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忘记续展应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当天起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满期,要持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理应在满期前12个月内依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这段时间没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宽限期。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任有效满期第二天起计算。满期未办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商标注册。
那商标期满后忘掉续展还有方法挽救吗?这时还可以考虑下列几种方法:
1、如果商标期满不超过6个月,还可以在6个月宽宽限期递交续展申请,但要结算延时费。
2、商标如果期满超过6个月宽宽限期,商标局便会对商标作出宣布商标从此以后失效的决定,这时就需要马上采取商标复审的方法,备齐有关的复审申请书,复审的原因和有关资料,以比较快的速度来挽救此商标。
3、还可以再度再次申请,但是,要在商标局宣告无效后开始的1年后,才可以再度申请此商标。即便再着急想要拿回自己的商标,在这一年内都不可以再次申请。提出申请也不会被批准,只有在1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
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这类无形资产在相应状况下也许比有形资产具备更大、更核心的竞争力,1件商标能持续使用10年,期间公司广泛的宣传推广,必定是积累到相应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商标续展正好能让这类商誉得以延续下来。
商标续展申请有利于申请著名及驰名商标商标注册的越早,使用的年份越长,通过续展让商标注册持续有效,越易于成为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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