201位于主体架1与固定架203之间;主体架1开设有第二滑动槽104,固定架203开设有第三滑动槽2031;挤压块201的一端滑动安装于第二滑动槽104内,挤压块201的另一端滑动安装于第三滑动槽2031内。挤压块201的相对的两端分别于第二滑动槽104及第三滑动槽2031内滑动,使得挤压块201滑动的稳定性较高,进而保证对烟头14包裹性挤压的效果。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图5及图8,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还包括安装于主体架1的挡板机构7;挡板机构7包括与主体架1相连的挡板架701、转动安装于挡板架701的转动挡板702、设于转动挡板702与挡板架701之间的转动轴703,以及设于转动挡板702与挡板架701之间且套设于转动轴703的扭簧704;坠烟口101位于转动挡板702与抵挡机构2之间。当载体板5承托有燃着的烟头14时,为了避免该烟头14相对载体板5运动并在未被熄灭之前从坠烟口101掉落,设置转动挡板702,且坠烟口101位于转动挡板702与抵挡机构2之间,因此转动挡板702可避免燃着的烟头14相对载体板5运动后从坠烟口101掉落。在载体板5将坠烟口101覆盖封闭后,推动板3推动燃着的烟头14带动转动挡板702转动,转动的角度可为90度,以使得燃着的烟头14的两侧分别与推动板3及挤压块201(抵挡机构2)接触。当完成灭烟动作后,推动板3离开挤压块201,扭簧704带动转动挡板702复位转动,转动挡板702在转动的过程中,还可刮除附着在挤压块201表面的烟头14的残渣。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灭烟装置还包括下盒体8,主体架1安装于下盒体8上,主体架1与下盒体8的底部之间具有间隙,从坠烟口101离开主体架1的被熄灭的烟头14可掉落至下盒体8内被收集,以供集中处理。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4,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灭烟装置还包括上盒体9,上盒体9第一让位孔901及第二让位孔902;第一让位孔901及第二让位孔902位于推动板3运动时的行程范围内;主体架1开设有对应于第二让位孔902的烟灰口105,烟灰口105与第二让位孔902分别位于推动板3的相对的两侧(上盒体9与推动板3之间设有安装板10,推动板3位于安装板10与主体架1之间,安装板10上设有电路板11)。第一让位孔901用于将燃着的烟头14放入推动板3与抵挡机构2(挤压块201)之间的载体板5上;第二让位孔902用于接收烟灰,使得灭烟装置可作为一个烟灰缸,当推动板3向靠近抵挡机构2的方向运动的距离足够时,推动板3解除对第二让位孔902及烟灰口105的阻挡,使得第二让位孔902处的烟灰掉落至烟灰口105并离开主体架1,可进一步掉落至下盒体8内。主体架1与下盒体8可为可拆卸连接,上盒体9与下盒体8之间可以可拆卸的连接方式进行相互连接并将主体架1围合于上盒体9与下盒体8之间,提升使用时的美观性。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主体架1上设有检测开关12,检测开关12位于坠烟口101远离抵挡机构2的一侧。检测开关12可为红外对射开关,以检测载体板5上是否放置有燃着的烟头14,若有,则灭烟装置工作完成上述灭烟动作。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及图6,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灭烟驱动机构4包括安装于主体架1的驱动电机401、安装于驱动电机401的输出轴的齿轮402,以及设于推动板3适配于齿轮402的齿条403。驱动电机401带动齿轮402转动,齿条403与齿轮402之间的相互作用力使得推动板3移动,齿轮402不同的转动反向可实现推动板3完成靠近或远离抵挡机构2(挤压块201)的运动。当然,于其他实施例中,灭烟驱动机构4也可为丝杠副机构或者气缸结构,此处不作唯一限定。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作为本申请提供的灭烟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主体架1上设有行程开关13,推动板3上设有用于触发行程开关13的触发片,以控制推动板3的运动的行程。也可在主体架1上设置相应的限位部位,对推动块的运动做限位作用。

于本申请的实施例中,灭烟装置可作为垃圾桶等物品的一部分,以实现在不同环境的自动快速灭烟。

可以理解的是,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方案可为在其他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的可实现的实施方案。

显然,本申请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申请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申请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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