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士伯在缅甸的大转变:商标名称要慎重选择
丹麦的比尔森啤酒、全球第四大酿酒集团Carlsberg (嘉士伯)旗下的品牌Tuborg(乐堡)自1880年开始进入市场,并作为丹麦最畅销的品牌商标(现为嘉士伯集团所有),在70多个国家销售。但在其最新的一次贸易中,对其商标名称的本地译文使得公司置于水深火热中,这使得公司放弃并改变了它的包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这种转变是随着法律诉讼的威胁而来的,但是它只可能发生在乐堡的的70多个市场中唯一一个缺乏正式的商标法的市场:缅甸。
这一争议来源于嘉士伯为乐堡Tuborg选择的缅甸语译文,在缅甸音译中其发音为“tu po”,而这一发音在缅甸象征的是缅甸一个传统节日——每年四月的泼水节。据报道,嘉士伯声称选择这一名字是为了“传达娱乐和音乐的的精神,而这正是乐堡的宗旨之一”。然而当发现自己与缅甸创作了与其同名的著名音乐的已故音乐家Sayar Myoma Nyein的家族相冲突之后,这一丹麦啤酒制造商改变了其路线。对许多当地人而言,这首名叫tu po的歌是缅甸泼水节的象征,并在节日期间被广泛地演奏。
在今年一月份中旬,该创作家的儿子U Shun Myaing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他抨击了嘉士伯对这一术语的使用并宣布了其对该啤酒制造商发起法律诉讼的意图。据报道,U Shun Myaing认为一个包含“美丽”和“文化”的内涵的术语被用来当做酒精饮料的标签,这是极不恰当的,嘉士伯的行为是对缅甸传统文化和节日的亵渎和侮辱。
从业者认为Sayar Myoma Nyein家族可能并没有很好的法律依据来阻止嘉士伯使用“tu po”这一名称,这表明嘉士伯的转变,更多的是出于对品牌形象和文化尊重的考虑,而不是出于任何具体法律风险的担忧。
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处获悉,缅甸目前并没有一部明确的商标法,但是在商标所有权人主张权利时,强烈的传统惯例往往成为证据之一。一般来说,品牌可以宣称他们依据商标注册法案拥有某商标,通常在提示公众使用其商标及警告商标侵权的日报中,该法案附有一系列警示性条款。但是从业者认为,对某商标的使用比临时注册更重要。
根据世界商标评审的结果,此次争端中的当事方都没有公开声明其拥有“TU PO”商标。而Sayar Myoma Nyein家族也并没有主张对该商标的商业使用。因此该案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都未必会是商标纠纷案件。
嘉士伯有可能不用担心源于这首歌的原创作者的索赔,因为该音乐家已去世61年,基于缅甸1991年的版权法案所享有的版权保护已经过期,基于这一点,我们找不到索赔的任何法律依据。事实上,据《缅甸时报》报道,若有必要的话,对其在法庭上获胜,嘉士伯本身是非常有信心的。然而,仅在U Shun Myaing举办新闻发布会之后的第四天,嘉士伯就宣称其将停止使用该拼写。
在此案中,有一个让人好奇的情节:U Shun Myaing指出,嘉士伯在推出这一商标名称之前曾找过他,而他拒绝许可嘉士伯使用之一名称。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将引发很多问题,包括在对文化敏感性的争论这一表象之下,是否更多地蕴含了商业性质的分歧。无论哪种方式,它确实表明嘉士伯也许应该看到这一争端。嘉士伯啤酒公司在缅甸第一次开设店铺是在去年4月。这是自过去几年中西方国家军事领导放松其管制及削弱经济制裁以来在众多外国公司中第一个寻求进入市场的啤酒制造商。对于试图进入前沿管辖的品牌及商标而言,这种早期的坎坷应作为一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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