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排水铺面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路面结构及施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排水铺面结构。
背景技术:
近年,随着“汽车化时代”的到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根据我国高速公路雨天事故调查结果,雨天事故率约为晴天的8倍,连环追尾和水漂等恶性事故高发,排水沥青路面因其抗滑性能高、噪声低、抑制水雾、防止水漂、减轻眩光等突出优点。在南方高温多雨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在1300毫米以上,属潮湿地区,雨天行车安全性显得尤为突出。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水泥路面面临着“白改黑”的需求,以提高沥青路面行驶质量,但是水泥路面加铺沥青层面临着防治反射裂缝等难题。因此建立一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排水铺面结构不仅可以迅速且有效的排走路面的积水,进一步加大行车安全,同时也可以减缓反射裂缝的发生,因此,建立旧水泥路面加铺排水铺面结构是水泥混凝土路面大修或改建的一个重大趋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排水铺面结构,本实用新型设计科学合理,通过采用开级配大空隙率的沥青混合料作为表面功能层,结合防水粘结层、抗车辙层、应力吸收层及双层粘结层,具备良好的雨水收排能力、抗裂性及耐久性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提供一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排水铺面结构,行车道路面结构从上向下依次为排水沥青面层、防水粘结层、抗车辙层、粘结层、应力吸收层、双层粘结层和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沥青面层采用大空隙沥青混合料pac-13;防水粘结层采用同步沥青碎石封层;抗车辙层采用ac-20或ac-25沥青混合料;应力吸收层采用ac-8或ac-10沥青混合料;双层粘结层采用双层撒布沥青。
进一步,排水沥青面层的空隙率为17%-23%,为塑封法测量结果,路面渗水系数能够大于5000ml/min。
进一步,防水粘结层中的沥青采用sbs改性沥青或橡胶沥青。
进一步,防水粘结层中的沥青撒布量为1.5-1.8kg/平米。
进一步,防水粘结层中的碎石采用预裹附沥青碎石。
进一步,防水粘结层中的碎石粒径为3-5mm;预裹附沥青碎石沥青含量为0.3%-0.5%。
进一步,应力吸收层中沥青混合料设计空隙率为2.5%-3.5%,沥青混合料饱和度大于80%,路面渗水系数小于50ml/min。
进一步,双层粘结层中上层为sbs改性沥青,下层为sbs改性乳化沥青。
进一步,上层的sbs改性沥青的撒布量为1.0kg/平米,下层的sbs改性乳化沥青,撒布量为0.5kg/平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采用开级配大空隙率沥青混合料作为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层上面层,并与防水粘结层、抗车辙层、应力吸收层及双层粘结层相结合,不仅能够迅速排离路面表面积水,增大雨天行车能见度和路面的抗滑性能,也可以有效的防止旧水泥路面加铺沥青层的反射裂缝,显著的延长路面的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排水铺面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名称及序号:
排水沥青面层1、防水粘结层2、抗车辙层3、粘结层4、应力吸收层5、双层粘结层6、旧水泥混凝土路面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提供一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排水铺面结构,行车道路面结构从上向下依次为排水沥青面层1、防水粘结层2、抗车辙层3、粘结层4、应力吸收层5、双层粘结层6和旧水泥混凝土路面7;排水沥青面层1采用大空隙沥青混合料pac-13;防水粘结层2采用同步沥青碎石封层;抗车辙层3采用ac-20沥青混合料;应力吸收层5采用ac-8沥青混合料;双层粘结层6采用双层撒布沥青。
排水沥青面层1的空隙率为17%,为塑封法测量结果,路面渗水系数大于5000ml/min。
防水粘结层2中的沥青采用sbs改性沥青。
防水粘结层2中的沥青撒布量为1.5kg/平米。
防水粘结层2中的碎石采用预裹附沥青碎石。
防水粘结层2中的碎石粒径为3mm;预裹附沥青碎石沥青含量为0.3%。
应力吸收层5中沥青混合料设计空隙率为2.5%,沥青混合料饱和度大于80%,路面渗水系数小于50ml/min。
双层粘结层6中上层为sbs改性沥青,下层为sbs改性乳化沥青。
上层的sbs改性沥青的撒布量为1.0kg/平米,下层的sbs改性乳化沥青,撒布量为0.5kg/平米。
实施例2: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
排水沥青面层1的空隙率为23%,为塑封法测量结果,路面渗水系数大于5000ml/min。
防水粘结层2中的沥青采用橡胶沥青。
防水粘结层2中的沥青撒布量为1.8kg/平米。
防水粘结层2中的碎石粒径为5mm;预裹附沥青碎石沥青含量为0.5%。
应力吸收层5采用ac-10沥青混合料。
应力吸收层5中沥青混合料设计空隙率为3.5%。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