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架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案是发明名称为“鼓架”,申请号为201510128661.7的专利申请案的分案申请。
本申请案的母案是基于先前日本专利申请案第2014-136208(于2014年7月1日申请),并且要求其中的优先权,其全部内容以参考例揭示于此。本分案申请也要求上述的优先权。
本发明涉及一种鼓架(drumstand)。尤其,本发明涉及一种可以高效地调整多个打击乐器的位置的鼓架。
背景技术:
已知有一种可以保持多个打击乐器的鼓架。鼓架是以能够在使打击面向对于演奏者来说易于击打的方向相对于水平方向倾斜的状态下保持打击乐器的方式构成。
作为这种鼓架的一例,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有一种在相对于地板垂直地立设的中心管(centerpipe)(第二管)上连结有向水平方向延伸的臂管(armpipe)(第一管)的鼓架。
演奏者为了将打击乐器配置在易于进行演奏的适当位置,会对照自己的身高及手脚的长度,使多个打击乐器移动。这时,演奏者使多个打击乐器向上下方向及前后方向(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是近前侧或里侧)移动而调整这些多个打击乐器的位置。
但是,在所述以往的鼓架中,存在如下问题,即在演奏者使多个打击乐器向适当位置移动的情况下,需要两项作业,从而使多个打击乐器的位置的调整变得繁杂。两项作业中的一项是使臂管沿着中心管的轴向滑动(slide)而调整打击乐器的上下方向的位置的作业。两项作业中的另一项是使臂管以中心管为轴进行轴旋转而调整打击乐器的前后方向的位置的作业。
[背景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08-233523号公报(图1、图2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所述问题而完成。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高效地调整多个打击乐器的位置的鼓架。
技术方案1的鼓架包括:第一管,保持打击乐器;第二管,与该第一管连结;及脚构件,相对于地板而支撑该第二管。所述第一管是以能够沿着所述第二管的轴向滑动的方式构成,所述第二管的下端接地于地板。所述脚构件在比所述第二管的下端更靠水平方向其中一侧接地于地板,在将所述第二管的上端配置在比所述第二管的下端更靠水平方向其中一侧的状态下支撑所述第二管。
根据技术方案1所记载的鼓架,脚构件是在将第二管的上端配置在比下端更靠水平方向其中一侧的状态下支撑第二管。即,第二管是在相对于地板倾斜的状态下支撑于脚构件。
这里,演奏者处在鼓架的水平方向另一侧。由此,演奏者通过使第一管沿着第二管的轴向滑动,可以使保持于第一管的打击乐器在向上方移动的同时,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里侧(水平方向其中一侧)移动。或者,演奏者可以使保持于第一管的打击乐器在向下方移动的同时,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近前侧(水平方向另一侧)移动。
即,一般来说,如果演奏者的身高较高,那么相应地手脚也长,如果演奏者的身高较矮,那么相应地手脚也短。因此,通常,在调整打击乐器的位置的情况下,演奏者会使多个打击乐器整体地向上方且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里侧,或向下方且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近前侧移动。
关于这一点,根据技术方案1所记载的鼓架,通过使第一管沿着第二管的轴向滑动的一项作业,可以使多个打击乐器向上方且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里侧,或向下方且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近前侧移动。由此,可以高效地调整多个打击乐器的位置。
此外,第二管是在使第二管的下端接地于地板的状态下支撑于脚构件。即,第二管的下方部分与脚构件作为鼓架的脚构造而构成。像这样,通过将第二管作为鼓架的脚构造的一部分而利用,可以在稳定的状态下支撑第二管。
