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烹饪器具。
背景技术:
已知的烹饪器具为了能够到达加热和保温的目的,通常包括底部加热元件、侧部加热元件和上部加热元件。在底部加热元件、侧部加热元件和上部加热元件间设置有对应温度点的温控装置,以通过温控装置控制烹饪器具的加热状态和保温状态。因此,现有的烹饪器具零部件较多,使得装配工序较为复杂,进而导致生产成本较高。
因此,需要提供一种烹饪器具,以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在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为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其包括:
煲体,所述煲体中设置有内锅和设置在所述内锅的下侧的主加热元件以及设置在所述内锅的外周侧的侧加热元件;
盖体,所述盖体可开合地设置在所述煲体上,当所述盖体盖合在所述煲体上时,所述盖体和所述内锅之间形成烹饪空间,所述盖体中设置有上加热元件,
其中,当所述烹饪器具处于保温状态时,所述主加热元件电连接至所述侧加热元件和所述上加热元件,并且所述上加热元件和所述侧加热元件并联连接之后与所述主加热元件串连连接,所述主加热元件与所述上加热元件之间的电压比为0.05至0.25。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在烹饪器具处于保温状态时,上加热元件和侧加热元件并联之后与主加热元件串联,并且使得主加热元件和上加热元件之间的电压比为0.05至0.25,因此不需要独立的温控装置以及用于固定温控装置的安装支架等,能够降低生产成本,并且能够使得烹饪空间中的冷凝水保持在相对的范围内或者无冷凝水,还能够满足保温效果以及提高食物的口感。
可选地,所述煲体中设置有保温罩,所述内锅和所述主加热元件设置在所述保温罩的内侧,所述侧加热元件设置在所述保温罩的外侧。
根据本方案,能够合理地布置主加热元件和侧加热元件的位置,并且主加热元件和侧加热元件可以安装在保温罩上。
可选地,所述保温罩包括底壁和从所述底壁的外周边缘向上延伸的侧壁,所述主加热元件设置在所述底壁的上侧,所述侧加热元件设置在所述侧壁的周向外侧。
根据本方案,保温罩的结构简单,并且能够将主加热元件安装在底壁上,侧加热元件安装在侧壁上。
可选地,所述侧加热元件与所述保温罩的上表面之间的间距大于或者等于10mm,并且/或者
所述侧加热元件与所述保温罩的下表面之间的间距大于或者等于25mm。
根据本方案,能够将保温罩设置在较为合理的位置处,使得保温效果较好。
可选地,所述主加热元件通过紧固件安装至所述保温罩,并且/或者
所述侧加热元件粘接至所述保温罩。
根据本方案,主加热元件和侧加热元件的安装工艺较为简单,能够降低生产成本。
可选地,所述盖体包括位于底部的保温板,所述上加热元件设置在所述保温板的上侧,且位于所述内锅的正上方。
根据本方案,上加热元件可以安装在保温板上。
可选地,所述上加热元件粘接至所述保温板。
根据本方案,上加热元件的安装工艺较为简单,能够降低生产成本。
可选地,所述盖体还包括上盖组件,所述上盖组件设置在所述上加热元件和所述保温板的上侧。
根据本方案,上盖组件可以覆盖在上加热元件和保温板的上侧,以能够保护上加热元件和保温板。
可选地,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内锅的下侧的限温器,所述主加热元件上设置有安装孔,所述限温器延伸穿过所述安装孔,并且安装至所述主加热元件。
根据本方案,通过设置限温器,能够及时调节烹饪器具的工作状态。
可选地,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微动开关,所述微动开关连接至所述限温器,并且当所述烹饪器具处于加热状态时,所述微动开关电连接至所述主加热元件,当所述烹饪器具处于保温状态时,所述微动开关电连接至所述主加热元件、所述上加热元件和所述侧加热元件电连接。
根据本方案,通过设置微动开关,并且将微动开关连接至限温器,限温器能够作用于微动开关,使得微动开关能够在不同的工作状态下控制主加热元件、上加热元件和侧加热元件的通断电状态。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下列附图在此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实用新型。附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及其描述,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附图中,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的烹饪器具的剖视示意图;以及
图2为图1中的烹饪器具的电路原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烹饪器具
110:煲体
120:盖体
130:内锅
140:主加热元件
141:安装孔
150:侧加热元件
160:上加热元件
170:保温罩
171:底壁
172:侧壁
121:保温板
122:上盖组件
180:限温器
