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对驰名商标和高信誉商标作了区别
2021-02-15 07:02:13|195|起点商标网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APP)成立于1897年,现有近70个国家和地区分部,8000多名会员,是世界上致力于知识产权发展和进步的主要组织,也是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主要的非政府性知识产权咨询机构。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直很关注,1990年巴塞罗那会议上形成的第100号决议专门对驰名商标和高信誉商标的界定和保护作了规定。该决议首先界定了两种商标的内涵,认为驰名商标是指被有关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使用者的相当部分所知晓的商标,且该商标明显被认为是指示商品特定来源的”;高信誉商标是指“为一般公众所知,其知名度之高,任何第三人都没有理由使用或者注册的商标”。在两者的保护上,认为驰名商标由于其声誉已经取得超出了传统商标区别来源的功能,商标权人有权制止他人从该商标的声誉中获得不当利益或造成损害,因此他们有权获得比普通商标更宽的保护;而高信誉商标由于其自身特有的吸引力,对其提供的保护也应比驰名商标更宽,应及于任何商品或服务。驰名商标不一定是高信誉商标,高信誉商标一定是驰名商标。
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的这一决议,将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与为一般公众所熟知的高信誉商标作了区分,提出了对两者保护的区分,认为只有高信誉商标才享有绝对的排他性,对其保护可以延及任何商品或服务。
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的这一决议,将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与为一般公众所熟知的高信誉商标作了区分,提出了对两者保护的区分,认为只有高信誉商标才享有绝对的排他性,对其保护可以延及任何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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