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安全绳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绳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建筑施工安全绳。
背景技术:
安全绳在高空作业中对操作人员的安全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安全绳的两端固定设置有挂扣,用于分别挂设在人员身上与固定结构上,可以防止人员坠落,建筑施工中很多作业也会大量用到安全绳,如施工人员在脚手架上或者幕墙吊篮上施工时,但是一般安全绳的长度都是固定的,不能够根据现场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如在高度较低的脚手架上施工时,例如脚手架平台板离地只有一米多,而安全绳长度基本都超过两米,这样安全绳不能缩小长度,则其无法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建筑施工安全绳,其特点是能够根据需要对安全绳实际有效长度进行调整。具体包括安全绳,左挂扣,右挂扣,所述左挂扣与右挂扣均能够挂扣在环形体或杆状体上,所述左挂扣与右挂扣分别固定设置在安全绳的两端头部位,这是一般安全绳的构造,工人在高处施工时,将左挂扣挂扣到建筑附着固定件上,如栏杆,脚手架等,将右挂钩挂扣到身上的固定绳索,以免发生高空坠落危险。
另外,所述安全绳上靠近右挂扣的部位固定连接设置有分支安全绳,所述分支安全绳的长度显著小于安全绳的长度,所述分支安全绳的末端固定设置有子挂扣,所述安全绳的左侧部位上均匀排列固定设置有多道固定扣,所述子挂扣能够挂扣在固定扣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根据所需要的使用情况去调整安全绳发挥作用的整体长度,调整方法是,将分支安全绳上的子挂扣挂扣到排列设置的其中一道固定扣上,选择越靠近左侧的固定扣则安全绳整体获得实际长度越短,相当于安全绳中间一段部分不再起作用,而是分支安全绳取代其中间一段部分承担受力,子挂扣挂扣到不同位置的固定扣上即可达到调整安全绳实际长度的目的。
作为改进,所述分支安全绳上在靠近其与安全绳相连接的部位固定设置有扎带,方便将安全绳上冗余的部位绑扎,因为分支安全绳上的子挂钩挂扣到固定扣上后,安全绳实际发挥作用的长度会缩短,造成安全绳一部分冗余,给施工操作带来干扰,此时便可将安全绳冗余的部位牵拉到一侧,并通过扎带绑扎得到固定,所述扎带上还可以设置魔术贴等,方便缠绕固定。
具体的,所述排列设置的多道固定扣中最右侧的一道固定扣距离安全绳最右端的距离(安全绳需要处于绷直的状态下)大于分支安全绳的长度,这样子挂扣挂扣到该固定扣上才能对整体长度起到缩短调节作用。
具体的,所述分支安全绳的长度小于安全绳长度的一半,这样安全绳整体能够调节的长度最小可以小于原来的一半。
具体的,所述排列设置的固定扣共存在五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种建筑施工安全绳,如图1所示,包括安全绳1,左挂扣2,右挂扣3,所述左挂扣2与右挂扣3均能够挂扣在环形体或杆状体上,所述左挂扣2与右挂扣3分别固定设置在安全绳1的两端头部位,这是一般安全绳的构造,工人在高处施工时,将左挂扣2挂扣到建筑附着固定件上,如栏杆,脚手架等,将右挂钩3挂扣到身上的固定绳索,能以免发生高空坠落危险。
另外,所述安全绳1上靠近右挂扣3的部位固定连接设置有分支安全绳11,所述分支安全绳11的长度显著小于安全绳1的长度,所述分支安全绳11的末端固定设置有子挂扣4,所述安全绳1的左侧部位上均匀排列固定设置有多道固定扣5,所述子挂扣4能够挂扣在固定扣5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根据所需要的使用情况去调整安全绳发挥作用的整体长度,调整方法是,将分支安全绳11上的子挂扣4挂扣到排列设置的其中一道固定扣5上,选择越靠近左侧的固定扣5则安全绳整体获得实际长度越短,相当于安全绳1中间一段部分不再起作用,而是分支安全绳11取代其中间一段部分承担受力,子挂扣4挂扣到不同位置的固定扣5上即可达到调整安全绳实际长度的目的。
作为改进,如图1所示,所述分支安全绳11上在靠近其与安全绳1相连接的部位固定设置有扎带12,方便将安全绳1上冗余的部位绑扎,因为分支安全绳11上的子挂扣4挂扣到固定扣5上后,安全绳实际发挥作用的长度会缩短,造成安全绳1一部分冗余,给施工操作带来干扰,此时便可将安全绳1冗余的部位牵拉到一侧,并通过扎带12绑扎得到固定,所述扎带12上还可以设置魔术贴等,方便缠绕固定。
具体的,所述排列设置的多道固定扣5中最右侧的一道固定扣5距离安全绳1最右端的距离(安全绳1需要处于绷直的状态下)大于分支安全绳11的长度,这样子挂扣4挂扣在该固定扣5上后才能对整体长度起到缩短调节作用。
具体的,所述分支安全绳11的长度小于安全绳1长度的一半,这样安全绳能够调节的整体长度最小可以小于原来的一半。
具体的,所述排列设置的固定扣5共存在五道。
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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