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螺旋盘管式荒煤气换热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焦炉余热回收设备领域,涉及一种多螺旋盘管式荒煤气换热器。
背景技术:
炼焦生产是工业生产中典型的能源再加工和热能的再回收利用过程,焦炭和炼焦煤气是其主要的能源产品,由于煤在干馏过程中能够产生高温荒煤气,其进行余热的回收与利用历来是焦化行业重点技术之一,在工业生产中为实施清洁生产,持续减少资源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焦化行业已成为国家节能降耗方面重点关注行业,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如何尽可能地降低系统电耗,提高荒煤气显热回收及利用率始终是该行业的技术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如何尽可能地降低生产中的能耗,提高高温荒煤气显热的回收及利用率,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多螺旋盘管式荒煤气换热器,包括有内筒、盘管、导热层、外壳,所述内筒内部有流动的高温荒煤气,盘管设置有多组,盘管多组并绕螺旋攀附在内筒外侧壁,导热层固定安装在内筒与盘管的接触结合处;盘管的进水口端连通换热循环水的进水口端,盘管的出水口端连通汽包的进水口端;受热后的热水和蒸汽混合物在汽包内分离出蒸汽外供。
作为改进,盘管设置有两组或三组或四组,采用并绕的方式固定在内筒的外壁上,多组盘管之间设置为并联运行或串联运行的连接方式。
作为改进,还包括有外壳,外壳内侧壁涂覆有一层厚度为5-10mm的碳纤维层高压耐火层聚磷酸铵阻燃层,外壳包裹在内筒、盘管外部。
作为改进,其中盘管设置有两组或三组或四组,均按照旋倾角为5°-60°的方向左旋或右旋并联运行方式固定安装。
作为改进,还包括排水口,固定安装在换热器的底部,与排水管道固定连接。
作为改进,每组盘管均单独地与一组进出口阀门固定连接。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换热器是通过在盘管内进入换热循环水,高温荒煤气流通在内筒内侧,荒煤气显热传递给内筒,内筒热量通过导热材料,即导热层或者导热剂专递给多螺旋盘管的盘管,再通过盘管壁传递给管内的换热循环水,换热循环水受热后排出多螺旋盘管式荒煤气换热器,进入汽包,在汽包中分离出饱和蒸汽,完成热量的传递,装置简单安装快捷,换热效率高,结构应力小,降低系统电耗,提高高温荒煤气显热的回收及利用率。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换热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换热器的截面a-a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换热器截面a-a的剖面图。
附图中:1、进水口端;2、盘管;3、导热层;4、内筒;5、出水口端;6、外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一种多螺旋盘管式荒煤气换热器,包括有内筒4、盘管2、导热层3、汽包,所述内筒4内部有流动的高温荒煤气,盘管2设置有多组,盘管2多组并绕螺旋攀附在内筒4外侧壁,导热层3固定安装在内筒4与盘管2的接触结合处;盘管2的进水口端1连通换热循环水的进水口端,盘管的出水口端5连通汽包的进水口端;受热后的热水和蒸汽混合物在汽包内分离出蒸汽外供。
盘管2设置有两组或三组或四组,采用并绕的方式固定在内筒4的外壁上,多组盘管2之间设置为并联运行或串联运行的连接方式。还包括有外壳6,外壳6内侧壁涂覆有一层厚度为5-10mm的碳纤维层高压耐火层聚磷酸铵阻燃层,外壳6包裹在内筒4、盘管2外部。还包括排水口7,固定安装在换热器的底部,与排水管道固定连接。
每组盘管2均单独地与一组进出口阀门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中采用的是多组盘管的并绕安装方式,只需通过关闭单一阀门,其他盘管继续工作的问题,减少了常规的某一盘管泄露,造成的整个换热器维修的工况,提升了工作效率。
同时,根据现场条件需要可以是两根或三根盘管或四根盘管并绕,其中多根并绕的连接方式在实际操作时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并联运行或串联运行。
其中盘管2设置有三组,均按照倾角为5°-60°的方向左旋或右旋并联运行方式固定安装,倾角优选的设置为20°~45°。优选地,并联运行时可以降低系统阻力,减少所需循环泵的扬程,使系统耗电量降低。优选地,串联运行时可以提升换热器出口温度,有利于提高系统所产蒸汽压力。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盘管内进入换热循环水,高温荒煤气流通在内筒内侧,荒煤气显热传递给内筒,内筒热量通过导热材料,即导热层或者导热剂专递给多螺旋盘管的盘管,再通过盘管壁传递给管内的换热循环水,换热循环水受热后排出多螺旋盘管式荒煤气换热器,进入汽包,在汽包中分离出饱和蒸汽,完成热量的传递,装置简单安装快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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