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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便携式车载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2021-01-20 13:01:48|290|起点商标网
一种便携式车载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火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携式车载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



背景技术:

目前用于汽车消防的,多为手提式灭火器,市场主要的几种车载灭火器:干粉灭火器、超细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水基灭火器,其中水基型灭火器是一种适用于扑救固体或非水溶性液体的初起火灾,通过内部装有afff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和氮气产生的泡沫,其喷射到燃料表面,泡沫层析出的水在燃料表面形成一层水膜,使可燃物与空气隔绝,可扑救带电设备火灾的灭火器,是预防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必备消防装备。

经检索,专利公告号为cn209612064u公开了一种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包括罐体,所述罐体的上表面设有防护板,且罐体的内部上端设有固定座,固定座的内部设有柱形槽,且固定座的内部设有两个与柱形槽连通的导向槽,导向槽的上端贯穿固定座的上表面,固定座的下表面设有与柱形槽连通的进料管,固定座的上表面设有与柱形槽连通的出料管,出料管的出料口设有排料管,排料管贯穿并裸露在防护板的外侧左端,排料管位于防护板外侧部分的侧面设有手动阀门,柱形槽的内部设有密封装置,防护板的上表面设有按压装置。

现有的便携式车载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存在的缺陷是:

1、在对起火车辆进行灭火时不便于使用人员对灭火器进行移动喷,从而导致灭火效果一般;

2、对灭火器的防护效果差,放置在汽车中很容易因与外物发生碰撞而导致损坏的现象,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携式车载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来解决现有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车载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车载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包括罐体、箱体和底座,所述箱体的内部设置有内腔,所述内腔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罐体,所述罐体的表面设置有标识,所述罐体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压力表,且压力表的顶部固定安装与手压开关,所述手压开关的一侧通过导管固定安装有喷嘴,所述导管的外围滑动安装有防滑套,且防滑套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指环,所述罐体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的另一侧设置有缓冲垫。

优选的,所述标识之间的罐体表面固定安装有固定环,固定环的一侧固定安装有限位卡,且限位卡与导管相重合。

优选的,所述罐体两侧的内腔内部固定安装有限位块,且限位块的表面包裹有防划布料。

优选的,所述箱体另一侧的表面固定安装有把手,且把手的表面涂覆有防氧化层。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把持腔,且把持腔的内侧设置有防割垫。

优选的,所述箱体的一侧旋转安装有端盖,且端盖的表面固定安装有观察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导管的外围滑动安装有防滑套,且防滑套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指环,利用防滑套可以在使用时增加导管与使用人员手掌之间接触时所产生的摩擦力,利用指环可以在使用时对使用人员的手指进行防护,避免导管在使用时出现脱手的现象,从而更方便使用人员对火源进行移动喷射,通过在底座的底部设置有把持腔,且把持腔的内侧设置有防割垫,当装置被双人使用时,利用把持腔可以更方便使用人员对罐体进行把持,提高装置的稳定性,利用防割垫可以在使用时对把持腔进行包裹,避免使用人员在使用时把持腔对使用人员的手部造成划伤的现象,提高装置的安全性。

