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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商标:编辑作品_编辑作品著作权归属

2021-03-13 22:03:45|187|起点商标网

起点商标:编辑作品_编辑作品著作权归属】

编辑作品是对原作品筛选、汇编、编排而成的作品。那编辑作品是指什么?因为编辑作品涉及到多个作品,那如何确定编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呢?接下来起点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编辑作品是指什么

编辑作品,又称“集体作品”。编辑人将数个单一作品加以有创意的编排组合,在编辑过程中产生一个新的有创意的作品。这类作品由许多作者撰稿而由编辑人汇集而成,亦有由编辑人将已问世的诸单一作品汇编成一整体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编辑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归编辑作品人享有,但如果所编作品是在著作权有效保护期内,则编辑作品人和原作品作者都享有著作权,编辑人在编辑作品前应先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支付一定报酬。同理,原作品人在使用编辑作品时,也不得侵犯编辑人的著作权。


另外,如果有法人、其他组织人员进行创作,为提供资金、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编辑人员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部分的作者的著作权,也无权擅自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部分的作品复制、发表或者许可他人改编、播放。


二、编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2条的规定,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应遵守以下规则:

1、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编辑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因此,编辑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其著作权归编辑人享有,但其中可以独立存在、单独使用的作品,其著作权由该作品的作者享有。


3、编辑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即编辑人进行编辑创作时,如涉及的是著作权作品,必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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