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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2021-02-06 02:02:44|417|起点商标网
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轨道交通技术,具体地,涉及一种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对全自动运行和高效率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于轨道交通行业,轨道运营公司渴求将司机的操作由设备去自动化地完成。

在cbtc(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communicationbasedtraincontrolsystem)系统中,对于通信车,由于其车载设备知晓前方信号机的显示状态(例如颜色),因此司机无需看信号机的显示而行车,信号机处于灭灯状态,信号机的显示状态会发给车载设备。通信车接近地面信号机时,地面信号机灭灯。当通信车在运行过程中跨压着地面信号机时,由于列车还未出清该地面信号机,该地面信号机仍为灭灯状态。通信车跨压信号机后,信号机灭灯,其原因是默认后车也是通信车,无需亮灯;但是如果后车是非通信车,信号机会亮灯。

对于非通信车,由于其依赖司机驾驶,信号机状态无法通过车地通信传递给车载设备,司机需要看信号机行使,因此cbtc系统会对地面信号机进行强制亮灯处理,即显示红黄绿灯,不会有灭灯情况。

通信车在接近地面信号机到跨压信号机的过程中,在ats(自动列车监控系统,automatictrainsupervision)界面上信号机的显示过程为由绿亮灯到红亮灯,地面信号机实际是由绿灭灯变为红灭灯。

图1示出了现有技术中通信车接近地面信号机到跨压信号机的过程示意图,如图所示,通信车从右侧向左侧行驶,上图为接近地面信号机sc的示意,sc绿灯时列车接近信号机sc,下图为跨压信号机sc的示意,sc显示红灯。

当业主有特殊要求,要求信号机将灭灯显示为蓝灯、红黄绿正常显示时,对于通信车,信号机始终处于蓝灯状态,这不利于理解信号机的意思表示。当通信车在运行过程中跨压地面信号机时,信号机灭灯,因此根据业主要求信号机显示为蓝灯,即通信车在接近地面信号机到跨压地面信号机的过程中,在ats界面上的信号机的显示内容为由通过信号转变为禁止信号,通信车跨压时,zc认为是通信车接近该信号机,均为灭灯信号;由于都是灭灯信号,因此在通信车的跨压前后都显示为蓝灯。这样,ats界面上的显示不发生变化,不利于工作人员理解列车的位置和状态。

图2示出了现有技术中灭灯显示为蓝灯时信号机的状态转变过程示意图,如图所示,在通信车接近地面信号机时(上图)由之前的绿灭灯显示为蓝灯,在通信车跨压信号机时(下图)由之前的红灭灯显示为蓝灯,信号机显示的颜色没有发生变化,会对现场运营人员产生干扰,无法识别出该信号机的真实状态,影响线路运营。

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灯时,信号机在通信车跨压后关灯,颜色仍显示为蓝灯,会现场运营人员产生干扰,无法识别出该信号机是否已经灭灯,影响线路运营。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及装置,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区域控制器zc在确定非通信列车跨压信号机时,向计算机联锁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所述ci根据所述强制灭灯命令对所述信号机进行灭灯;根据线路要求,所述信号机灭灯显示为蓝色;

zc向所述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所述ci根据接收到的强制亮灯命令对所述信号机进行亮灯;所述信号机亮灯显示为红色。

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装置,包括:

区域控制器zc,在确定非通信列车跨压信号机时,向计算机联锁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

计算机联锁ci,根据所述强制灭灯命令对所述信号机进行灭灯;根据线路要求,所述信号机灭灯显示为蓝色;

所述zc进一步用于向所述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

所述ci进一步用于根据接收到的强制亮灯命令对所述信号机进行亮灯;所述信号机亮灯显示为红色。

采用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及装置,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色时,在通信车跨压信号机之后先关灯(信号灯显示蓝色),再待ci收到zc发送的强制亮灯命令时将信号灯显示为红色,避免现场运营人员无法区分蓝色灭灯和蓝色亮灯进而产生可能的误操作,使得后车司机和现场运营人员能够识别出信号机的状态,大大降低了对线路运行的影响。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现有技术中通信车接近地面信号机到跨压信号机的过程示意图;

图2示出了现有技术中灭灯显示为蓝灯时信号机的状态转变过程示意图;

图3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信号机的状态转变过程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实施的流程示意图;

图5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6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各个产品之间的交互过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详细的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所有实施例的穷举。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发明人在发明过程中注意到:

针对通信列车,运行线路上的信号机默认处于灭灯状态。列车仅需要根据车载设备的指示行车,无需司机瞭望地面信号机的状态,因此信号机默认灭灯即可。针对非通信列车,运行线路上的信号机需要点亮,以便司机瞭望位于列车前方的地面信号机的状态,因此信号机默认亮灯,常见的灯信号为红黄绿色。在综合控制中心ats的管理界面上,针对通信列车和非通信列车,管理界面上的信号灯均点亮,反映地面的进路关系和列车占压情况,以便管理人员了解线路运营情况。

