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吸气式折耳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纸盒成型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自动吸气式折耳装置。
背景技术:
烟标在印刷行业内有非常高的技术要求,其中烟标在印刷、烫金等工序完成后,需要对纸盒进行折叠成型,无论是人工还是机械折叠后,都需要成型对纸盒的边角或边进行定型,确保裱纸能够贴紧内盒。
本申请人有见于上述习知现有折耳成型装置的不足,秉持研究创新、精益求精的精神,结合生产实践,利用专业科学的方法,提出一个实用的解决方案,因此提出本案申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自动吸气式折耳装置,通过机械设备来将纸盒的两个边角向上对折,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自动吸气式折耳装置,主要包括:下压气缸、吸气成型模具、抽气泵、成型模具、气缸固定支架和工作台,所述的下压气缸安装在气缸固定支架内,下压气缸的推杆贯穿气缸固定支架且连接于吸气成型模具,处于吸气成型模具下方的成型模具设置在工作台上,抽气泵通过气管连接于吸气成型模具,吸气成型模具下压至成型部模具内。
具体的,所述的下压气缸两侧均设有限位杆,限位杆一端连接于吸气成型模具,限位杆另一端贯穿于气缸固定支架。
具体的,所述的吸气成型模具外围设有若干气孔,气孔分布在吸气成型模具四周和底部,气孔与吸气成型模具顶部的抽气口相互连通,抽气泵通过气管连接于吸气成型模具的抽气口。
具体的,所述的成型模具四周均设有限位气缸,限位气缸安装在工作台上且带动推杆沿着滑轨向成型模具靠拢,提高设备运作的精准度。
具体的,所述的成型模具底部设有预热板,若干加热管布置在预热板底部,下压气缸、抽气泵、加热管、限位气缸均电性连接于控制器。
具体的,所述的工作台两侧均设有隔板,隔板上设有条状的红外检测传感器,红外检测传感器位于工作台前端且垂直于工作台,红外检测传感器为了检测到工作人员双手是否离开工作台,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是:折耳装置利用抽气泵来吸取纸盒,纸盒被吸气成型模具吸取,并下压至成型部模具内部,由成型部模具和吸气成型模具相互配合,将裱纸的两边角向上翻折,再挤压定型;红外检测传感器需要工作人员双手离开工作台面,才能启动设备运作,该设计避免设备压伤工作人员双手,保证了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且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如图1-2所示,自动吸气式折耳装置,主要包括:下压气缸1、吸气成型模具2、抽气泵、成型模具4、气缸固定支架5和工作台6,所述的下压气缸1安装在气缸固定支架5内,下压气缸1的推杆贯穿气缸固定支架5且连接于吸气成型模具2,处于吸气成型模具2下方的成型模具4设置在工作台6上,抽气泵通过气管连接于吸气成型模具2,吸气成型模具2下压至成型部模具4内,吸气成型模具2将纸盒挤压在成型部模具4内,使其纸盒外表面的裱纸能够紧贴在纸盒上。
上述方案,所述的下压气缸1两侧均设有限位杆11,限位杆11一端连接于吸气成型模具2,限位杆11另一端贯穿于气缸固定支架5。所述的吸气成型模具2外围设有若干气孔21,气孔21分布在吸气成型模具2四周和底部,气孔21与吸气成型模具2顶部的抽气口相互连通,抽气泵通过气管连接于吸气成型模具2的抽气口。所述的成型模具4四周均设有限位气缸7,限位气缸7安装在工作台6上且带动推杆沿着滑轨向成型模具4靠拢,限位气缸7固定在工作台6上,限位气缸7的推杆连接挡板,通过挡板来顶住成型模具4外围。
上述方案,所述的成型模具4底部设有预热板41,若干加热管布置在预热板41底部,加热管能够对预热板41进行加热,纸盒在一定温度下可加快自身成型,下压气缸1、抽气泵、加热管、限位气缸7均电性连接于控制器。所述的工作台6两侧均设有隔板61,隔板61上设有条状的红外检测传感器62,红外检测传感器62位于工作台6前端且垂直于工作台6。
实施时,首先通过控制器启动抽气泵来抽取空气使其吸气成型模具2内部形成负压,工作人员再将需要折耳成型的烟盒套在吸气成型模具2外部,吸气成型模具2自动吸住纸盒;然后工作人员双手离开工作台6,工作台6左右两侧的红外检测传感器62检测不到信号时,工作人员通过按钮来启动下压气缸1,下压气缸1带动吸气成型模具2向下位移,并将烟盒挤压至成型模具4内部,成型模具4底部的加热管能够加快烟盒的四边成型。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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