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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形式要求

2021-05-28 08:05:33|157|起点商标网
权利要求书是您对技术方案需要保护的概述,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它的撰写必须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当专利申请授权后,权利要求书对日后发生侵权纠纷时,判断是否侵权的法律依据。

专利局在审查权利要求书时需要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发明需要对其进行实质审查,对权利要求书的形式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点内容:

1、权利要求书中包括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2、若有几项独立权利要求,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尽量紧靠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

3、每一项权利要求只允许在其结尾使用句号,以强调其含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4、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

5、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化学反应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

6、除非绝对必要时,权利要求书中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

7、权利要求书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客体。

8、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但必须带括号,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9、除附图标记或者其他必要情形必须使用括号外,权利要求书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括号。

10、权利要求书中采用并列选择时,其含义应当是清楚的。

11、般情形下,权利要求中不得出现人名、地名、商品名或者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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