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是指哪些?
2021-03-21 12:03:46|231|起点商标网
根据《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 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1、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2、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3、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4、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6、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1-5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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