而且,脚构件在比第二管的下端更靠水平方向其中一侧接地于地板,从一方向侧支撑将要向水平方向其中一侧倾倒的第二管。由此,脚构件可以稳定地支撑第二管。
关于技术方案2的鼓架,所述第二管相对于地板倾斜,且所述第二管的上端配置在比下端更靠后方。
关于技术方案3的鼓架,所述第一管是以可将所述第二管作为轴而旋动的方式构成。
根据技术方案4所记载的鼓架,可以变更第一保持器(holder)相对于第二管的安装位置。由此,除了所述鼓架所发挥的效果以外,还可以调整第一管的位置。此外,当在第二管上保持有多个第一管时,可以个别地调整各第一管的位置。由此,可以容易地进行打击乐器的配置的微调。
根据技术方案5所记载的鼓架,可以使第二管沿着该第二管的轴向伸缩。由此,除了所述鼓架所发挥的效果以外,还可以调整第一管的位置。此外,当在第二管上保持有多个第一管时,可以同时调整这些多个第一管的位置。由此,可以高效地调整打击乐器的配置。
根据技术方案6所记载的鼓架,通过变更第二保持器相对于第二管的安装位置,可以变更脚构件相对于第二管的安装位置,从而变更第二管相对于地板的倾斜角度。由此,除了所述鼓架所发挥的效果以外,还可以调整第一管的位置。而且,当在第二管上保持有多个第一管时,可以同时调整这些多个第一管的位置。由此,可以高效地调整打击乐器的配置。
根据技术方案7所记载的鼓架,接地部相对于地板而接地的部位形成为球面状。由此,除了所述鼓架所发挥的效果以外,即使是在已变更脚构件相对于第二管的安装位置的情况下,也可以使接地部确实地接地于地板,从而提高鼓架的稳定性。
根据技术方案8所记载的鼓架,脚构件包括:第一脚部,一端连结于第二管;第二脚部,连结于该第一脚部的另一端;而且该脚构件形成为t字状。由此,除了所述鼓架所发挥的效果以外,还可以使脚构件的构造简化,并且稳定地支撑第二管。
根据技术方案9所记载的鼓架,第一脚部或第二脚部中至少任一个是以第一脚部的另一端或第二脚部的两端向地板接近的方式形成为弯曲状。由此,除了所述鼓架所发挥的效果以外,还可以谋求脚构件的小型化。
关于技术方案10的鼓架,所述脚构件包括两根第一脚部,所述第一脚部的一端连结于所述第二管,并且该第一脚部从所述第二管朝向水平方向其中一侧延设。
附图说明
图1是第一实施方式的鼓架的立体图。
图2是架子鼓(drumset)的立体图。
图3(a)、图3(b)、图3(c)是架子鼓的侧视图。
图4是第二实施方式的鼓架的立体图。
图5(a)是鼓架的侧视图。图5(b)是对图5(a)的vb部分局部地进行剖面观察的鼓架的局部放大剖面图。
图6(a)及图6(b)是架子鼓的前视图。
[符号的说明]
1、201:架子鼓(drumset)
10、210:保持管(第一管)
11、211:上段管(第一管)
12:中段管(第一管)
13、213:下段管(第一管)
20、220:支柱管(第二管)
30、230:脚构件
31:第一脚部
32:第二脚部
33:接地部
40、240:第一保持器
41、241:第一固持部
42、242:第一紧固部
43、243:第一螺钉
50、250:第二保持器
51、251:第二固持部
52、252:第二紧固部
53、253:第二螺钉
100、200:鼓架
221:上管(第二管的一部分)
222:下管(第二管的一部分)
223:套筒
244:第三螺钉
252a:下固定部
252b:上固定部
f:地板
p:踏板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说明。首先,参照图1,对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鼓架100进行说明。图1是第一实施方式的鼓架100的立体图。
另外,图中的箭头u-d、l-r、f-b分别表示鼓架100的上下方向、左右方向、前后方向。而且,在图中,将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的近前侧设为鼓架100的前方,将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的里侧设为鼓架100的后方。此外,鼓架100的左右方向是以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的方向作为基准。
鼓架100主要包括三根保持管10、支柱管20、及脚构件30。三根保持管10保持打击乐器。支柱管20支撑这三根保持管10。脚构件30是以使该支柱管20相对于地板f倾斜的状态支撑该支柱管20。
