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化建筑用消防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化建筑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智能化建筑用消防设备。
背景技术:
智能化建筑是将建筑、通信、计算机网络和监控等各方面的先进技术相互融合、集成为最优化的整体,具有工程投资合理、设备高度自控、信息管理科学、服务优质高效、使用灵活方便和环境安全舒适等特点,能够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新型建筑。
我国国家标准(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中规定,智能建筑(ib,intelligentbuilding)的含义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智能化建筑中,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系统的重中之重。消防系统除了必要的信息监控、信息处理之外,还需要依托于遍布在建筑物中的消防设备对起火点进行灭火。
但是,目前常用的消防设备多是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斧或者是固定式的消防栓,缺乏改造成自动化设备的硬件条件,而现有技术中也缺乏能够用于自动控制的消防设备,这导致现有的智能化建筑只能停留在检测和报警阶段,发生火灾后还是需要人工操作消防设备进行灭火,因此不能够为智能化建筑提供良好的消防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消防设备不可移动且需要人工操作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化建筑用消防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智能化建筑用消防设备,包括固定基台,所述固定基台固定安装在支撑物体上,所述固定基台上设置有竖直轴孔,所述竖直轴孔内可转动的连接有竖直转轴,所述固定基台上固定安装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竖直转轴机械连接;所述竖直转轴为上端封闭的中空状结构,所述竖直转轴的同一圆周侧壁上设置有多个与竖直转轴的中空腔管连通的进液孔,所述固定基台的侧壁上设置有进液接口、内部设置有进液流道,所述进液流道的一端连通所述进液接口、另一端连通所述竖直轴孔并且正对所述进液孔;
水平转台,所述水平转台固定连接在所述竖直转轴的下端,所述水平转台的侧壁上设置有出液接口、内部设置有中间流道,所述中间流道的一端与所述竖直转轴的中空腔管连通、另一端与所述出液接口连通;所述水平转台上还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
俯仰转台,所述俯仰转台的侧壁上固定连接有中空状的水平转轴,所述俯仰转台的侧壁上还设置有喷水口,所述俯仰转台的内部设置有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水平转轴的中空腔管和所述喷水口的喷水流道;所述水平转轴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在所述出液接口上;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水平转轴机械连接;
喷水管,所述喷水管固定连接在所述喷水口上,所述喷水管垂直于所述水平转轴。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作出的进一步限定,所述竖直转轴通过第一轴承与所述固定基台转动连接,所述固定基台的侧壁上通过螺钉固定有第一轴承压盖,所述第一轴承压盖的轴孔内壁上安装有第一密封圈。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作出的进一步限定,所述水平转轴通过第二轴承与所述水平转台转动连接,所述水平转台的侧壁上通过螺钉固定有第二轴承压盖,所述第二轴承压盖的轴孔内壁上安装有第二密封圈。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作出的进一步限定,所述喷水管通过螺纹连接在所述喷水口上。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作出的进一步限定,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轴上安装有主动锥齿轮,所述竖直转轴上安装有与所述主动锥齿轮相啮合的从动锥齿轮。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作出的进一步限定,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轴上安装有主动圆柱齿轮,所述水平转轴上安装有与所述主动圆柱齿轮相啮合的从动圆柱齿轮。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作出的进一步限定,所述第一电机和所述第二电机均为伺服电机。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消防水在通过固定基台、竖直转轴、水平转台、水平转轴、俯仰转台和喷水管喷出进行消防灭火的过程中,通过第一电机驱动竖直转轴转动,从而带动水平转台在水平面内旋转,并通过第二电机带动水平转轴转动,从而带动俯仰转台在竖直面内做俯仰运动,从而使喷水管的喷水方向在两个方向上可以调节,从而能够灵活的将喷水方向调向着火点;且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能够被控制装置控制,使得智能化建筑的控制系统能够远程操作消防设备进行灭火。