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商标转让类别的选择
2021-04-11 11:04:05|255|起点商标网
耳机一般是与媒体播放器可分离的,利用一个插头连接。好处是在不影响旁人的情况下,可独自聆听音响;亦可隔开周围环境的声响,对在录音室、酒吧、旅途、运动等在嘈杂环境下使用的人很有帮助。因为耳机的效果越来越显著,现今使用耳机的人也越来越多。
关于耳机商标所在的类别,正确的选择是第几类?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耳机商标属于第9类。
其中包括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等。
0907-通讯导航设备
0908-音像设备
移动电话用耳机0908,音频扬声器外壳0908,与语音传输设备连用的个人耳机0908,预先录制好的音乐DVD盘0908,智能手机用无线耳机0908
0909-摄影、电影用具及仪器
耳机原是给电话和无线电上使用的,但随着可携式电子装置的盛行,耳机多用于手机、随身听、收音机、可携式电玩和数位音讯播放器等。如果有任何需要了解的关于这一类的,可以在麦知商标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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