保持管10包括呈直线状延伸的管状构件。三根保持管10之中位于最上段的上段管11的轴向长度(图1中l-r方向的长度)比位于上段管11的下方的中段管12长。此外,三根保持管10之中位于最上段的上段管11的轴向长度(图1中l-r方向的长度)比位于中段管12下方的下段管13短。
支柱管20包括呈直线状延伸的管状构件。保持管10经由第一保持器40而连结于支柱管20。
第一保持器40包括第一固持部41、第一紧固部42、及第一螺钉(bolt)43。第一固持部41形成为筒状。第一紧固部42形成为与该第一固持部41邻接的剖面大致c字状。第一螺钉43插入到分别形成于该第一紧固部42的圆周方向两端的孔中而将第一紧固部42的圆周方向两端彼此连结。
第一固持部41是固持保持管10的部位。第一紧固部42是拧紧固定支柱管20的部位。第一固持部41与第一紧固部42是以它们的中心轴相互垂直的方式构成。在保持管10与支柱管20连结于第一保持器40的状态下,保持管10相对于支柱管20垂直地延伸。
第一保持器40是以通过调整第一螺钉43的紧固量而使第一紧固部42的内径发生变化的方式构成。即,通过将第一螺钉43拧紧而缩小第一紧固部42的内径,可以将第一紧固部42固定在支柱管20上。而且,通过放松第一螺钉43的紧固而扩大第一紧固部42的内径,可以解除第一紧固部42相对于支柱管20的固定。
因此,在鼓架100中,通过进行第一保持器4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固定解除及再固定,可以变更第一保持器4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第一保持器40在支柱管20的轴向上的安装位置)。通过变更第一保持器40的安装位置,可以变更保持管1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连结保持管10的在支撑管20的轴向上的位置)。
脚构件30主要包括第一脚部31、及第二脚部32。第一脚部31的一端连结于支柱管20。第二脚部32向与该第一脚部31交叉的方向延伸。通过将第一脚部31的另一端部分与第二脚部32的轴向中心部分连结,脚构件30形成为大致t字状。由此,可以使脚构件30的构造简化,并且稳定地支撑支柱管20
第一脚部31包括呈直线状延伸的管状构件。第二脚部32包括弯曲的管状构件。
在第二脚部32的轴向两端部分,安装有形成为球状的接地部33。接地部33包括具有比第二脚部32高的弹性的弹性体。第二脚部32经由接地部33接地于地板f。
第二脚部32的轴向中央部分位于比两端部分更靠上方。第二脚部32以随着从轴向中央部分朝向两端而向地板f接近的方式形成为弯曲状。
因此,与第二脚部32形成为直线状的情况相比,可以缩短第一脚部31的轴向长度。而且,由于第二脚部32是以两端向地板f接近的方式形成为弯曲状,因此相应地,可以缩小接地部33的高度尺寸,从而谋求接地部33的小型化。结果,可以谋求脚构件30整体的小型化。即,可以抑制脚构件30的制造成本(cost)。
脚构件30经由第二保持器50而连结于支柱管20。第二保持器50位于比第一保持器40更靠下方。
第二保持器50包括第二固持部51、第二紧固部52、及第二螺钉53。第二固持部51形成为筒状。第二紧固部52连设于该第二固持部51,并且形成为剖面大致c字状。第二螺钉53插入到形成于该第二紧固部52的圆周方向两端的孔中而将第二紧固部52的圆周方向两端彼此连结。
第二固持部51是固持第一脚部31的部位。第二紧固部52是拧紧固定支柱管20的部位。第二固持部51与第二紧固部52是以它们的中心轴相互垂直的方式构成。第二固持部51的轴向一端侧连结于第二紧固部52的外周面。因此,在脚构件30与支柱管20连结于第二保持器50的状态下,第一脚部31相对于支柱管20垂直地延伸。
第二保持器50是以通过调整第二螺钉53的紧固量而使第二紧固部52的内径发生变化的方式构成。即,通过将第二螺钉53拧紧而缩小第二紧固部52的内径,可以将第二紧固部52固定在支柱管20上。而且,通过放松第二螺钉53的紧固而扩大第二紧固部52的内径,可以解除第二紧固部52相对于支柱管20的固定。
因此,在鼓架100中,通过进行第二保持器5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固定解除及再固定,可以变更第二保持器5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第二保持器50在支柱管20的轴向上的安装位置)。通过变更该第二保持器50的安装位置,可以变更脚构件3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连结脚构件30的在支撑管20的轴向上的位置)。