现有业主提出特殊要求,要求灭灯信号机统一显示为蓝色。如果不改变现有的灭灯处理逻辑,则ats工作人员无法区分蓝色的信号灯表示的是强制灭灯下的绿色,还是强制灭灯下的红色,容易造成工作人员误解,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针对业主的特殊要求,申请人发明一种使得灭灯信号机强制亮灯的处理逻辑,从而使得应该显示红色的信号机继续显示红色;针对通信车,应该显示绿色的信号机显示蓝色。针对非通信车,应该显示绿色的信号机显示绿色。

若要区分列车跨过信号机的状态,则ats界面上的信号机需要显示红灯,即红亮灯,这样才能使得后车司机和现场运营人员能够识别出信号机的状态。即,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灯时,灭灯操作存在两种颜色,一种情况是蓝灯,一种情况是红灯。

图3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信号机的状态转变过程示意图;

如图所示,在所述信号机sc为绿灯时,列车可以接近所述信号机;列车接近所述信号机时,所述sc进行灭灯,由绿灯变为蓝灯(上图);列车在跨压所述信号机时,所述sc进行灭灯,由蓝灯变为红灯(下图)。

在原有区域控制器zc产品中不具备上述功能,本申请对原有zc产品的强制灭灯方案进行了改进,提出了一种基于互联互通的全自动运行强制接近亮灯方案,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灯时,在通信车跨压信号机且信号机关灯时,zc给ci发出信号机强制亮灯命令,待ci收到zc发送的强制亮灯命令时,显示红灯,使得司机和现场运营人员能够识别出信号机的状态。

实施例一

图4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实施的流程示意图。

如图所示,所述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包括:

步骤401、区域控制器zc在确定非通信列车跨压信号机时,向计算机联锁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

步骤402、所述ci根据所述强制灭灯命令对所述信号机进行灭灯;根据线路要求,所述信号机灭灯显示为蓝色;

步骤403、所述zc向所述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

步骤404、所述ci根据接收到的强制亮灯命令对所述信号机进行亮灯;所述信号机亮灯显示为红色。

采用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色时,在通信车跨压信号机之后先关灯(信号灯显示蓝色),再待ci收到zc发送的强制亮灯命令时将信号灯显示为红色,避免现场运营人员无法区分蓝灭灯和蓝亮灯进而产生可能的误操作,使得后车司机和现场运营人员能够识别出信号机的状态,大大降低了对线路运行的影响。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所述区域控制器zc确定列车跨压信号机之前,进一步包括:

所述区域控制器zc在确定当前列车处于信号机点灯区段且为接近的第一辆车时,向计算机联锁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

所述信号机灭灯显示为蓝色。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所述ci根据所述强制灭灯命令对信号机进行灭灯之后、列车跨压信号机之前,进一步包括:

所述ci向zc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开放状态和信号机内方第一区段的占用状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所述zc向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之前,进一步包括:

所述zc向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跨压命令;

所述ci根据所述跨压命令向所述zc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关灯状态。

实施例二

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装置,该装置解决技术问题的原理与一种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方法相似,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图5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所述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装置,包括:

区域控制器zc,在确定非通信列车跨压信号机时,向计算机联锁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

计算机联锁ci,根据所述强制灭灯命令对所述信号机进行灭灯;根据线路要求,所述信号机灭灯显示为蓝色;

所述zc进一步用于向所述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

所述ci进一步用于根据接收到的强制亮灯命令对所述信号机进行亮灯;所述信号机亮灯显示为红色。

采用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cbtc系统下对于非通信列车的信号机显示装置,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灯时,若要区分列车跨过信号机的状态,ats界面上的信号机需要显示红灯,即红亮灯,zc给ci发出信号机强制亮灯命令,在通信车跨压信号机之后先关灯,再待ci收到zc发送的强制亮灯命令时将信号灯显示为红灯,避免现场运营人员无法区分蓝灭灯和蓝亮灯进而产生可能的误操作,使得后车司机和现场运营人员能够识别出信号机的状态,大大降低了对线路运行的影响。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zc进一步用于在确定列车跨压信号机之前,在确定当前列车处于信号机点灯区段且为接近的第一辆车时,向计算机联锁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亮灯命令;

所述信号机亮灯显示为绿色。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ci进一步用于在根据所述强制灭灯命令对信号机进行灭灯之后、列车跨压信号机之前,向zc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开放状态和信号机内方第一区段的占用状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zc进一步用于在所述zc向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之前,发送所述信号机的跨压命令,所述ci进一步用于根据所述跨压命令向所述zc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关灯状态,所述zc在收到所述信号机的关灯状态后向ci发送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zc进一步用于在所述zc向ci发送所述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之前,确定当前线路的灭灯操作的配置为将信号机显示蓝色。

