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命名的法则:切莫自我标榜
2021-01-26 13:01:46|226|起点商标网
像“冠军”这样的命名手法,在当今的品牌命名中已经是“泛滥成灾”,你自己标明是第一,依据何在?简直一点都不谦虚,消费者不会因为你的自我吹嘘而“认同”。现在大家消费都理性了,起“大名”,无“大利”,消费者当然会离你而去。企、Ik在命名中,都喜欢追求“大名”,有“小孩穿大人的衣服”的感觉。最终适得其反。从以往的“兴旺”、 “鸿发”,到今天的“帝王”、“国宝”、“巨龙”、“巨人”、“霸王”等等,字号可谓“五花八门”,甚至还有人在非典时期,就干脆来个“SARS”当招牌,这些招牌一挂出。就引起人们的争议,以致消费者对此都抱有十分反感的情绪。企业命名,切莫自我标榜,否则,最终结果是得不偿失。
案例:冠军机油并非就是“冠军”
如今,市面上有一种自称为”冠军”的机油,在各大车辆维修点均铺货,普及率相当之高。该产品的广告(如下照片)也针对这些维修点来进行宣传,广告上竟然标出“N0.1”的字样。难道真的是“冠军”吗?当我打开车子的油箱, 问身旁的修理工时,他笑着告诉我,“什么第一,就是这个牌子而已。要真的排名,根本还排不到它!现在.取的名称不响不好卖呀!不过.这油倒是蛮便宜的。”原来如此。又一个自我标榜的典型案例!
案例:冠军机油并非就是“冠军”
如今,市面上有一种自称为”冠军”的机油,在各大车辆维修点均铺货,普及率相当之高。该产品的广告(如下照片)也针对这些维修点来进行宣传,广告上竟然标出“N0.1”的字样。难道真的是“冠军”吗?当我打开车子的油箱, 问身旁的修理工时,他笑着告诉我,“什么第一,就是这个牌子而已。要真的排名,根本还排不到它!现在.取的名称不响不好卖呀!不过.这油倒是蛮便宜的。”原来如此。又一个自我标榜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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