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做?
大家都知道申请注册商标是有风险的,没有绝对100%通过的概念,而经商标局审查后申请商标时违反了商标注册法规的,商标局会不予注册,也就是商标驳回。
由于商标局审查员主观判断及专业知识等限制因素,其实每个商标申请的审查是通过独立的审查员完成,每个审查员的知识面、阅历情况、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各种差异,因此其审查结果必然有所不同,甚至类似的商标申请可以得到不同的处理结果。因此法律赋予申请人一次“自辩”的机会。申请人如遇商标被驳回之情形,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在15天的期限委托代理机构提出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驳回的原因通常就是一下五大类:
1.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局在审查时,会跟商标局的数据库进行对比,如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别的商标已经被注册了,商标局会予以驳回处理。
2.商标近似
在文字字形、读音、整体结构、图形结构容易令公众产生混淆的,会被认为与他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形容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词语以及描述产品特征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比如:商标、啤酒等这类。
4.商标过于简单,缺乏显著特征
不具备显著特性,没有可识别性,如简单的线条和普通的几何图形。
5.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和文字
包括国家名称、国旗和地名在内的若干种不允许使用的标志和文字,不予注册。
商标驳回的原因基本就是这五大类了,要想在商标注册中规避这些问题,最好是在商标查询的阶段找到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咨询一下,这样将减少大家发费不必要的资金,及劳动成本。也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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