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板房及其防尘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充电桩板房及其防尘窗。
背景技术:
板房是一种以轻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围护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全新概念的环保经济型活动板房屋。而充电桩板房就是一种用于对充电桩进行保护的板房,随着科技的发展,充电桩的覆盖区域越来越多,但在实际使用中,充电桩会建设在一些恶劣环境中,虽然板房能对充电桩起到一定保护,但是板房上设置的百叶窗在雨雪风沙等恶劣环境下就无法起到保护作用,雨水和风沙进入板房内部十分容易造成内部设备的损坏,而且某些区域治安较差,板房内设备容易发生丢失,长期使用在需要维护时防尘窗拆卸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种防尘窗,装在充电桩板房上后有效遮蔽风沙雨雪,同时也能防盗,拆装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充电桩板房有效遮蔽风沙雨雪,同时也能防盗,拆装方便。
为了实现上述第一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技术方案是:一种防尘窗,包括底板、网格架、第一滤板、第二滤板和百叶窗,所述底板和网格架固定连接或互为一体,所述百叶窗装在所述底板的中部,所述网格架上装有网格板,所述第一滤板位于网格板与百叶窗之间,所述第二滤板装在百叶窗的窗架上。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百叶窗的叶片包括基板所述基板的两端具有遮挡段,所述遮挡段上具有防尘段,所述叶片呈s型。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百叶窗的窗架上具有滤网安装条,所述第二滤板装在滤网安装条上。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百叶窗的下部通过合页铰接在所述底板上。
为了实现上述第二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技术方案是:一种充电桩板房,包括上述的防尘窗,所述防尘窗通过螺钉装在板房的外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外层网格的设置可防止人员钻入,起到保护以及防盗的作用,内侧的百叶窗的叶片为s型结构,能集防雨、防水、防雪、防沙、滤尘功能于一身,满足西北超级恶劣的环境下使用的需求,可以在沙尘暴严重地带使用,百叶窗与滤板采用一体化设计,防尘窗可打开,滤板拆卸方便,容易清洗更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充电桩板房的主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防尘窗的正面立体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防尘窗的反面立体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防尘窗的主视示意图;
图5为图4的a-a剖视示意图;
图6为图5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号如下:底板100;网格架200;网格板210;第一滤板300;第二滤板400;百叶窗500;窗架510;滤网安装条511;叶片520;基板521;遮挡段522;防尘段523;防尘窗60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被本领域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2~6所示,一种防尘窗,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100、网格架200、第一滤板300、第二滤板400和百叶窗500,所述底板100和网格架200固定连接或互为一体,所述百叶窗500装在所述底板100的中部,所述网格架200上装有网格板210,所述第一滤板300位于网格板210与百叶窗500之间,所述第二滤板400装在百叶窗500的窗架510上。
如图5、6所示,所述百叶窗500的叶片520包括基板521所述基板521的两端具有遮挡段522,所述遮挡段522上具有防尘段523,所述叶片520呈s型,能集防雨、防水、防雪、防沙、滤尘功能于一身,满足西北超级恶劣的环境下使用的需求,可以在沙尘暴严重地带中使用。
如图5、6所示,所述百叶窗500的窗架510上具有滤网安装条511,所述第二滤板400装在滤网安装条511上,滤网安装条511起到安装和定位的作用,使第一滤板300和第二滤板400间具有间隙,过滤效果更好。
如图2所示,所述百叶窗500的下部通过合页110铰接在所述底板100的上,百叶窗500可沿合页110打开方便维护和更换第一滤板300和第二滤板400。
如图1所示,一种充电桩板房,包括所述的防尘窗600,所述防尘窗600通过螺钉装在板房的外壁上,在满足通风的同时起到防尘防水的作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上述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上述的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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