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及消防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及消防车。
背景技术:
为确保消防管路能够延伸至火场中,消防泵灭火模块的安放位置至关重要。消防泵灭火模块往往安装在消防车后端,救火时,使用叉车将消防水泵从消防车上卸下,并移动至临近火场位置,以便消防管路延伸至火场中。
但是,由于消防水泵重量较大,若每次均需使用叉车装卸消防水泵,不仅需要调用叉车,而且耽误消防灭火的进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及消防车,能够卸下以及提升消防泵灭火模块,不需要使用叉车对消防泵灭火模块进行装卸,有效提高灭火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包括支架、驱动装置以及用于与消防泵灭火模块连接的升降座,所述升降座与所述支架均与所述驱动装置连接,所述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升降座相对于所述支架做升降运动。
进一步地,所述驱动装置包括固定部和移动部,所述固定部与所述支架连接,所述移动部的一端与所述固定部滑动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升降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升降座与所述支架之间设有限位机构,所述升降座与所述支架通过所述限位机构滑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机构包括第一滑轨、第二滑轨以及滑轮组件;
所述第一滑轨与所述升降座连接;
所述第二滑轨与所述支架连接且与所述第一滑轨之间形成安装腔;
所述滑轮组件配置于所述安装腔内,所述滑轮组件用于限定所述第一滑轨相对于所述第二滑轨的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滑轮组件包括第一滑轮组,所述第一滑轮组与所述第一滑轨和/或所述第二滑轨连接,所述第一滑轮组用于沿第一水平方向限定所述第一滑轨相对于所述第二滑轨之间的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滑轮组包括第一滑轮和第二滑轮,所述第一滑轮与所述第一滑轨连接,所述第二滑轮与所述第二滑轨连接,所述第一滑轮和所述第二滑轮的外圆周表面均分别与所述第一滑轨和所述第二滑轨相抵。
进一步地,所述滑轮组件包括第二滑轮组,所述第二滑轮组与所述第一滑轨和/或所述第二滑轨连接,所述第二滑轮组用于沿第二水平方向限定所述第一滑轨相对于所述第二滑轨的位置,所述第二水平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水平方向。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滑轮组包括第三滑轮和第四滑轮,所述第三滑轮与所述第一滑轨连接,所述第四滑轮与所述第二滑轨连接,所述第三滑轮的外圆周表面与所述第二滑轨相抵,所述第四滑轮的外圆周表面与所述第一滑轨相抵。
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消防车,包括消防泵灭火模块以及上述方案所述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所述消防泵灭火模块与所述升降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消防泵灭火模块的底部设有滚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及消防车能产生如下有益效果:
当需要取下消防泵灭火模块时,驱动装置可以驱动升降座相对于支架向下移动,卸下升降座上的消防泵灭火模块,消防泵灭火模块使用完毕后,再通过驱动装置驱动升降座相对于支架向上移动,实现消防泵灭火模块的复位即可。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能够卸下以及提升消防泵灭火模块,不需要使用叉车对消防泵灭火模块进行装卸,有效提高灭火效率。
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提供的消防车有消防泵灭火模块以及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消防泵灭火模块与升降座连接,上述消防车能够实现消防泵灭火模块的快速装卸,灭火效率更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的俯视图;
图3为图2的a-a截面图;