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基台、11-进液接口、12-进液流道、2-竖直转轴、21-进液孔、22-第一轴承、23-第一轴承压盖、24-第一密封圈、3-第一电机、31-主动锥齿轮、32-从动锥齿轮、4-水平转台、41-出液接口、42-中间流道、5-俯仰转台、51-喷水口、52-喷水流道、6-水平转轴、61-第二轴承、62-第二轴承压盖、63-第二密封圈、7-第二电机、71-主动圆柱齿轮、72-从动圆柱齿轮、8-喷水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对本实用新型结构的说明,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简便,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对于本技术方案中的“第一”和“第二”,仅为对相同或相似结构,或者起相似功能的对应结构的称谓区分,不是对这些结构重要性的排列,也没有排序、或比较大小、或其他含义。
另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结构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总体思路,联系本方案上下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所示,一种智能化建筑用消防设备,包括固定基台1,固定基台1固定安装在支撑物体上,该支撑物体通常指的是墙面、地面或者是脚架等可以使固定基台1保持固定的物体。
固定基台1上设置有竖直轴孔,该竖直轴孔竖直设置且贯穿固定基台1的上下两端。竖直轴孔内可转动的连接有竖直转轴2,该竖直转轴2的两端分别突出在竖直轴孔的外部。竖直转轴2为上端封闭的中空状结构,其下端敞开;同时,竖直转轴2的同一圆周侧壁上设置有多个与竖直转轴2的中空腔管连通的进液孔21。
固定基台1的上侧壁上固定安装有第一电机3,第一电机3通过锥齿轮传动机构与竖直转轴2机械连接;即,第一电机3的输出轴上安装有主动锥齿轮31,竖直转轴2上安装有与主动锥齿轮31相啮合的从动锥齿轮32。
本实施例中,在固定基台1的侧壁上设置有进液接口11、内部设置有进液流道12,进液流道12的一端连通上述的进液接口11、另一端连通竖直轴孔,并且该另一端正对竖直转轴2上的进液孔21所在的圆周。如此设置,使得竖直转轴2转动后,依然有对应的进液孔21能够承接进液流道12中流出的消防水。
上述的竖直转轴2通过第一轴承22与固定基台1转动连接,且固定基台1的侧壁上通过螺钉固定有第一轴承压盖23,第一轴承压盖23的轴孔内壁上安装有第一密封圈24。且本实施例中,由于竖直转轴2贯穿固定基台1,因此固定基台1的上、下两侧均设置有上述的第一轴承22、第一轴承压盖23和第一密封圈24,从而使固定基台1的上、下两端均不会发生泄露。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消防设备还包括水平转台4,水平转台4固定连接在竖直转轴2的下端从而在竖直转轴2的驱动下、在水平面内转动。水平转台4的侧壁上设置有出液接口41、内部设置有中间流道42,该中间流道42的一端与竖直转轴2的中空腔管连通以使消防水能够进入到水平转台4内、另一端与出液接口42连通以使消防水能够流出。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消防设备还包括俯仰转台5,俯仰转台5的侧壁上固定连接有中空状的水平转轴6,该水平转轴6的另一端通过第二轴承转动连接在上述的出液接口42上。同时,俯仰转台5的侧壁上还设置有喷水口51,俯仰转台5的内部设置有两端分别连接上述的水平转轴6的中空腔管和上述的喷水口51的喷水流道52。
且本实施例中,水平转台4上还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7,该第二电机7通过齿轮传动机构与上述的水平转轴6机械连接;即,在第二电机7的输出轴上安装有主动圆柱齿轮71,在水平转轴6上安装有与上述的主动圆柱齿轮71相啮合的从动圆柱齿轮72。
上述的水平转轴6通过第二轴承61与水平转台4转动连接,水平转台4的侧壁上通过螺钉固定有第二轴承压盖62,第二轴承压盖62的轴孔内壁上安装有第二密封圈63。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消防设备还包括喷水管8,该喷水管8固定连接在上述的喷水口51上,且喷水管8垂直于水平转轴6。
本实施例中,设置喷水管8通过螺纹连接在喷水口52上,从而是喷水管8方便更换。
且本实施例中,设置上述的第一电机3和第二电机7均为伺服电机。
使用时,消防水依次通过固定基台1、竖直转轴2、水平转台4、水平转轴6、俯仰转台5和喷水管8喷出进行消防灭火的过程中;通过第一电机3驱动竖直转轴2转动,从而带动水平转台4在水平面内旋转,并通过第二电机7带动水平转轴6转动,从而带动俯仰转台5在竖直面内做俯仰运动,从而使喷水管8的喷水方向在两个方向上可以调节,从而能够灵活的将喷水方向调向着火点;且第一电机3和第二电机7能够被控制装置控制,使得智能化建筑的控制系统能够远程操作消防设备进行灭火。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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