这里,接地部33也安装在支柱管20的下端。即,鼓架100是以安装在支柱管20及第二脚部32的两端的三个接地部33接地于地板f的方式构成。
即,支柱管20是在使支柱管20的下端接地于地板f的状态下支撑于脚构件30。即,支柱管20的下方部分(比固定第二保持器50的位置更靠下方部分)与脚构件30作为鼓架100的脚构造而构成。像这样,通过将支柱管20作为鼓架100的脚构造的一部分而利用,可以在稳定的状态下支撑支柱管20。此外,可以降低鼓架100的零件成本。
支柱管20的上端配置在比下端更靠后方,支柱管20是在使支柱管20的中心轴相对于地板f倾斜的状态下支撑于脚构件30。在脚构件30中,第一脚部31从支柱管20朝向后方延伸,接地部33在比支柱管20的下端更靠后方处,接地于地板f。像这样,脚构件30从后方侧支撑将要向后方倾倒的支柱管20。因此,可以稳定地支撑支柱管20。
其次,参照图2及图3(a)~3(c),对鼓架100的使用形态进行说明。图2是架子鼓1的立体图。图2图示有在鼓架100上保持有多个电子打击乐器的状态。图3(a)~图3(c)是架子鼓1的侧视图。图3(b)所示的架子鼓1的支柱管20与图3(a)所示的架子鼓1的支柱管20相比,相对于地板f的倾斜角度较小。而且,图3(b)所示的架子鼓1的支柱管20与图3(c)所示的架子鼓1的支柱管20相比,相对于地板f的倾斜角度较大。
如图2所示,在架子鼓1上,模拟钹(cymbals)、小军鼓(snaredrum)、或手鼓(tomtom)等的电子打击乐器保持于保持管10。此外,在地板f上,配设有踏板装置p,该踏板装置p是作为随着演奏者的踩踏操作而被演奏的电子打击乐器所构成。
在架子鼓1中,保持管10连结于支柱管20。该支柱管20的上端配置在比下端更靠后方侧。由此,下段管13配置在前方,上段管11配置在后方。
在一个保持管10上保持有多个电子打击乐器。这些多个电子打击乐器的位置可以通过变更第一保持器4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而进行调整。
这里,通常来说,想要调整打击乐器的位置的演奏者在身高比之前使用该打击乐器的演奏者高的情况下,手脚的长度也长;在身高比之前使用该打击乐器的演奏者矮的情况下,手脚的长度也短。
因此,假设:在想要使打击乐器向易于进行演奏的适当位置移动的情况下,演奏者几乎都会根据自己的身高及手脚的长度,将多个打击乐器向上方且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里侧、或者向下方且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近前侧调整位置。
相对于此,架子鼓1是支柱管20相对于地板f倾斜,且支柱管20的上端配置在比下端更靠后方。由此,通过使第一保持器40沿着支柱管20的轴向滑行(slide)移动,除了可以调整保持于保持管10的多个打击乐器距离地板的高度位置以外,还可以同时进行多个打击乐器向前后方向的位置调整。
即,在使第一保持器40向上方移动的情况下,可以使保持管10向上方向且后方(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是里侧)移动。另一方面,在使第一保持器40向下方移动的情况下,可以使保持管10向下方且向前方(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是近前侧)移动。由此,可以高效地调整多个打击乐器的位置。
这时,保持于保持管10的打击乐器沿着支柱管20的轴向滑行移动。由此,可以防止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打击乐器的打击面朝向左侧或右侧。
即,当调整保持于保持管10的打击乐器的前后位置时,在使保持管10以支柱管20为轴而旋动的情况下,打击乐器也会以支柱管20为轴而旋转移动,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打击乐器的打击面朝向左侧或右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对打击面进行击打而朝着纵向打下去的鼓槌(stick)会向打击面所朝向的左侧或右侧反弹。因此,例如,在想要对打击面进行连续击打的情况等下,会产生难以演奏等不良情况。
