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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皂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护发素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2021-04-08 20:04:24|269|起点商标网

肥皂是脂肪酸金属盐的总称。广义上,油脂、蜡、松香或脂肪酸等和碱类起皂化或中和反应所得的脂肪酸盐,皆可称为肥皂。肥皂能溶于水,有洗涤去污作用。肥皂的各类有香皂,又称盥洗皂、金属皂和复合皂。在转让商标前,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商品的商标类别了。那么,肥皂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一、肥皂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商标分类百科可知肥皂属于以下商标类别:
03-日化用品
0301-洗涤粉皂剂
030007: 杏仁肥皂
030012: 肥皂
030017: 剃须皂
030034: 洗发液
030080: 消毒皂
030080: 消毒肥皂
030093: 洗涤用皂树皮
030123: 洁肤乳液
030130: 药皂
030134: 洗发剂
030143: 汗足皂
030149: 除臭肥皂
030152: 香皂
030152: 肥皂(块)
030163: 防汗肥皂
二、护发素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45类商标分类中,护发素属于第3类日化用品
【0301】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31】护发素护发用浴油
【C030012】护领膜
【030134】洗发液
【C030004】洗发软皂
【C030002】洗发粉
【C030005】柔发剂
护发素就是洗发后将其均匀涂抹在头发上,轻揉一分钟左右,再用清水漂洗干净,故也有人称为漂洗护发剂,属于发用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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