实施例三

为了便于本申请的实施,本申请实施例以线路要求灭灯显示蓝灯为具体实例进行说明。

在现有cbtc控制级别下,zc周期性的根据信号机点灯区段上列车排序的结果判断接近的第一列车为ct列车(通信列车)时,向ci发送信号机强制灭灯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信号机强制灭灯命令对相应信号机进行灭灯操作。

但是,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灯时,本申请实施例中控制过程发生改变。

图6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各个产品之间的交互过程示意图。

如图所示,控制过程包括:

步骤一:vobc向zc汇报自己的位置,zc判断cbtc列车处于信号机的点灯区段且为接近的第一辆车,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信号机强制灭灯命令对相应信号机进行灭灯操作,该信号机显示蓝灯;

步骤二:cbtc列车跨压着信号机,vobc向zc汇报自己的位置,zc在收到ci发送的该信号机的开放状态和信号机内方第一区段的占用状态后,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信号机强制灭灯命令对相应信号机进行灭灯操作,该信号机显示蓝灯;

步骤三: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跨压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跨压命令,给zc发送该信号机的灭灯/关灯状态(即禁止状态);

步骤四:cbtc列车跨压着信号机,vobc向zc汇报自己的位置,zc收到ci发送的该信号机的灭灯状态,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信号机强制亮灯命令,对相应信号机进行亮灯操作,该信号机显示红灯。

其中,ats界面上该信号机的显示状态与地面信号机的显示颜色保持一致。

步骤五:cbtc列车车尾出清信号机,vobc向zc汇报自己的位置,信号机接近区段无车,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亮/灭灯状态,进行正常的亮灯和灭灯显示(该状态为线路要求的默认状态,即,亮/灭状态)。

对于非通信车,地面信号机始终显示红黄绿灯,不会进行灭灯操作,从而也不会出现将灭灯显示为蓝灯的情况。

本申请实施例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增加了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灯时,信号机在通信车跨压后先关灯,再在zc对ci的指示下将信号灯点亮为红灯,即,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蓝灯时通信车跨压信号机且信号机关灯后仍然发出红亮灯,避免了现场运营人员无法区分蓝灭灯和蓝亮灯进而产生可能的误操作,大大降低了对线路运行的影响。

实施例四

为了便于本申请的实施,本申请实施例以线路要求灭灯显示紫灯为具体实例进行说明。

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紫灯时,本申请实施例中控制过程如下:

步骤一:vobc向zc汇报自己的位置,zc判断cbtc列车处于信号机的点灯区段且为接近的第一辆车,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信号机强制灭灯命令对相应信号机进行灭灯操作,该信号机显示紫灯;

步骤二:cbtc列车跨压着信号机,vobc向zc汇报自己的位置,zc在收到ci发送的该信号机的开放状态和信号机内方第一区段的占用状态后,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强制灭灯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信号机强制灭灯命令对相应信号机进行灭灯操作,该信号机显示紫灯;

步骤三: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跨压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跨压命令,给zc发送该信号机的灭灯/关灯状态(即禁止状态);

步骤四:cbtc列车跨压着信号机,vobc向zc汇报自己的位置,zc收到ci发送的该信号机的灭灯状态,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强制亮灯命令;ci根据zc发送的信号机强制亮灯命令,对相应信号机进行亮灯操作,该信号机显示红灯。

其中,ats界面上该信号机的显示状态与地面信号机的显示颜色保持一致。

步骤五:cbtc列车车尾出清信号机,vobc向zc汇报自己的位置,信号机接近区段无车,zc向ci发送该信号机的亮/灭灯状态,进行正常的亮灯和灭灯显示(该状态为线路要求的默认状态,即,亮/灭状态)。

对于非通信车,地面信号机始终显示红黄绿灯,不会进行灭灯操作,从而也不会出现将灭灯显示为紫灯的情况。

本申请实施例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增加了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紫灯时,信号机在通信车跨压后先关灯,再在zc对ci的指示下将信号灯点亮为红灯,即,当线路要求将灭灯显示为紫灯时通信车跨压信号机且信号机关灯后仍然发出红亮灯,避免了现场运营人员无法区分紫灭灯和紫亮灯进而产生可能的误操作,大大降低了对线路运行的影响。

现有技术中灭灯显示红灯,在跨压前信号灯是绿灯、跨压后信号灯显示红灯;当线路要求灭灯显示蓝灯(或紫灯)时,若依然采用现有控制方案则跨压前后均为灭灯信号,因此跨压前后信号灯均显示为蓝灯(或紫灯),无法区分列车位置;而采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案,在跨压前信号灯显示蓝灯(或紫灯),跨压后信号灯强制显示红灯。

本申请实施例在提高运行效率的前提下,保证了列车行驶的安全性,可以广泛应用于地铁轨道交通中。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方案可以采用各种计算机语言实现,例如,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java和直译式脚本语言javascript等。

本申请是参照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尽管已描述了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申请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申请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申请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申请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申请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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