图4为第一滑轨与第一滑轮组连接时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图5为第二滑轨与第一滑轮组连接时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图标:1-支架;2-驱动装置;21-固定部;22-移动部;3-升降座;31-座体;32-钩件;4-限位机构;41-第一滑轨;42-第二滑轨;43-滑轮组件;431-第一滑轮;432-第二滑轮;433-第三滑轮;434-第四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的三维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的俯视图;图3为图2的a-a截面图;图4为第一滑轨与第一滑轮组连接时的三维结构示意图;图5为第二滑轨与第一滑轮组连接时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的实施例在于提供一种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如图1和图5所示,包括支架1、驱动装置2以及用于与消防泵灭火模块连接的升降座3,升降座3与支架1均与驱动装置2连接,驱动装置2用于驱动升降座3相对于支架1做升降运动。
当需要取下消防泵灭火模块时,驱动装置2可以驱动升降座3相对于支架1向下移动,卸下升降座3上的消防泵灭火模块,消防泵灭火模块使用完毕后,再通过驱动装置2驱动升降座3相对于支架1向上移动,实现消防泵灭火模块的复位即可。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的实施例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能够卸下以及提升消防泵灭火模块,不需要使用叉车对消防泵灭火模块进行装卸,有效提高灭火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凡是能够驱动升降座3相对于支架1做升降运动的结构都可以是上述实施例所提及的驱动装置2。例如:驱动装置2可以为液压缸、气压缸等直线运动机构,或者驱动装置2也可以为电机等旋转运动机构与连杆机构的结合,连杆机构能够将电机的旋转运动转化为直线运动。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驱动装置2包括固定部21和移动部22,固定部21与支架1连接,移动部22的一端与固定部21滑动连接,另一端与升降座3连接。上述驱动装置2的结构简单,具体可以采用气压缸或者液压缸。
面向图3的方向,当移动部22相对于固定部21向下移动时,移动部22带动升降座3向下移动,卸下升降座3上的消防泵灭火模块;当移动部22相对于固定部21向上移动时,移动部22带动升降座3向上移动,提升升降座3上的消防泵灭火模块。
在至少一个实施例中,上述驱动装置2为液压缸,相对于气压缸来说液压缸驱动精度更高,运行更加稳定。消防人员可以通过电力控制液压缸的运行状态,方便消防人员的使用。
具体地,支架1可以为龙门架,固定部21安装在龙门架顶部的横梁上,移动部22自固定部21的底端伸出,驱动升降座做升降运动。
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保证升降座3更稳定的做升降运动,如图1所示,升降座3与支架1之间设有限位机构4,升降座3与支架1通过限位机构4滑动连接。限位机构4对升降座3的运动起到导向的作用,实现升降座3与支架1的滑动连接,不仅仅通过驱动装置2限定升降座3的运动方向,令升降座3的运动过程更加的稳定。
需要说明的是,凡是能够实现升降座3与支架1滑动连接的结构都可以是上述实施例所提及的限位机构4。限位机构4可以包括两个滑动连接的导轨,或者限位机构4可以为导轨与滚轮组件的组合结构。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限位机构4包括第一滑轨41、第二滑轨42以及滑轮组件43;第一滑轨41与升降座3连接;第二滑轨42与支架1连接且与第一滑轨41之间形成安装腔;滑轮组件43配置于安装腔内,滑轮组件43用于限定第一滑轨41相对于第二滑轨42的位置,保证第一滑轨41稳定的相对于第二滑轨42移动,同时滑轮组件43能够减小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之间的摩擦,延长限位机构4的使用寿命。
其中,如图4和图5所示,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均包括两个相对平行设置的侧壁以及连接两个侧壁的连接板,连接板垂直于两个侧壁。
具体地,滑轮组件43包括第一滑轮组,第一滑轮组可以仅与第一滑轨41连接,也可以仅与第二滑轨42连接,也可以既与第一滑轨41连接,又与第二滑轨42连接。第一滑轮组能够沿第一水平方向限定第一滑轨41相对于第二滑轨42之间的位置,避免第一滑轨41沿第一水平方向相对于第二滑轨42发生晃动。
需要说明的是,当滑轮组件43仅包括第一滑轮组时,由于第一滑轨41在滑动过程中仅沿着竖直方向移动,第一滑轨41需要在水平方向上限位,第一滑轨41沿着第二水平方向相对于第二滑轨42的位置,可以通过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相互抵接进行限定,第二水平方向垂直于第一水平方向。
以图4和图5为例进行说明,第一滑轮组包括第一滑轮431和第二滑轮432;第一滑轮431与第一滑轨41连接,具体为铰接;第二滑轮432与第二滑轨42连接,具体为铰接;第一滑轮431和第二滑轮432的外圆周表面均分别与第一滑轨41和第二滑轨42相抵。第一滑轮431和第二滑轮432能够限定第一滑轨41两侧壁相对于第二滑轨42两侧壁的位置,并避免第一滑轨41两侧壁与第二滑轨42两侧壁之间发生滑动摩擦。
面向图4的方向,第一滑轮431外圆周表面的左端与第一滑轨41相抵,第一滑轮431外圆周表面的右端与第一滑轨41的侧壁之间形成用于容纳第二滑轨42侧壁的通道,以使得第一滑轮431外圆周表面的右端与第二滑轨42相抵。
