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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牌经理制模式的劣势分析

2021-01-26 14:01:55|369|起点商标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产品品牌经理制模式的局限性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具体来说,产品品牌经理制模式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

    产品品牌经理制模式的设置会在企业内部产生一些冲突或磨擦。一方面因为企业品牌经理所拥有的权力往往小于他们承担的责任,他们主要靠劝说的方法来影响诸如生产部门、广告部门、销售部门等其他各职能部门与他配合,常常被人看做低级别的协调者,大量的时间花在各种协调会议、日常文书等工作上。另一方面各产品品牌经理相互独立,产品品牌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和协调机制。这样,为维护各自产品品牌的利益而发生磨擦,常常导致各产品品牌经理不余遗力地争夺企业资源,各产品品牌业务相互重叠。

    2.产品品牌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划和领导

    处于组织基层的产品品牌经理其权限十分有限,既缺乏制定战略性、跨职能决策的长期观点,也缺乏必要的权力和技能,因此,这种分散的企业品牌管理方式虽然有利于激励产品品牌经理的积极性,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合作机制和统一规划,往往导致企业资源浪费和企业品牌管理失控,从而使企业失去竞争优势。

    3.导致腐败滋生

    由于产品品牌经理有着巨大的权力空间,而分权制的产品品牌经理组织形式意味着权力更多地受产品品牌经理支配,因此客观上很容易导致权力滥用,腐败滋生。

    4.企业品牌经理有时会过分强调短期成果

    内部的人常常抱怨,产品品牌经理在追求一个季度或更短时期内的销售量和市场份额目标时表现得过于短视。由于产品品牌经理只对产品的研制、市场开发和销售行使有限的权力,但却要对利润负责,这势必会形成一种矛盾,极易产生短期行为。

    此外,产品品牌经理制模式所需的费用常常超出预算,产品经理还有可能过分关心产品而忽视了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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