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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如何计算损失?

2021-05-11 01:05:15|191|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著作权 损失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梁律师特别指出,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将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里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另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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