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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建筑工程围挡的制作方法

2021-01-14 11:01:02|194|起点商标网
一种建筑工程围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建筑工程围挡。



背景技术:

现如今进行市政道路施工时,会使用工程围挡,工程围挡的使用会根据施工地点、条件不同而不同。建筑工程必须全封闭,市区主要道路或人流大的不得低于2.5米,其余不得低于1.8米,一般半封闭多见于市政工程,所谓的半封闭指两面或三面设立围挡,一面或两面开放,便于施工机具材料的进出。具体要怎么设置根据招标文件、图纸、现场环境,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来确定。

目前市政工程用的工程围挡主要存在如下缺陷:1、市政工程施工围挡其板面多为单层压型钢板,不能吸声降噪,经常给附近居民带来噪声困扰;2、现有的建筑工程围挡不防风,在遇到台风时,经常发生建筑工程围挡倒塌伤人事故。3、现有的建筑工程围挡不透光,影响附近居民采光和视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实现透光、防风、吸声降噪三重效果。

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包括第一穿孔面板和第二穿孔面板,第一穿孔面板与第二穿孔面板之间形成共振腔,共振腔内为空气层,在共振腔内安装有消音筒,在第一穿孔面板上均匀布置有第一通孔,在第二穿孔面板上均匀布置有第二通孔,消音筒两端分别与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连接,消音筒中部设置有气流通道,气流通道连通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在消音筒四周外壁上开设有消音孔,消音孔与气流通道相通,消音孔孔径小于气流通道孔径;声波穿过消音孔进入共振腔降噪。

为了进一步吸声降噪,在进一步技术方案中,第一穿孔面板的横截面为齿状波形结构,第一穿孔面板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第一表面与第二表面交叉形成吸声劈尖,在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均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二穿孔面板的横截面为齿状结构,第二穿孔面板包括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第三表面与第四表面交叉形成吸声劈尖,在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均开设有第二通孔。

为了进一步吸声降噪,在进一步技术方案中,第一表面与第二表面相交角为90度,位于第一表面的第一通孔与位于第二表面的第一通孔中心线相交角为90度,第三表面与第四表面相交角为90度,位于第三表面的第二通孔与位于第四表面的第二通孔中心线相交角为90度,相邻两个消音筒中心线相交角为90度。

为了进一步吸声降噪,在进一步技术方案中,第一穿孔面板和第二穿孔面板的横截面为矩状波形结构,在矩状波形结构的拐角处形成吸声劈尖,在第一穿孔面板的波峰面和波谷面均开设有第一通孔,在第二穿孔面板的波峰面和波谷面均开设有第二通孔;相邻两个消音筒中心线平行。

为了进一步吸声降噪,在进一步技术方案中,消音孔孔径小于1mm,消音筒壁厚为1~5mm,消音筒长度为大于100mm。

为了进一步吸声降噪,在进一步技术方案中,消音筒相对于第一穿孔面板和第二穿孔面板倾斜安装。

为了进一步吸声降噪,在进一步技术方案中,第一通孔大于第二通孔,消音筒的气流通道一端大于另一端形成锥形结构。

为了进一步吸声降噪,在进一步技术方案中,第二穿孔面板为微形穿孔面板,第二通孔为微形孔,第二通孔孔径小于1mm,第二穿孔面板厚度为1~5mm。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相比现有技术有益效果在于:

1、第一穿孔面板和第二穿孔面板之间通过消音筒连接,光线和气流均可以从建筑工程围挡的一侧穿过第一穿孔面板、消音筒气流通道、第二穿孔面板进入另一侧,实现透光和防风效果,减少风压受力面,防止建筑工程围挡倒塌。

2、第一穿孔面板和第二穿孔面板之间通过消音筒连接,第一穿孔面板和第二穿孔面板之间形成共振腔,利用空气柱在消音孔中的来回磨擦清耗声能,用共振腔深度来控制吸声峰值的共振频率。共振腔内安装有多个消音筒,经过多次来回磨擦清耗声能,且消音孔小,声阻增加,声质量减少,提高了吸声系数,增宽了吸声频带宽度,提高吸声降噪效果。

3、声波一般是纵波,媒介质点振动方向与波的传播方向一致的波,称为纵波。消音筒倾斜安装,使波的传播方向与消音筒气流通道方向不一致,防止声波沿消音筒气流通道方向传播,增加声能清耗,进一步提高吸声降噪效果。

4、在另一个方案中,第一穿孔面板和第二穿孔面板的横截面为齿状波形结构或者矩形状波形结构,形成吸声劈尖。由于吸收面积增大,吸声劈尖具有很高的吸声系数,可以达到0.99,吸声劈尖的吸声性能与吸声劈尖的长度以及共振腔深度有关系,吸声劈尖越长,吸收面积越大,共振腔深度越深,吸声性能越好。进一步提高吸声降噪效果。

