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自一体智能门窗落锁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智能门窗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手自一体智能门窗落锁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有关自动门窗的产品,绝大多数是外置式,如链条式自动开闭器、气液支撑杆式开闭器以及电动推杆式自动开闭器等,这些产品的缺陷是:占用空间大,不美观,仅仅适合于一些公共或办公场合,而不适用于居民家居;无法支持手动操作,一旦电机故障就无法开或关,需要专业人士维修,不但耽误使用,而且增加了用户的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更换方便、使用安全的手自一体智能门窗落锁机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手自一体智能门窗落锁机构,包括一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设置一微电机,所述微电机的动力输出端设置一涡轮,所述涡轮通过一传动齿轮连接一离合齿轮组;所述离合齿轮组传动连接一输出齿轮,所述输出齿轮的齿部裸露在所述壳体的侧面之外;在所述壳体的该侧面外,设置一传动齿条,所述传动齿条与所述输出齿轮啮合。
优选的,还包括一执手,所述输出齿轮上部设置有一安装孔,所述执手设置于所述安装孔内。
优选的,所述离合齿轮组包括一上齿轮、一下齿轮,所述上齿轮套设于所述下齿轮上;所述上齿轮下部设置有一凹腔,相应地,所述下齿轮上部设置有一凸起;所述凹腔与所述凸起相配合,可扣合在一起,亦可脱开分离。
优选的,还包括一弹性件、一卡簧,所述弹性件设置在所述上齿轮上部;所述卡簧设置于所述弹性件上部。
优选的,所述卡簧与所述弹性件之间还设置一平垫片。
优选的,所述弹性件为一波浪弹簧片。
优选的,所述凹腔与所述凸起的数量相同,且一一对应。
优选的,所述离合齿轮组与所述输出齿轮之间设置一个以上的减速齿轮。
优选的,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微电机电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了离合机构,随时可以手动开启,即使电机故障也可以正常手动开或关;外置执手,落锁机构带动执手起转动,更好的观察窗户的开启功能,也方便手动操作。落锁时电机可以180度的旋转,实现内倒微通风功能,风从窗户的侧面进风,不直接吹人体感觉舒适凉爽;可以智能操作窗户内倾斜,实现内倒微通风及内倒功能,下雨可室内换气,雨水不会进入室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是离合齿轮组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4是离合齿轮组中上齿轮的下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
1、壳体;2、微电机;21、涡轮;3、传动齿轮;4、离合齿轮组;41、上齿轮;411、凹腔;42、下齿轮;421、凸起;5、减速齿轮;6、输出齿轮;61、安装孔;7、传动齿条;8、执手;
9、波浪弹簧片;10、卡簧;11、平垫片;12、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一
如图1至4所示,一种手自一体智能门窗落锁机构,包括壳体1,壳体1上设置微电机2,微电机2的动力输出端设置涡轮21,涡轮21通过传动齿轮3连接离合齿轮组4;离合齿轮组4与输出齿轮6之间设置一个减速齿轮5,离合齿轮组4通过减速齿轮5传动连接输出齿轮6,输出齿轮6的齿部裸露在壳体1的侧面之外;在壳体1的该侧面外,设置传动齿条7,传动齿条7与输出齿轮6啮合;
微电机2正、反转,带动输出齿轮6正、反转,从而输出齿轮6可带动传动齿条7沿壳体1的轴向往复移动;亦即,传动齿条6沿着与壳体1的这个侧面平行的方向往复运动。
如图3、4所示,离合齿轮组4包括上齿轮41、下齿轮42,上齿轮41套设于下齿轮42上;上齿轮41的下部设置有八个凹腔411,相应地,下齿轮42的上部设置有八个凸起421;八个凹腔411与八个凸起421相配合,一一对应,可扣合在一起,亦可脱开分离。还包括波浪弹簧片9、卡簧10,波浪弹簧片9设置在上齿轮4的上部;卡簧10设置于波浪弹簧片9的上部;卡簧10与波浪弹簧片9之间还设置平垫片11;卡簧10用于固定浪弹簧片9,浪弹簧片9使得上齿轮41、下齿轮42扣合在一起,平垫片11压迫波浪弹簧片9使得其使力均匀;控制器12与微电机2电连接。
如图1、2所示,还包括执手8,输出齿轮6上部设置有安装孔61,执手8的一端设置于安装孔61上;转动执手8另一端,即可带动输出齿轮6通过减速齿轮5的传动,将转动力传输到离合齿轮组4;微电机2的动力输出通过涡轮21输出,具有自锁功能;如果转动执手8的旋转力不够大,则传至涡轮21与下齿轮42的交接处时,该力量无法使上齿轮41、下齿轮42脱离开,由于“自锁功能”而无法再旋转,此时输出齿轮6将无法转动,即无法打开门窗;如果转动执手8的力量足够大,即可使得离合齿轮组4中的上齿轮41、下齿轮42相互脱离,上齿轮41就可以自由转动,从而使得输出齿轮6转动;输出齿轮6转动,即可带动传动齿条7往复移动,即可以实现手动打开门窗。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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