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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会导致商标转让无效

2021-01-07 10:01:42|302|起点商标网

公司要想有自己的商标,要进行商标注册的申请,但有些公司或个人不是很了解商标注册流程的人来说,直接去注册申请也是有风险的,那怎样避免这种风险?其实也可以进行商标转让,商标转让中的商标都是已经通过注册的商标,其风险也比较小,但不乏有一些行为会导致商标转让行为无效,那有哪些属无效?

 

1、商标注册证,指其有效期满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且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和组合的。国家商标局要对注册商标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擅自进行变更的其不得转让,且法律不会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擅自去变更的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经过长期使用的商标,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容易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其利益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其不予核准。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没有一并转让的。类似商品或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其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与误解,商标专有权保护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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