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中的视频有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吗
2021-01-07 10:01:42|295|起点商标网
在观看直播之余,各大网络直播平台提供了诸如游戏,个人演唱等多种直播内容,网络直播平台中的版权问题,也越来越多的爆发出来。那网络直播平台存储的直播视频也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的一种,其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提供作品给公众,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直播平台可以为主播提供视频存储功能,某些热门主播会将其直播内容存储于直播平台,方便在下播期间用户进行浏览。如果这些存储的视频中使用的音乐作品没有获得授权,就可能侵害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音著协诉**公司的案件中某热门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未经许可使用背景音乐进行直播并制作成视频,法院最终认定**平台构成侵权。
网络直播的用户基数较大,网络平台中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会对公民产生不良示范。网络直播平台应加强监管,宣传著作权保护的知识,网络直播平台可以充分征求主播意见,通过批量与版权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购买音乐作品供主播进行使用。网络直播平台加强版权保护的行动也可以提高广大公民尊重版权的意识,自觉保护他人的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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