相对于此,在鼓架100中,可以防止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打击面的方向朝向左侧或右侧。因此,可以消除因调整打击乐器的位置而使得打击乐器难以演奏等不良情况。
在鼓架100中,保持管10的轴向中央部分经由第一保持器40而连结于支柱管20。此外,通过一个保持管10,而在支柱管20的左侧及右侧两侧保持有打击乐器。
这里,当使保持于保持管10的打击乐器向前方或后方移动时,使一个保持管10以支柱管20为轴而旋动。在这种情况下,在支柱管20的左右方向一侧保持于一个保持管10的打击乐器向前方移动,相对于此,在支柱管20的左右方向另一侧保持于一个保持管10的打击乐器向后方移动。即,无法使被保持在支柱管20的左右方向一侧的打击乐器与被保持在左右方向另一侧的打击乐器这两者都相对于一个保持管10向前方或后方移动。
因此,在通过使保持管以支柱管为轴而旋动以调整打击乐器的前后位置的以往的鼓架中,需要个别地设置从支柱管向左右方向一侧延伸的保持管与向左右方向另一侧延伸的保持管。
相对于此,在鼓架100中,通过使保持管10沿着支柱管20的轴向滑行移动,可以使被保持在支柱管20的左右方向一侧的打击乐器与被保持在左右方向另一侧的打击乐器这两者都相对于一个保持管10向前方或后方移动。
像这样,鼓架100可以将一个保持管10从支柱管20向左右两侧延设,使打击乐器保持在一个保持管10的左右两侧。由此,与以往的鼓架相比,可以抑制鼓架100的零件成本。
此外,由于在一个第一保持器40上固持有一个保持管10,因此可以个别地仅对三个保持管10之中的一个保持管10的位置进行调整。由此,可以容易地进行电子打击乐器的微调。
鼓架100的脚构件30在比支柱管20的下端更靠后方侧接地于地板f。由此,可以在前方侧(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的近前侧),确保用来在地板f上配置踏板装置p的空间宽敞而易于进行演奏。此外,可以防止踏板装置p的配置受到脚构件30的限制。
如图3(a)~3(c)所示,鼓架100可以通过变更第二保持器5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而变更脚构件3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由此,通过变更支柱管20相对于地板f的倾斜角度,可以调整保持管10的位置。
即,通过使第二保持器50的安装位置向支柱管20的上端侧移动而缩小支柱管20相对于地板f的倾斜角度,可以扩大三根保持管10彼此的前后方向的间隔。另一方面,通过使第二保持器50的安装位置向支柱管20的下端侧移动而扩大支柱管20相对于地板f的倾斜角度,可以缩小三根保持管10彼此的前后方向的间隔。
另外,为了使鼓架100稳定,较理想的是支柱管20相对于地板f的倾斜角度设定在大于等于55度且小于等于75度的范围内。而且,也可以通过使相对于地板f的支柱管20的倾斜角度处于所述范围内的方式限制第二保持器50的安装位置。或者,也可以将诸如能够确认所述范围的标记设置于支柱管20。
此外,通过变更第二保持器5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可以同时调整三根保持管10的位置,因此可以高效地调整打击乐器的配置。
此外,在鼓架100中,接地部33形成为球状,接地部33的接地于地板f的部位形成为球面状。由此,即使是在已变更脚构件3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的情况下,也可以使接地部33确实地接地于地板f。即,可以提高鼓架100的稳定性。
接着,参照图4到图6(a)、6(b),对第二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在第一实施方式中,对通过变更第一保持器40或第二保持器50相对于支柱管20的安装位置而调整保持管10的位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在第二实施方式中,通过支柱管220的伸缩,而调整保持管210的位置。另外,对于与所述实施方式相同的部分标注相同的符号,并省略它的说明。
