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钢结构用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
背景技术:
建筑钢是一种建筑材料,主要为建筑提供支撑的作用,建筑钢材通常可分为钢结构用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结构钢主要有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现阶段所使用的结构钢中其安装于地基中时不易被固定,在建筑施工中常需要焊接侧板固定在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外侧,用以辅助施工,在连接侧板使为人工固定焊接,其焊接时需要人工搬持进行操作,较为难对接且难以保持相同高度焊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包括柱体,柱体的下端固定连接有t形加固件,t形加固件的上端通过第一筋板与柱体固定连接,柱体的外侧壁面固定连接有卡接机构。
优选的,卡接机构包括第一卡板,柱体的外侧壁面开设有滑动槽,滑动槽的外侧壁面滑动连接有第二卡板,第一卡板与第二卡板的内侧壁面分别开设有第一卡槽与第二卡槽,第一卡板与第二卡板之间通过紧固结构连接。
优选的,紧固结构包括螺柱,螺柱穿过第一卡板转动连接于第二卡板的内侧壁面,螺柱的外侧壁面套接有垫片,螺柱的外侧壁面螺接有螺母。
优选的,第一卡板的下端通过第二筋板与柱体固定连接。
优选的,第一卡槽与第二卡槽为u形设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t形加固件增大与地面接触面积,使柱体的安装更为稳固,本柱体上还增设有卡板用于卡接型钢,可通过简单紧固件进行侧板型钢的固定,减小人工误差,减小施工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a-a处剖面图。
图中:1、柱体,11、滑动槽,2、t形加固件,3、第一筋板,4、卡接机构,41、第一卡板,42、第二卡板,43、第一卡槽,44、第二卡槽,45、紧固结构,451、螺柱,452、垫片,453、螺母,5、第二筋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包括柱体1,柱体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t形加固件2,t形加固件2的上端通过第一筋板3与柱体1固定连接,柱体1的外侧壁面固定连接有卡接机构4,图1所示将钢柱至于安装位置浇筑,于柱体1底部固定连接的t形加固件2可加大柱体1与地面的接触面积,使其更稳固,假设第一筋板3用于保持柱体1与t形加固件2间位置关系,避免出现倾斜。
具体而言,卡接机构4包括第一卡板41,柱体1的外侧壁面开设有滑动槽11,滑动槽11的外侧壁面滑动连接有第二卡板42,第一卡板41与第二卡板42的内侧壁面分别开设有第一卡槽43与第二卡槽44,第一卡板41与第二卡板42之间通过紧固结构45连接,于柱体1的外侧壁面设有滑动槽11,使得第二卡板42可在滑动槽11外侧壁面进行上下滑动,将侧板型钢外侧壁面与第一卡槽44卡接,将第二卡板42向下滑动,使得第二卡槽44与侧板型钢的外侧壁也卡接,使得卡板将侧板型钢固定。
具体而言,紧固结构45包括螺柱451,螺柱451穿过第一卡板41转动连接于第二卡板42的内侧壁面,螺柱451的外侧壁面套接有垫片452,螺柱451的外侧壁面螺接有螺母453,完成后通过将螺母453旋紧在螺柱451的外侧壁面,以完成卡板卡接侧板型钢的操作,加设垫片452增加螺母453与第一卡板41的紧密度,减小螺母453被意外旋松的概率。
具体而言,第一卡板41的下端通过第二筋板5与柱体1固定连接,保持第一卡板41与柱体1的位置关系,壁面其承接的侧板型钢位置有变。
具体而言,第一卡槽43与第二卡槽44为u形设计,其形设计吻合多数型钢,可承接较大范围的侧板型钢,使用范围较广。
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将钢柱至于安装位置浇筑,于柱体1底部固定连接的t形加固件2可加大柱体1与地面的接触面积,使其更稳固,假设第一筋板3用于保持柱体1与t形加固件2间位置关系,避免出现倾斜,于柱体1的外侧壁面设有滑动槽11,使得第二卡板42可在滑动槽11外侧壁面进行上下滑动,将侧板型钢外侧壁面与第一卡槽44卡接,将第二卡板42向下滑动,使得第二卡槽44与侧板型钢的外侧壁也卡接,完成后通过将螺母453旋紧在螺柱451的外侧壁面,以完成卡板卡接侧板型钢的操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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