面向图5的方向,第二滑轮432外圆周表面的左端与第二滑轨42相抵,第二滑轮432外圆周表面的右端与第二滑轨42的侧壁之间形成用于容纳第一滑轨41侧壁的通道,以使得第二滑轮432外圆周表面的右端与第一滑轨41相抵。
第一滑轮431和第二滑轨42能够将第一滑轨41两侧壁与第二滑轨42两侧壁之间的滑动摩擦转变为滚动摩擦,有效减小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的磨损。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可选地,为了进一步减小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之间的摩擦,滑轮组件43包括第二滑轮组,第二滑轮组可以仅与第一滑轨41连接,也可以仅与第二滑轨42连接,也可以既与第一滑轨41连接,又与第二滑轨42连接。第二滑轮组能够沿第二水平方向限定第一滑轨41相对于第二滑轨42的位置,第二水平方向垂直于第一水平方向,因此第一滑轨41沿着第二水平方向相对于第二滑轨42的位置,不需要通过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相互抵接进行限定,避免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之间产生滑动摩擦。
第一滑轮组与第二滑轮组相互配合能够有效减小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之间的摩擦,对第一滑轮组与第二滑轮组相对移动的表面起到保护的作用,保证滑动的稳定性。
以图3至图5为例进行说明,第二滑轮组包括第三滑轮433和第四滑轮434;第三滑轮433与第一滑轨41连接,具体为铰接;第四滑轮434与第二滑轨42连接,具体为铰接;第三滑轮433的外圆周表面与第二滑轨42相抵,第四滑轮434的外圆周表面与第一滑轨41相抵。第三滑轮433和第四滑轮434能够限定第一滑轨41的连接板相对于第二滑轨42的连接板的位置,并避免两个连接板之间发生滑动摩擦。
具体地,面向图4的方向,第一滑轨41上设有用于第三滑轮433穿过的通槽,第三滑轮433与第一滑轨41上的安装座铰接,其后端贯穿第一滑轨41上的通槽,其前端用于与第二滑轨42相抵,即如图3所示,左侧的第三滑轮433的左端与第二滑轨42相抵。
具体地,面向图5的方向,第二滑轨42上设有用于第四滑轮434穿过的通槽。第四滑轮434与第二滑轨42上的安装座铰接,其后端贯穿第二滑轨42上的通槽,其前端用于与第一滑轨41相抵,即如图3所示,左侧的第四滑轮434的右端与第一滑轨41相抵。
第三滑轮433和第四滑轮434能够将第一滑轨41上的连接板与第二滑轨42上的连接板之间的滑动摩擦转变为滚动摩擦,有效减小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的磨损。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滑轮组件43也可以仅包括第二滑轮组,第一滑轨41沿着第一水平方向相对于第二滑轨42的位置,可以通过第一滑轨41与第二滑轨42相互抵接进行限定。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为了便于消防泵灭火模块与升降座3的连接,升降座3包括座体31以及与座体31连接的钩件32,座体31与驱动装置2连接,钩件32用于与消防泵灭火模块配合。
消防泵灭火模块钩设在钩件32上,驱动装置2通过驱动座体31的上下移动实现消防泵灭火模块的升降。
具体操作可以如下,消防泵灭火模块上设有钩槽,驱动装置2驱动座体31下降,消防泵灭火模块着地后驱动装置2继续驱动座体31下降,使得钩件32脱离钩槽,从而实现消防泵灭火模块的释放;当需要安装消防泵灭火模块时,先令安装消防泵灭火模块上的钩槽位于钩件32的正上方,驱动装置2驱动座体31上升,钩件32钩入钩槽,从而带动消防泵灭火模块上升。
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的实施例在于提供一种消防车,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的实施例提供的消防车包括消防泵灭火模块以及上述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消防泵灭火模块与升降座3连接。
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的实施例提供的消防车有消防泵灭火模块以及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提供的消防泵灭火模块装卸系统,消防泵灭火模块与升降座连接,上述消防车能够实现消防泵灭火模块的快速装卸,灭火效率更高。
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便于消防泵灭火模块移动至临近火场,消防泵灭火模块的底部设有滚轮。
其中,滚轮可以为电动滚轮,消防人员可以通过电力控制滚轮的运行状态以及运行方向、速度等。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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