首先,参照图4及图5(a)、5(b),对第二实施方式的鼓架200进行说明。图4是第二实施方式的鼓架200的立体图。图5(a)是鼓架200的侧视图。图5(b)是对图5(a)的vb部分局部地进行截剖所得的鼓架200的局部放大剖面图。
如图4及图5(a)、5(b)所示,鼓架200主要包括两根保持管210、支柱管220、及两根脚构件230。支柱管220支撑这两根保持管210。两根脚构件230是以使该支柱管220相对于地板f倾斜的状态支撑该支柱管220。
保持管210包括弯曲的管状构件。两根保持管210之中位于上段的上段管211的轴向长度比位于上段管211下方的下段管213短。
支柱管220包括呈直线状延伸的两根管状构件。支柱管220的位于上侧的上管221的外径小于位于下侧的下管222的内径。支柱管220是以上管221的下方部分能够收容在下管222的内部的方式构成。
在支柱管220中,通过使上管221相对于下管222沿着支柱管220的轴向相对位移,可以调整支柱管220的轴向长度。即,支柱管220是以能够伸缩的方式构成。
此外,在上管221的下端,连结有可以内嵌在下管222中的套筒(sleeve)223。通过使该套筒223内嵌在下管222中而防止上管221的掉落。此外,通过该套筒223,可以抑制因上管221相对于下管222滑动而引起的上管221及下管222的损伤。
而且,保持管210经由第一保持器240而连结于支柱管220。第一保持器240包括第一固持部241、第一紧固部242、第一螺钉243、及第三螺钉244。第一固持部241形成为剖面大致c字状。第一紧固部242与该第一固持部241邻接。第三螺钉244插入到形成于第一固持部241的圆周方向两端的孔中而将第一固持部241的圆周方向两端彼此连结。
第一保持器240是以通过调整第三螺钉244的紧固量而使第一固持部241的内径发生变化的方式构成。即,通过将第三螺钉244拧紧而缩小第一固持部241的内径,可以将保持管210固定在第一固持部241上。而且,通过放松第三螺钉244的紧固而扩大第一固持部241的内径,可以解除第一固持部241相对于保持管210的固定。
因此,在鼓架200中,通过进行第一保持器240相对于保持管210的固定解除及再固定,可以变更第一保持器240相对于保持管210的安装位置(第一保持器240在与支柱管220的轴向正交的方向上的安装位置)。通过变更该第一保持器240的安装位置,可以变更保持管210相对于支柱管220的安装位置(相对于支撑管220而连结的在保持管210的中心轴向上的位置)。
而且,在鼓架200中,通过进行第一保持器240相对于保持管210的固定解除及再固定,可以使保持管210绕第一固持部241的中心轴进行轴旋转。通过该保持管210的轴旋转,可以调整保持于保持管210的打击乐器的配置。
脚构件230包括呈直线状延伸的管状构件。脚构件230的一端经由下述第二保持器250而连结于支柱管220。在脚构件230的另一端安装有接地部33。
接地部33也安装在下管222的下端。鼓架200是以安装在下管222的下端及两根脚构件230的另一端的三个接地部33可接地于地板f的方式构成。
支柱管220是在使支柱管220的下端接地于地板f的状态下支撑于脚构件230。即,下管222与两根脚构件230是作为支撑上管221的三脚而构成。
像这样,通过将下管222作为鼓架200的脚构造的一部分而利用,可以在稳定的状态下支撑支柱管220。此外,可以降低鼓架200的零件成本。
第二保持器250主要包括两个第二固持部251、及第二紧固部252。两个第二固持部251分别形成为筒状。第二紧固部252与这两个第二固持部251邻接。
两个第二固持部251是固持脚构件230的一端的部位。各个第二固持部251的轴向朝向不同的方向。
第二紧固部252包括下固定部252a、上固定部252b、及第二螺钉253。下固定部252a形成为筒状。上固定部252b形成为位于该下固定部252a的同轴上的剖面大致c字状。第二螺钉253插入到形成于该上固定部252b的圆周方向两端的孔中而将第二紧固部252的圆周方向两端彼此连结。
下固定部252a是固持下管222的上端的部位。上固定部252b是拧紧固定上管221的部位。以通过调整第二螺钉253的紧固量而使上固定部252b的内径发生变化的方式构成。
即,通过将第二螺钉253牢牢拧紧而缩小上固定部252b的内径,上管221固定于上固定部252b。由此,可以限制上管221相对于下管222的相对位移,从而防止使用鼓架200时的支柱管220的伸缩。
另一方面,通过放松第二螺钉253的紧固而扩大上固定部252b的内径,上固定部252b对上管221实施的固定得以解除。由此,可以实现上管221相对于下管222的相对位移,从而可以使支柱管220伸缩。
