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呢?
商标被驳回之后,如果还想有机会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的话,那就只能进行驳回复审,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商标驳回之后该怎么办?
一、商标驳回复审该如何申请?
商标驳回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二、商标驳回申请时间
①、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
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
注意: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哪些文件?
①、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②、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③、《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④、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⑤、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四、提交申请后可以提价补充材料吗?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五、其它要求
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六、商标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1、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2、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3、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5、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