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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品种名称可以注册为商标

2021-01-26 15:01:19|369|起点商标网
在Mastronardi Produce Ltd诉商标注册商([2014] FCA 1021,2014年9月19日)中,Mastronardi Produce Limited成功地上诉了商标注册商的决定,该决定拒绝为番茄注册ZIMA商标。

争论的主要问题是ZIMA是否作为商标将Mastronardi的商品与其他贸易商的商品区分开,或者它是否作为番茄的品种名称或通用名称。

评估固有可注册性问题的出发点是,假定商标足以适应区分,除非法院对概率的平衡另有要求。在承认这一点之后,戈登·J表示有两个问题需要决定:

在申请日(即2011年7月25日),普通澳大利亚人如何理解“ zima”一词,以及

其他人买卖西红柿的可能性,并且只有通过适当的动机才被激活,想到“ zima”一词,并希望以与西红柿商标相关的任何方式使用它,以任何方式侵犯注册商标。

第一个问题得到了Mastronardi的迅速回答。它在2010年初创造了这个词,到2011年7月25日,它对普通澳大利亚人没有明显的意义。

当Mastronardi推出其Zima产品时,其新闻稿将其称为“其最新品种”。因此,关于第二个问题,注册服务商认为,ZIMA被用于标识其他类型或品种的番茄,并且其他人将要求使用ZIMA。

戈登·J(Gordon J)发现,“品种”是一个宽松的术语,没有精确度。在植物学背景下,这可能意味着特定的品种,“在新鲜食品行业和零售层面,情况有所不同。“品种”一词没有共同含义。

番茄种类繁多,番茄植株并非永久作物。这意味着,每年年底将移走植物,并种植可能是新品种的新植物。由于种类繁多,因此已经开发并广泛使用了类别名称,例如樱桃,桁架,罗马,小罗马,葡萄和鸡尾酒(尽管使用起来可能很橡胶)。根据证据,这些通用类别名称,而不是一些更具体的品种名称,被用作西红柿营销和销售中的描述符。

尽管Mastronardi的发布称其Zima产品为“其最新品种”,但也称该产品为“金橙葡萄零食品种”。也有证据表明,在其他情况下,Mastronardi及其许可证持有者称这些西红柿为“金色葡萄西红柿”,“甜橙葡萄西红柿”和“金色零食西红柿”。

此外,尽管澳大利亚目前仅使用一种栽培品种,但国际上Mastronardi却使用六个栽培品种来生产其Zima番茄。在这种情况下,戈登(Jordon J)得出结论,以番茄为交易对象并且仅出于适当动机而从事交易的其他人不希望使用“ zima”一词来描述自己的番茄,并得出结论:“对Mastronardi的说法仅是说它出售的商品与贸易对手出售的商品不同。”

因此,决定将ZIMA商标与Mastronardi的产品区分开,并应进行注册。

此案提醒我们,“新”产品的生产商可以轻松设计和注册这些产品的独特商标。但是,他们应该小心以确保有容易获得的通用描述,其他贸易商可以将其用于类似产品。这些描述也应在其营销材料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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