像这样,在鼓架200中,通过进行第二保持器250相对于上管221的固定解除及再固定,可以调整支柱管220的轴向长度。
其次,参照图6(a)、6(b),对鼓架200的使用形态进行说明。图6(a)及图6(b)是架子鼓(drumset)201的前视图。而且,图6(a)及图6(b)图示有在鼓架200上保持有多个电子打击乐器的状态。另外,图6(b)中的支柱管220与图6(a)中的支柱管220相比,缩短了轴向长度。
如图6(a)、6(b)所示,在鼓架200中,两根保持管210经由第一保持器240而连结于支柱管220。
支柱管220相对于地板f倾斜,支柱管220的上端(上管221的上端)配置在比下端(下管222的下端)更靠后方。由此,通过使支柱管220伸缩,可以改变保持管210及多个打击乐器的高度位置及前后位置。
即,如果通过使上管221相对于下管222向该上管221的上端侧相对移动而使支柱管220伸长,那么连结于上管221的保持管210向上方且后方(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是里侧)滑行移动。另一方面,如果通过使上管221相对于下管222向该上管221的下端侧相对移动而使支柱管220缩短,那么连结于上管221的保持管210向下方且前方(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是近前侧)滑行移动。
如上所述,架子鼓201是支柱管220相对于地板f倾斜,支柱管220的上端配置在比下端更靠后方。由此,通过使支柱管220伸缩,除了可以调整保持于保持管210的多个打击乐器距离地板的高度位置以外,还可以同时调整多个打击乐器在前后方向上的位置。
即,在使支柱管220伸长的情况下,可以使保持管210向上方且后方(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是里侧)移动。而且,在使支柱管220缩短的情况下,可以使保持管210向下方且前方(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是近前侧)移动。由此,可以高效地调整保持于保持管210的多个打击乐器的位置。
这时,保持于保持管210的打击乐器沿着支柱管220的轴向滑行移动。由此,可以防止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打击乐器的打击面朝向左侧或右侧。即,可以避免随着调整打击乐器的位置而使打击乐器难以演奏等不良情况。
此外,在鼓架200中,两根保持管210连结于上管221。由此,通过使上管221相对于下管222相对移动,可以不变更两根保持管的相对位置关系,而同时调整两根保持管210的位置。由此,可以高效地调整打击乐器的配置。
而且,在鼓架200中,脚构件230从支柱管220向后方延伸,在比下管222的下端更靠后方,接地部33接地于地板f。由此,可以在演奏者所处的前方侧,确保用来在地板f上配置踏板装置p的空间宽敞。
另外,在鼓架200中,保持管210经由第一保持器240而连结于上管221,可以通过对位于比第一保持器240更靠下方的第二保持器50进行操作,而调整支柱管220的轴向长度。由此,即使是在演奏者的身高较矮的情况下,也可以容易地进行支柱管220的伸缩。
以上,基于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了说明,但本发明丝毫不限定于所述各实施方式。可以容易地推测本发明能够在不脱离本发明的主旨的范围内进行各种改良变形。
例如,所述保持管10、210的根数、形状、或轴向长度等是一例。当然可以变更保持管10、210的根数或轴向长度。而且,保持于各保持管10、210的打击乐器的种类、数量、用来保持该打击乐器的杆(rod)的有无、或打击乐器相对于保持管10、210的保持方法任意。
而且,也可以将各实施方式中所说明的各构成与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说明的各构成进行替换。而且,也可以在各实施方式中所说明的各构成中组合或添加其他实施方式的各构成。例如,也可以用第二实施方式中所说明的弯曲的保持管210代替第一实施方式中所说明的直线状的保持管10。而且,也可以用第二实施方式中所说明的能够伸缩的支柱管220代替第一实施方式中所说明的支柱管20。
