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以后会没有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直接被驳回吗?
发明专利申请提交以后,会经历初审、公开、实审的审查步骤。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一般都会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过程。如果专利申请文件符合授权要求,那么是可以不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直接发出授权通知书的。 那么,如果申请文件存在问题,无论怎样修改都不可能符合授权要求的时候,审查员会不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直接发出驳回通知吗? 起点商标&网律师专业解答: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审查员至少都会下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给申请人修改或者陈述意见的机会。 这是因为,专利审查原则的其中之一是听证原则,即: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另外,对于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审查员也会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对于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可以不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缺陷进行审查,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仅指出实质性缺陷。对于所有缺陷均可以通过依职权修改克服的申请,审查员可以不发出补正通知书。 所以如果申请人是按照正规的申请流程提交的专利申请,不必担心自己的专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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