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交易时需要什么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有哪些要注意的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请求。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应当给予通知。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实施法”第二十五条:转让注册商标的,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请求。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批准注册商标转让请求后,应当向受让人出具相应的证书并发出通知。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不同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改正期限;不同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期满补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请求,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局不得批准可能出现错误、混合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注册商标转让请求,并将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因转让以外的其他原因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接受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应当根据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手续。
“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商标注册人死亡可以终止,注册商标不办理转让手续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公布注册商标,自其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满一年。
商标转让交易请求所需求的文件:
双方主体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转让协议及公章,一般情况下需核对原件及签名;转让注册商标的,需出示商标注册证原件。需要核查;要求转让商标的,需要核查商标局原《商标受理通知书》。填写商标转让申请,双方盖章签字。
商标转让交易时需注意一下几点:
1、近似商标同时转让
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同一产品上注册的类似商标或者在类似产品上注册的类似商标。
2、需提交公证书
商标转让请求一般需要提交商标出让人同意转让商标声明的公证原件。
在商标转让过程中,未提交商标转让公证书原件的,商标局将给予权利人更正时间。如果不这样做,传输请求将被拒绝或放弃。
3、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相同?
转让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与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地址不一致的,商标局不予受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变更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名称和地址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不改正或者不按规定改正的,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转让。
4、防止转让人重复转让注册商标
受让人不仅要相信出让人的说明和出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还要查问出让人是否是商标注册人,出让人的名称是否与商标局备案的申请人姓名相符。由于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的审查期限现已延长至6至12个月,有时仅从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难以获得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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