190:微动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为了彻底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结构。显然,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习的特殊细节。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可以为电饭煲、电压力锅或其他的烹饪器具,烹饪器具除具有煮米饭的功能以外,还可以具有煮粥、煲汤等各种功能。
下面将结合图1至图2对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进行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烹饪器具一般包括煲体110和盖体120,盖体120可开合地设置于煲体110上。煲体110中设置有内锅130,当盖体120盖合在煲体110上时,在盖体120和内锅130之间可以形成烹饪空间。煲体110基本上呈圆角长方体形状,并且具有圆筒形状的收纳部。内锅130可以构造为能够自由地放入收纳部或者从收纳部取出以方便对内锅130的清洗,也可构造为固定于煲体110内而无法从煲体110内取出。内锅130通常由金属材料制成,用于盛放待加热的材料,诸如米、汤等。
煲体110中设置有主加热元件140和侧加热元件150,主加热元件140设置在内锅130的下侧,侧加热元件150设置在内锅130的外周侧。盖体中设置有上加热元件160。在本实施方式中,主加热元件140、侧加热元件150和上加热元件160均为电加热元件,其可以包括发热丝等。
如图2所示,当烹饪器具处于保温状态时,主加热元件140电连接至侧加热元件150和上加热元件160,并且上加热元件160和侧加热元件150并联连接之后与主加热元件140串连连接,在本实施方式中,主加热元件140与上加热元件160之间的电压比为0.05至0.25。可以理解,由于主加热元件140和侧加热元件150并联连接,则侧加热元件150与上加热元件160之间的电压比也为0.05至0.25。因此不需要独立的温控装置以及用于固定温控装置的安装支架等,能够降低生产成本。
返回参照图1,煲体110中设置有保温罩170,内锅130和主加热元件140设置在保温罩170的内侧,侧加热元件150设置在保温罩170的外侧。主加热元件140可以通过紧固件安装至保温罩170,侧加热元件150可以粘接至保温罩170,例如侧加热元件150可以通过背胶粘贴至保温罩170。
具体地,保温罩170可以包括底壁171和从底壁171的外周边缘向上延伸的侧壁172,主加热元件140设置在底壁171的上侧,侧加热元件150设置在侧壁172的周向外侧。优选地,侧加热元件150与保温罩170的上表面(具体地指侧壁172的上表面)之间的间距大于或者等于10mm,并且侧加热元件150与保温罩170的下表面(具体地指底壁171的下表面)之间的间距大于或者等于25mm。
盖体120包括位于底部的保温板121,上加热元件160可以设置在保温板121的上侧,且位于内锅130的正上方。具体地,上加热元件160粘接至保温板121,例如上加热元件160可以通过背胶粘贴至保温板121。盖体还包括上盖组件122,上盖组件122设置在上加热元件160和保温板121的上侧。
如图1和图2所示,烹饪器具100还包括微动开关190和设置在内锅130的下侧的限温器180。主加热元件140上设置有安装孔141,安装孔141为圆形通孔。限温器180延伸穿过安装孔141,并且安装至主加热元件140。微动开关190连接至限温器180,并且当烹饪器具100处于加热状态时,微动开关190电连接至主加热元件140,当烹饪器具100处于保温状态时,微动开关190电连接至主加热元件140、上加热元件160和侧加热元件150电连接。
在本实施方式中,在烹饪器具100加热的过程中,当内锅中米饭加热至预定的煮熟状态后,通过将限温器180链接至微动开关190,限温器180能够作用于微动开关190,使得烹饪器具100进入到保温状态,通过上加热元件160和侧加热元件150并联分流后串联至主加热元件140,三者通过各自电压占比额工作后产生的热量,使得内锅130的内部逐渐形成进入热平衡的保温状态,以能够实现无专用控温装置达到的长时间保温效果,解决了米饭保温时减少或者避免盖体120产生冷凝水的问题,以及避免保温后米饭表面干黄等现象。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所使用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中出现的诸如“设置”等术语既可以表示一个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个部件,也可以表示一个部件通过中间件附接至另一个部件。本文中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与其它特征结合地应用于另一个实施方式,除非该特征在该另一个实施方式中不适用或是另有说明。
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方式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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