5、在另一个方案中,第二穿孔面板为微形穿孔面板,第二通孔为微形孔,第二通孔孔径小于1mm,第二穿孔面板厚度为1~5mm。消音孔孔径小于1mm,消音筒壁厚为1~5mm,消音筒长度为大于100mm。消音筒的气流通道一端大于另一端形成锥形结构。采用微形穿孔面板吸声技术,更进一步提高吸声降噪效果。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建筑工程围挡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第一穿孔面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第二穿孔面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的消音筒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的建筑工程围挡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实施例的建筑工程围挡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6的消音筒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最佳第一实施例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包括第一穿孔面板1和第二穿孔面板2,第一穿孔面板1与第二穿孔面板2之间形成共振腔5,共振腔5内为空气层,在共振腔5内安装有消音筒3,在第一穿孔面板1上均匀布置有第一通孔10(如图2所示),在第二穿孔面板2上均匀布置有第二通孔20(如图3所示),消音筒3两端分别与第一通孔10和第二通孔20连接,消音筒3中部设置有气流通道31,气流通道31连通第一通孔10和第二通孔20,在消音筒3四周外壁上开设有消音孔30,消音孔30与气流通道31相通,消音孔30孔径小于气流通道31孔径;声波穿过消音孔30进入共振腔5降噪。消音筒3相对于第一穿孔面板1和第二穿孔面板2倾斜安装。

如图4所示,消音筒3采用薄板微孔结构,消音孔30孔径小于1mm,消音筒3壁厚为1~5mm,消音筒3长度为大于100mm。消音筒3的横截面为圆形,也可以采用8边形或者其它多边形结构。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建筑工程围挡,消音筒3也可以采用如图7所示的锥形结构的消音筒4。

如图1所示,当声源从o点沿箭头方向传播声波,声波方向与气流通道31方向不一致,防止声波沿消音筒3气流通道31方向传播,声阻增加,声质量减少,提高了吸声系数,增宽了吸声频带宽度。另外,声波穿过第一个消音筒3的消音孔30进入共振腔5,再穿过第二个消音筒3的消音孔30进入另一个共振腔5,然后反射穿过第三个消音筒3的消音孔30,反射回声源一侧。声波在消音孔30中的来回磨擦清耗声能,且消音孔30小,声阻增加,声质量减少,提高了吸声系数,增宽了吸声频带宽度,提高吸声降噪效果。

另外,如图1箭头如示,光线和气流均可以从建筑工程围挡的第二穿孔面板2一侧穿过第二穿孔面板2、消音筒3气流通道31、第一穿孔面板1进入声源一侧,实现透光和防风效果,减少风压受力面,防止建筑工程围挡倒塌。

如图5所示,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吸声降噪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最佳第二实施例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不同在于:

第一穿孔面板1的横截面为齿状波形结构,第一穿孔面板1包括第一表面11和第二表面12,第一表面11与第二表面12交叉形成吸声劈尖13。在第一表面11和第二表面12均开设有第一通孔10;第二穿孔面板2的横截面为齿状结构,第二穿孔面板2包括第三表面21和第四表面22,第三表面21与第四表面22交叉形成吸声劈尖23,在第三表面21和第四表面22均开设有第二通孔20。

第一表面11与第二表面12相交角为90度,位于第一表面11的第一通孔10与位于第二表面12的第一通孔10中心线相交角为90度,第三表面21与第四表面22相交角为90度,位于第三表面21的第二通孔20与位于第四表面22的第二通孔20中心线相交角为90度,相邻两个消音筒3中心线相交角为90度。相邻两个消音筒3中心线相交角为90度可以吸收不同入射角的声波,提高吸声降噪效果。

第二实施例增大了第一穿孔面板1和第二穿孔面板2的吸收面积,吸声劈尖13、23具有很高的吸声系数,可以达到0.99,吸声劈尖13、23的吸声性能与吸声劈尖13、24的长度(即峰点至谷点的长度)以及共振腔5深度有关系,吸声劈尖13越长,吸收面积越大,共振腔5深度越深,吸声性能越好。

如图6所示,为了进一步吸声降噪,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最佳第三实施例的一种建筑工程围挡,第三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不同在于:

第一穿孔面板1和第二穿孔面板2的横截面为矩状波形结构,在矩状波形结构的拐角处形成吸声劈尖16,在第一穿孔面板1的波峰面14和波谷面15均开设有第一通孔10,在第二穿孔面板2的波峰面25和波谷面24均开设有第二通孔20;相邻两个消音筒3中心线平行。第一通孔10大于第二通孔20,消音筒3的气流通道31一端大于另一端形成锥形结构(如图7所示)。第二穿孔面板2为微形穿孔面板,第二通孔20为微形孔,第二通孔20孔径小于1mm,第二穿孔面板2厚度为1~5mm。第二实施例增大了第一穿孔面板1和第二穿孔面板2的吸收面积,更进一步提高吸声降噪效果。

以上未描述的技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小于或者大于均包括本数。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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