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片复烤机均料辊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烟草设备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叶片复烤机均料辊。
背景技术:
采用叶片复烤机对烟叶进行烘烤的过程中,烟叶容易出现堆积的现象,针对该问题,在烟叶的上方设置转动的钢条对堆积的烟叶进行耙动,这样虽然能减少烟叶堆积,但是在钢条耙动的过程中,烟叶很容易缠绕到钢条上,影响耙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叶片复烤机均料辊,能够有效耙动烟叶,防止烟叶堆积,保证烟叶均匀地铺于传送带上被输送,从而保证烟叶烘烤均匀。另外,在输送烟叶的过程中,烟叶不会缠绕在该均料辊上,从而提高烘烤效果及生产效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叶片复烤机均料辊,该均料辊包括转轴、转辊及齿条。转轴与转辊相连,齿条位于转辊的外表面上且沿转辊的轴向延伸。齿条的齿的形状为锥体,且尺寸小的一端远离转辊。
优选地,锥体尺寸大的一端的尺寸至少为尺寸小的一端的尺寸的1.5倍。
优选地,锥体尺寸大的一端的尺寸至少为尺寸小的一端的尺寸的2倍。
优选地,锥体为四角锥体、截头四角锥体、圆锥体或截头圆锥体。
优选地,齿的形状为四角锥体,且在包含沿转辊的轴向延伸的边与四角锥体顶角的三角形中,包含四角锥体顶点的角为钝角。
优选地,齿的形状为圆锥体,且在由圆锥体底面圆的直径和圆锥顶点形成的三角形截面中,包含圆锥顶点的角为钝角。
优选地,齿条为多条且沿转辊的外表面均匀布置。
优选地,齿条为四条。
优选地,转辊套设于转轴上,且两者通过键固定连接能够同步转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叶片复烤机均料辊,齿条边缘的多个齿在耙动烟叶的过程中,能够有效耙动烟叶,防止烟叶堆积,保证烟叶均匀地铺于传送带上被输送,从而保证烟叶烘烤均匀。另外,在输送烟叶的过程中,烟叶不会缠绕在该均料辊上,从而提高烘烤效果及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转轴
2转辊
3齿条
4齿
5输送带
6输送爪
7电机
8电机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叶片复烤机均料辊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横向”、“纵向”、“前”、“后”、“左”、“右”、“上”、“下”、“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叶片复烤机均料辊,包括转轴1、转辊2及齿条3。转轴1与转辊2相连,转辊2套设于转轴1上,且两者通过键固定连接能够同步转动。齿条3位于转辊2的外表面上且沿转辊的轴向延伸。齿条3为长条状结构,设有多条,且沿转辊2的外表面均匀布置,齿条3优选设有四条。齿条3的边缘设有多个齿4,齿4的形状为锥体,且尺寸小的一端远离转辊2。锥体尺寸大的一端的尺寸至少为尺寸小的一端的尺寸的1.5倍;锥体尺寸大的一端的尺寸至少为尺寸小的一端的尺寸的2倍。锥体为四角锥体、截头四角锥体、圆锥体或截头圆锥体。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齿4的形状为四角锥体,且在包含沿转辊2的轴向延伸的边与四角锥体顶角的三角形中,包含四角锥体顶点的角为钝角,更利于避免烟叶缠绕于齿条3上。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齿4的形状为圆锥体,且在由圆锥体底面圆的直径和圆锥顶点形成的三角形截面中,包含圆锥顶点的角为钝角。
转轴1的一端通过轴承与电机7固定连接,转轴1的另一端通过转轴支架(未示出)固定于地面上,电机7固定于电机支架8上,电机7能够带动转轴1转动,从而带动转辊2及转辊2上的齿条3转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叶片复烤机均料辊位于输送带5的上方,输送带5的外表面上均匀地布置于多个输送爪6。在电机7转动及输送带5传动的过程中,距离最近的齿4的顶端与输送爪6的顶端刚好不接触。如图1所示,输送带5逆时针传动,转轴1和转辊2同步顺时针转动,多个齿条3顺时针转动,且齿条3的转动速度大于输送带5的传动速度。
在实际烘烤叶片的过程中,叶片置于传送带5上向上输送,输送爪6能够防止叶片向下滑落。当叶片由于重力等作用向输送爪6的一侧堆积时,叶片上方转动来的齿条3就会与堆积的叶片接触,此时齿条3上的齿4就会插入叶片中并沿叶片运动的方向将叶片耙平,从而解决叶片堆积的问题。在此过程中,由于多个齿4之间有间隙,齿4的侧面与叶片的接触面积小,齿4的顶部与叶片的接触面积小,导致叶片在耙动的过程中不会缠绕至齿条3上。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不能一次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因此,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