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溶剂环氧材料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无溶剂环氧材料。
背景技术:
传统的溶剂型涂料及环氧地坪含有大约50%有机溶剂,即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是重要的环境污染物之一。许多统计数据表明,涂料行业已成为voc第二排放大户。目前,我国的工业地坪材料主要采用溶剂型环氧地坪材料,而溶剂型环氧地坪材料中含有大量的挥发性有机溶剂,溶剂体系采用活性稀释剂,不但有一定毒性,成本也很高;并且溶剂型环氧地坪材料在潮湿环境下施工困难,容易出现起层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溶剂环氧材料,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无溶剂环氧材料,其结构要点在于:包括基层,基层的表面复合一无溶剂环氧树脂底漆层,无溶剂环氧树脂底漆层的表面复合一无溶剂uv涂层,无溶剂uv涂层的表面复合一水性uv底色层,水性uv底色层的表面复合一水性uv色漆图案层,水性uv色漆图案层的表面复合一无溶剂环氧树脂透明清漆层。
作为优选的,基层为混凝土层。
作为优选的,无溶剂uv涂层由无溶剂uv涂料制成。
作为优选的,水性uv底色层由水性uv色漆制成。
作为优选的,水性uv色漆图案层由水性uv色漆制成,通过手绘、丝网印刷或喷涂的形式将水性uv色漆施工于水性uv底色层之上,形成图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色彩丰富、外表美观,实现了良好的装饰效果,且成品具有较高的表面硬度及耐磨性能,低voc含量,安全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层,2-无溶剂环氧树脂底漆层,3-无溶剂uv涂层,4-水性uv底色层,5-水性uv色漆图案层,6-无溶剂环氧树脂透明清漆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无溶剂环氧材料,包括基层1,所述的基层1的表面复合一无溶剂环氧树脂底漆层2,所述的无溶剂环氧树脂底漆层2的表面复合一无溶剂uv涂层3,所述的无溶剂uv涂层3的表面复合一水性uv底色层4,所述的水性uv底色层4的表面复合一水性uv色漆图案层5,所述的水性uv色漆图案层5的表面复合一无溶剂环氧树脂透明清漆层6。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基层1为混凝土层。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无溶剂uv涂层3由无溶剂uv涂料制成。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水性uv底色层4由水性uv色漆制成。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水性uv色漆图案层5由水性uv色漆制成,通过手绘、丝网印刷或喷涂的形式将水性uv色漆施工于水性uv底色层4之上,形成图案。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色彩丰富、外表美观,实现了良好的装饰效果,且成品具有较高的表面硬度及耐磨性能,低voc含量,安全环保。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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