在所述各实施方式中,对使电子打击乐器保持于鼓架100、200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当然可以使声学(acoustic)打击乐器或练习用打击乐器保持于鼓架100、200。
在所述各实施方式中,对保持管10、210经由第一保持器40、240而连结于支柱管20、220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也可以通过焊接等使保持管10、210固定在支柱管20、220上。由此,不再需要第一保持器40、240,从而可以抑制零件成本。
同样地,在所述第一实施方式中,对脚构件30经由第二保持器50而连结于支柱管20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也可以通过焊接等使脚构件30固定在支柱管20上。由此,不再需要第二保持器50,从而可以抑制零件成本。
在所述各实施方式中,对接地部33形成为球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接地部33也可以是其他形状。作为其他形状,例示形成为接地于地板f的部位局部地形成为球面状的半球状的接地部33、或接地于地板f的部位形成为平坦面状的接地部33等。
在所述各实施方式中,对将保持管10、210的轴向中央部分连结于支柱管20、220,且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保持管10、210向支柱管20、220的左右方向两侧延伸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也可以个别地设置将保持管的轴向端部连结于支柱管20、220且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支柱管20、220的左侧延伸的保持管、以及从演奏者的角度来看向支柱管20、220的右侧延伸的保持管。
在所述第一实施方式中,对脚构件30包括呈大致t字状而连结的两根管构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而且,在所述第二实施方式中,对脚构件230包括呈直线状延伸的两根管状构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作为脚构件30,也可以采用其他形态。作为其他形态,例如例示脚构件230包括形成为直线状或弯曲状的两根以上的棒状构件的形态等。
而且,也可以对接地部33的接地于地板f的部位实施防滑加工。作为防滑加工,例示在接地于地板f的部位形成突起部的方法等。
在所述第一实施方式中,对以第二固持部51的中心轴与第二紧固部52的中心轴相互垂直的方式构成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第二固持部51的中心轴与第二紧固部52的中心轴也可以不相互垂直。而且,也可以是以能够变更第二固持部51的中心轴与第二紧固部52的中心轴的角度的方式构成。
在所述第一实施方式中,对第一脚部31形成为直线状且第二脚部32形成为弯曲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也可以是第一脚部31形成为弯曲状,第二脚部32形成为直线状。而且,也可以使第一脚部31及第二脚部32这两者都形成为直线状。此外,也可以使第一脚部31及第二脚部32这两者都形成为弯曲状。
在所述第一实施方式中,对第二保持器50在比第一保持器40更靠下方连结于支柱管20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也可以使第二保持器50在多个第一保持器40之间或比第一保持器40更靠上方连结于支柱管20。
在所述第二实施方式中,对上管221的外径小于下管222的内径且上管221的下方部分收容在下管222的内部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也可以是以使下管222的外径小于上管221的内径且将下管222的上方部分收容在上管221的内部的方式构成。在这种情况下,当使支柱管220伸缩时,可以在维持第一保持器240与第二保持器250的间隔的状态下变更支柱管220的轴向长度。由此,可以防止第一保持器240与第二保持器250产生干涉。此外,可以将保持管210配置在更下方。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