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带的制作方法
2021-02-03 16:02:18|233|起点商标网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带技术领域,具体为汽车安全带。
背景技术:
[0002]
安全带作为汽车发生碰撞过程中保护驾乘人员的基本防护装置,在汽车领域起到重要作用,但以往的汽车安全带大多不能对使用者进行有效保护,降低了使用者驾驶汽车时的安全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降低了使用者对汽车安全带的体验感,不能满足当今市场的需求,由于以上存在的问题,降低了汽车安全带的实用性和使用性,针对性地推出了汽车安全带。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汽车安全带,具备保护效果好的优点,解决了以往汽车安全带不能对使用者进行有效保护的问题。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汽车安全带,包括吊带,所述吊带的表面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位于第二连接件的下方,所述吊带的背面设置有网带,所述第二连接件的表面贯穿设置有螺栓,所述第二连接件的顶部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带扣锁总成,所述吊带的正面固定连接有防护肉支撑杆。
[0005]
优选的,所述螺栓的型号为m8,所述螺栓的材质为冷拉钢。
[0006]
优选的,所述吊带的表面套设有安装件,所述安装件的表面开设有安装孔。
[0007]
优选的,所述吊带的个数为四个,所述网带的个数为一个。
[0008]
优选的,所述带扣锁总成的个数为两个,所述螺栓的个数为两个。
[0009]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0]
1、本实用新型通过吊带、第一连接件、第二连接件、网带、螺栓、带扣锁总成和防护肉支撑杆的配合,实现了保护效果好的目的,通过双带对使用者进行保护,提高了使用者驾驶汽车时的安全性,从而提高了使用者对汽车安全带的体验感,满足当今市场的需求,提高了汽车安全带的实用性和使用性,解决了以往汽车安全带不能对使用者进行有效保护的问题。
[0011]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吊带,用于连接第一连接件,通过设置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用于对吊带进行连接,从而对使用者进行保护,通过设置螺栓,用于连接和固定带扣锁总成和第二连接件,通过设置带扣锁总成,用于对吊带进行限定,当吊带快速移动时,通过带扣锁总成对吊带进行自锁,通过设置防护肉支撑杆,用于防止夹到使用者的肢体,通过设置安装件,用于对吊带进行固定。
附图说明
[0012]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3]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左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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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1、吊带;2、第一连接件;3、第二连接件;4、网带;5、螺栓;6、带扣锁总成;7、防护肉支撑杆;8、安装件。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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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6]
请参阅图1-2,汽车安全带,包括吊带1,吊带1的表面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件2和第二连接件3,第一连接件2位于第二连接件3的下方,吊带1的背面设置有网带4,第二连接件3的表面贯穿设置有螺栓5,第二连接件3的顶部通过螺栓5固定连接有带扣锁总成6,吊带1的正面固定连接有防护肉支撑杆7,螺栓5的型号为m8,螺栓5的材质为冷拉钢,吊带1的表面套设有安装件8,安装件8的表面开设有安装孔,吊带1的个数为四个,网带4的个数为一个,带扣锁总成6的个数为两个,螺栓5的个数为两个,通过设置吊带1,用于连接第一连接件2,通过设置第一连接件2和第二连接件3,用于对吊带1进行连接,从而对使用者进行保护,通过设置螺栓5,用于连接和固定带扣锁总成6和第二连接件3,通过设置带扣锁总成6,用于对吊带1进行限定,当吊带1快速移动时,通过带扣锁总成6对吊带1进行自锁,通过设置防护肉支撑杆7,用于防止夹到使用者的肢体,通过设置安装件8,用于对吊带1进行固定,通过吊带1、第一连接件2、第二连接件3、网带4、螺栓5、带扣锁总成6和防护肉支撑杆7的配合,实现了保护效果好的目的,通过双带对使用者进行保护,提高了使用者驾驶汽车时的安全性,从而提高了使用者对汽车安全带的体验感,满足当今市场的需求,提高了汽车安全带的实用性和使用性,解决了以往汽车安全带不能对使用者进行有效保护的问题。
[0017]
使用时,通过使用者将第一连接件2和第二连接件3进行连接,通过第一连接件2和第二连接件3对吊带1进行连接,通过两组吊带1对使用者进行双重保护,提高使用者驾驶汽车时的安全性,通过带扣锁总成6对吊带1进行限定,当吊带1快速移动时,通过带扣锁总成6对吊带1进行自锁,通过防护肉支撑杆7防止夹到使用者的肢体。
[0018]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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