2、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箱体的内部设置有内腔,内腔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罐体,利用箱体可以在使用时对罐体进行防护,避免罐体放在车内时因受到挤压而出现变形泄露的现象,端盖的表面固定安装有观察窗,利用端盖可以在使用时与箱体相互配合使用,提高箱体的密封性,对罐体进行多面防护,提高装置的安全性,利用观察窗可以在不打开端盖的前提下更方便使用人员对罐体顶部的压力表进行观,从而更方便使用人员对装置进行使用,罐体两侧的内腔内部固定安装有限位块,利用限位块可以在使用时对罐体在内腔内部所活动的范围进行限定,避免箱体在移动过程中罐体在内腔的内部上下活动而出现撞损的现象,延长装置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罐体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座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端盖;101、观察窗;2、罐体;201、手压开关;202、压力表;203、导管;204、标识;205、喷嘴;3、箱体;301、把手;4、内腔;5、限位块;6、缓冲垫;7、底座;701、把持腔;8、防滑套;801、指环;9、固定环;901、限位卡;10、防割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便携式车载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包括罐体2、箱体3和底座7,通过在罐体2的表面设置有标识204,在使用前先对标识204进行阅读,从而更方便使用人员对装置的使用进行了解,通过在箱体3的内部设置有内腔4,内腔4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罐体2,利用箱体3可以在使用时对罐体2进行防护,避免罐体2放在车内时因受到挤压而出现变形泄露的现象,通过在罐体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压力表202,可以在使用时更方便使用人员对罐体2内部灭火材料的余量进行判断,从而更方便使用人员使用,通过在压力表202的顶部固定安装与手压开关201,手压开关201的一侧通过导管203固定安装有喷嘴205,在使用时使用人员将喷嘴205对起火点,拔掉消防栓后利用手对手压开关201进行按压,从而实现对起火点进行灭火处理,通过在导管203的外围滑动安装有防滑套8,且防滑套8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指环801,利用防滑套8可以在使用时增加导管203与使用人员手掌之间接触时所产生的摩擦力,利用指环801可以在使用时对使用人员的手指进行防护,避免导管203在使用时出现脱手的现象,通过在罐体2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底座7,底座7的另一侧设置有缓冲垫6,利用缓冲垫6可以在使用时减小罐体2内部的压力过大而导致罐体2在使用时出现突然后射对使用人员产生碰撞时所产生的冲击力,提高装置的安全性。

进一步,标识204之间的罐体2表面固定安装有固定环9,固定环9的一侧固定安装有限位卡901,且限位卡901与导管203相重合,利用固定环9与限位卡901可以在装置不使用时对导管203的位置进行限定,避免导管203在移动时出现摆动的现象。

进一步,罐体2两侧的内腔4内部固定安装有限位块5,且限位块5的表面包裹有防划布料,利用限位块5可以在使用时对罐体2在内腔4内部所活动的范围进行限定,避免箱体3在移动过程中罐体2在内腔4的内部上下活动而出现撞损的现象,延长装置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箱体3另一侧的表面固定安装有把手301,可以扩大装置外表面与使用人员手部之间所接触的面积,从而更方便使用人员对箱体3进行移动,涂覆后可以有效的防止空气中所含有的氧气对设备的表面进行氧化,从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装置的实用性,且把手301的表面涂覆有防氧化层。

进一步,底座7的底部设置有把持腔701,且把持腔701的内侧设置有防割垫10,当装置被双人使用时,利用把持腔701可以更方便使用人员对罐体2进行把持,提高装置的稳定性,利用防割垫10可以在使用时对把持腔701进行包裹,避免使用人员在使用时把持腔701对使用人员的手部造成划伤的现象,提高装置的安全性。

进一步,箱体3的一侧旋转安装有端盖1,且端盖1的表面固定安装有观察窗101,利用端盖1可以在使用时与箱体3相互配合使用,提高箱体3的密封性,对罐体2进行多面防护,提高装置的安全性,利用观察窗101可以在不打开端盖1的前提下更方便使用人员对罐体2顶部的压力表202进行观,从而更方便使用人员对装置进行使用。

工作原理:利用箱体3可以在使用时对罐体2进行防护,避免罐体2放在车内时因受到挤压而出现变形泄露的现象,在使用时使用人员将喷嘴205对起火点,拔掉消防栓后利用手对手压开关201进行按压,从而实现对起火点进行灭火处理,利用防滑套8可以在使用时增加导管203与使用人员手掌之间接触时所产生的摩擦力,利用指环801可以在使用时对使用人员的手指进行防护,避免导管203在使用时出现脱手的现象,缓冲垫6可以在使用时减小罐体2内部的压力过大而导致罐体2在使用时出现突然后射对使用人员产生碰撞时所产生的冲击力,提高装置的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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