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概念与特点
2021-02-17 03:02:52|380|起点商标网
一、概念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即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包括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和续展权等。我国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我国适用的是商标权注册产生的原则,而非使用取得原则,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产生商标权;未经注册,否则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权。
但是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比较特殊,即使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专用权本来是商标权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但在实践中人们常常把这二者混为一谈,甚至认为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简称。其实它们并不等同,只是在实际使用中,人们往往对商标专用权作出扩大解释,比如我国商标法所指的“商标专用权”就是广义的,与商标权在内涵和外延上没有差别。商标权是商标法的核心内容,各国商标法都是紧紧围绕着商标权的取得、行使、转让、许可使用和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的。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从法律上确认和保护商标权,有利于调动和保护广大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鼓励他们合法竞争,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特征
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具有以下突出特征:
1.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要求其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性”;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要求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其基本要求是“独创性”。
2.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对商标权的限制较少。商标权人享有由自己独占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等诸多权利,商标法也没有强制许可、法定许可等限制性规定。而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专有性却是相对的,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我国专利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授权他人实施或强制许可他人实施某些专利技术;著作权法中也有不少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限制性条款。 3.商标权的期限限制是相对的。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后可以续展,续展次数不限。只要商标注册人依法使用注册商标,不被商标管理机关撤销或注销其注册商标,就可通过续展手段无限期地享有商标权。而专利权和著作权的时间限制具有绝对性:发明专利权在法定20年的期限届满后立即终止,不得续展;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在10年的法定期限届满后,也立即终止,不得再续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最多只能续展一次,其他著作权则不得续展。
4.商标权是财产权,并不直接涉及人身权,商标设计人的人身权只能通过著作权法得到保护。而著作权包含了人身权的内容,如署名权、修改权等等。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即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包括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和续展权等。我国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我国适用的是商标权注册产生的原则,而非使用取得原则,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产生商标权;未经注册,否则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权。
但是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比较特殊,即使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专用权本来是商标权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但在实践中人们常常把这二者混为一谈,甚至认为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简称。其实它们并不等同,只是在实际使用中,人们往往对商标专用权作出扩大解释,比如我国商标法所指的“商标专用权”就是广义的,与商标权在内涵和外延上没有差别。商标权是商标法的核心内容,各国商标法都是紧紧围绕着商标权的取得、行使、转让、许可使用和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的。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从法律上确认和保护商标权,有利于调动和保护广大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鼓励他们合法竞争,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特征
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具有以下突出特征:
1.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要求其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性”;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要求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其基本要求是“独创性”。
2.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对商标权的限制较少。商标权人享有由自己独占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等诸多权利,商标法也没有强制许可、法定许可等限制性规定。而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专有性却是相对的,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我国专利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授权他人实施或强制许可他人实施某些专利技术;著作权法中也有不少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限制性条款。 3.商标权的期限限制是相对的。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后可以续展,续展次数不限。只要商标注册人依法使用注册商标,不被商标管理机关撤销或注销其注册商标,就可通过续展手段无限期地享有商标权。而专利权和著作权的时间限制具有绝对性:发明专利权在法定20年的期限届满后立即终止,不得续展;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在10年的法定期限届满后,也立即终止,不得再续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最多只能续展一次,其他著作权则不得续展。
4.商标权是财产权,并不直接涉及人身权,商标设计人的人身权只能通过著作权法得到保护。而著作权包含了人身权的内容,如署名权、修改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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