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及生产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专利属于抗倍特板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及生产方法。
背景技术:
普通木浆抗倍特板一般采用连续热压机生产,热压后的板材就进入养生、砂光和裁切工序,连续热压机生产的木浆抗倍特板材密度都在1200kg/m3以内,而密度小会直接影响板材的强度和吸水指标。
连续热压机生产抗倍特板材,在板材出压机后,板材的温度仍然在100℃以上,胶水固化不完全,蒸汽反弹力依然存在。板材在离开热压机后,脱离压力的束缚后,厚度仍会反弹,产品密度变低,结构破坏,对板材的质量影响很大,直接影响板材的密度和使用性能。另外,板材出热压机,在后期的运输和冷却过程中,极其容易引起板材变形,给板材带来不可逆转的质量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上述的问题,提供了一种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及生产方法。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所述抗倍特板为木浆抗倍特板,所述木浆抗倍特板的密度为1200-1500kg/m3,静曲强度≥60mpa。
上述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生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备料-切片-水洗-蒸煮-热磨-施胶-干燥-铺装-预压-板坯蒸汽喷蒸预加热-连续热压-连续冷压-养生-砂光-裁切-入库,所述连续热压步骤中压强不小于3.5mpa,所述连续热压后板材内胶水的固化率控制在60-80%,所述连续冷压步骤将热压后的板材温度降至室温且在降温过程中施加压力使所述板材继续收缩。
作为优选,所述过板坯蒸汽喷蒸预加热是对进入连续热压机前的板坯上下表面喷射过热蒸汽实现预加热,以软化板坯中的木纤维。
作为优选,在所述连续热压步骤使用采用双钢带连续平压机对板坯进行热压。
作为优选,所述连续冷压步骤利用连续冷压机对热压后的板材进行冷压,所述连续冷压机的压板内设有循环冷却装置。
作为优选,所述循环冷却装置为冷却水循环冷却装置。
作为优选,所述施胶步骤中施胶固体量和绝干纤维的比例为0.6:1。
作为优选,干燥步骤干燥管道中的热风风压为6800pa和风速为38m/s。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在于:
相比现有技术,本发明的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1)密度高、静曲强度高,吸水膨胀率低;(2)采用过热蒸汽对进入连续热压机前的板坯上下表面进行喷蒸预加热,过热蒸汽喷蒸后的板坯热压得到的成品质量更好;(3)合理控制连续热压后胶水固化率,使得板材在后面连续冷压过程中密度进一步提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图1为实施例1提供的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生产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还可以采用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发明并不限于下面公开说明书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实施例1
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描述,一种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抗倍特板为木浆抗倍特板,木浆抗倍特板的密度为1200-1500kg/m3,静曲强度≥60mpa。
如图1所示,超高密度抗弯抗倍特板生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备料-切片-水洗-蒸煮-热磨-施胶-干燥-铺装-预压-板坯蒸汽喷蒸预加热-连续热压-连续冷压-养生-砂光-裁切-入库,连续热压步骤中压强不小于3.5mpa,连续热压后板材内胶水的固化率控制在60-80%,连续冷压步骤将热压后的板材温度降至室温且在降温过程中施加压力使板材继续收缩。
备料步骤:选择生长周期3年以上的木材,增加木浆纤维强度,提高纤维强度和拉力,保障板材的物理性能。
热磨步骤使用高压缩比撕裂螺旋直接分解纤维。
过板坯蒸汽喷蒸预加热是对进入连续热压机前的板坯上下表面喷射过热蒸汽实现预加热,以软化板坯中的木纤维。喷蒸后的板坯在进入压机后,热压因子会大幅缩短,由于原料被提前软化,压机的压力也会大幅降低,原料中的水份由于蒸汽的注入也会更加均衡,产品的质量也会进一步提升。
在连续热压步骤使用采用双钢带连续平压机对板坯进行热压。板坯在上下钢带的夹持下进入压机,板坯上下表面同时加压、加温,这样的工艺模式可以保证产品的上下面剖面结构一致,产品的物理性能和尺寸稳定性得以保障。板坯同时加压和加温还可以是产品得到合理的表层高密度层,提高产品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及抗变形能力。
连续冷压步骤利用连续冷压机(独立研发,非市场产品)对热压后的板材进行冷压,连续冷压机的压板内设有循环冷却装置。循环冷却装置为冷却水循环冷却装置。连续冷压机降温的同时向产品继续施加压力,产品受压后继续收缩,密度增加,同时胶水的固化度也在不断加强,这样产品的质量会得到很大提升。
施胶步骤中施胶固体量和绝干纤维的比例为0.6:1。
干燥步骤干燥管道中的热风风压为6800pa和风速为38m/s。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发明作其他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应用于其他领域,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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