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加工用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地板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木地板加工用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室内装修业将有更大的发展,而木地板作为室内装修的重要材料之一也将随之发展,据预测,今后中国木地板市场的年增长率约在10%~20%,以强化木地板为例,由于其性能价值比较高的原因,而取得更多地面覆盖材料的市场。
木地板在安装使用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切割,从而使其能够更加适应不同的安装地点,但是现在大多数的木地板在使用手持切割机进行裁切,此过程中需要使用人工对地板进行手扶固定,工作效率低、同时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且在进行切割时,容易造成木地板晃动,影响木地板切割的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木地板加工用固定装置,通过u形架、底座和推动机构的配合使用,解决了现有的木地板裁切加工人工固定效率低、精度差、危险性高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木地板加工用固定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表面固定有u形架;所述u形架内侧滑动配合有两个相对设置的推动机构;所述推动机构包括推板;所述推板一端固定有啮合条;所述啮合条一侧固定有滑条;所述u形架外侧开有槽口;所述槽口顶部和底部均开有与滑条相配合的滑槽;所述槽口开口处通过螺栓固定有密封盖;所述密封盖表面通过滚珠轴承转动连接有与两啮合条相啮合的齿轮。
进一步地,所述u形架内侧固定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两侧均转动连接有辊道。
进一步地,所述啮合条一端固定有弹簧安装座;所述弹簧安装座与槽口之间安装有弹簧。
进一步地,所述u形架相对底座倾斜设置;所述u形架的倾斜角度在15°~25°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齿轮一端且位于密封盖外侧固定有旋转把手。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u形架倾斜式设置,同时配合两组辊道对木地板进行定位,增加了木地板切割的精度,同时齿轮转动时带动两个啮合条相对移动对木地板进行夹持固定,无需人工手持木地板,保证了木地板切割操作的安全,提高了木地板裁切加工的工作效率。
当然,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木地板加工用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木地板加工用固定装置的剖视图;
图3为推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底座,2-u形架,3-推动机构,201-槽口,202-滑槽,203-密封盖,204-齿轮,205-连接杆,206-辊道,207-旋转把手,301-推板,302-啮合条,303-滑条,304-弹簧安装座,305-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木地板加工用固定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上表面固定有u形架2;u形架2内侧滑动配合有两个相对设置的推动机构3;推动机构3包括推板301;推板301一端固定有啮合条302;啮合条302一侧固定有滑条303;u形架2外侧开有槽口201;槽口201顶部和底部均开有与滑条303相配合的滑槽202;槽口201开口处通过螺栓固定有密封盖203;密封盖203表面通过滚珠轴承转动连接有与两啮合条302相啮合的齿轮204。
其中,u形架2内侧固定有连接杆205;连接杆205两侧均转动连接有辊道206。
其中,啮合条302一端固定有弹簧安装座304;弹簧安装座304与槽口201之间安装有弹簧305,弹簧305压缩后复位,推动啮合条302使两推板301对木地板进行夹持。
其中,u形架2相对底座1倾斜设置;u形架2的倾斜角度为20°,木地板通过两组辊道206下滑与u形架内侧相抵进行定位。
其中,齿轮204一端且位于密封盖203外侧固定有旋转把手207,转动旋转把手207使齿轮204带动两啮合条转动。
本实施例的一个具体应用为:使用时,转动旋转把手207,旋转把手207带动齿轮204转动,齿轮204转动与两啮合条302啮合传动使两推板301向u形架2两侧移动,将木地板放置在u形架2之间的两组辊道206上,由于u形架2相对底座1倾斜设置,使木地板在两组辊道206上下滑与u形架2内侧相抵进行定位,松开旋转把手,在弹簧305的作用下推动两个啮合条302相对移动,两个啮合条302移动时分别带动推板301对木地板进行夹持固定。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公开的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只是用于帮助阐述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并没有详尽叙述所有的细节,也不限制该实用新型仅为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显然,根据本说明书的内容,可作很多的修改和变化。本说明书选取并具体描述这些实施例,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际应用,从而使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很好地理解和利用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仅受权利要求书及其全部范围和等效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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