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
涵江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
保护范围
1、对美术作品的具体要求,要看法律条文的表述。在我国版权法中,线条画、色彩画、书法、雕塑被作为美术作品的典型例子提到。而“具有审美意义”,似乎是对所有美术作品不言而喻的要求。现实中,明显的美术创作自不待言,名家的手笔更毋庸说,容易发生问题的多是一些边际物。鉴于法律不可能规定得太具体,在具体认定美术作品的资格时,宜用比较原则的标准:一是要有创造性劳动投入;二是要有视觉愉悦效果。依照这个标准,原样取来的自然物,再美也构不成美术作品。
2、版权法一般原则,作品的复制品不形成新的作品,特别是同种表现形式的复制品。但美术作品如绘画、书法的临摹,如果认为被临摹的只是一种客观景物,而将其精确地再现出来本身是融观察和技巧于一体的创作过程,似乎可以构成新的作品
3、还有其他的规定会影响美术作品的资格。例如,我国版权法规定作品必须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美国版权法规定作品必须以非临时性的可感媒介固定下来。
4、将书法作为美术作品给予版权保护,是我国特有的。
保护期限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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