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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1-01-28 14:01:10|275|起点商标网
一种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饲料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



背景技术:

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的许多环节会产生噪声,如物料的粉碎、原料的清理和筛分等工序中所采用的粉碎机、高压离心风机、清理筛、粉体输送装置等在工作室产生的噪声量一般在90db以上,对人体健康特别是听力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造成很大的损伤。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装置,降低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包括消声主腔体1、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和消声直管3;其中,所述消声主腔体1径向截面形状为圆形,消声主腔体1的一端与消声装置入口11连接,消声主腔体1的另一端通过圆弧过渡腔体12与出口消声座13连接,出口消声座13为中空圆盘状;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设置在消声主腔体1的内腔壁上,其中,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上均匀分布多个第一消声孔21和多个直管支撑孔22;所述多个消声直管3通过直管支撑孔22设置在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上;消声直管3上均匀分布多个第二消声孔31。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消声装置入口11的径向截面为圆形,且消声装置入口11径向截面的内径小于消声主腔体1径向截面的内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所述出口消声座13外径等于消声主腔体1外径,出口消声座13内腔的轴向截面形状为向外凸出的曲线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圆弧过渡腔体12内腔的轴向截面形状为向内凹陷的曲线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所述圆弧过渡腔体12的径向截面的最小内径大于消声装置入口11径向截面的内径,同时小于消声主腔体1径向截面的内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第一消声孔21以及第二消声孔31均为圆形孔,并且第一消声孔21的孔径大于第二消声孔31的孔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所述出口消声座13上均匀分布多个共振消声异型槽13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通过结构优化设计,可以降低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附图说明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局部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中,1-消声主腔体,11-消声装置入口,12-圆弧过渡腔体,13-出口消声座,131-共振消声异型槽;2-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1-第一消声孔,22-直管支撑孔,3-消声直管,31-第二消声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包括消声主腔体1、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和消声直管3;

具体的,消声主腔体1径向截面形状为圆形,消声主腔体1的一端与消声装置入口11连接,消声主腔体1的另一端通过圆弧过渡腔体12与出口消声座13连接,出口消声座13为中空圆盘状;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设置在消声主腔体1的内腔壁上,其中,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上均匀分布多个第一消声孔21和多个直管支撑孔22;

如图2所示,多个消声直管3通过直管支撑孔22设置在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上;消声直管3上均匀分布多个第二消声孔31。

消声装置入口11的径向截面为圆形,且消声装置入口11径向截面的内径小于消声主腔体1径向截面的内径。

出口消声座13外径等于消声主腔体1外径,出口消声座13内腔的轴向截面形状为向外凸出的曲线形。

圆弧过渡腔体12内腔的轴向截面形状为向内凹陷的曲线形。

圆弧过渡腔体12的径向截面的最小内径大于消声装置入口11径向截面的内径,同时小于消声主腔体1径向截面的内径。

第一消声孔21以及第二消声孔31均为圆形孔,并且第一消声孔21的孔径大于第二消声孔31的孔径。

出口消声座13上均匀分布多个共振消声异型槽131。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饲料添加剂制备系统用消声装置,通过结构优化设计,当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消声装置对各工序设备进行消声处理时,噪声从消声装置入口11进入消声主腔体1,并通过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2、第一消声孔21、消声直管3和第二消声孔31进行分流,通过圆弧过渡腔体12流出,其中,消声直管3通过直管支撑孔22安装在内部螺旋多孔消声带上,出口消声座13上设置共振消声异型槽131,可以显著降低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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