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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带轨飞翔鸟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1-01-11 13:01:03|211|起点商标网
一种带轨飞翔鸟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仿真机器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轨飞翔鸟装置。



背景技术: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机器人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愈发广泛,其中,轨道机器人是一种依赖于轨道来进行运动的机器人,但是传统的轨道机器人通过钢丝绳进行吊装,易变形,不够可靠。

因此,亟需开发一种新的带轨飞翔鸟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轨飞翔鸟装置,以解决如何实现飞翔鸟机构通过有轨小车机构完成空中飞翔姿态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轨飞翔鸟装置,其包括:轨道机构、有轨小车机构和吊装在所述有轨小车机构的底部的飞翔鸟机构;其中所述有轨小车机构适于在轨道机构上滑动,以带动所述飞翔鸟机构在有轨小车机构下方飞翔。

进一步,所述轨道机构包括:第一轨道和第二轨道;所述第一轨道、第二轨道适于承托有轨小车机构。

进一步,所述轨道机构还包括:若干吊环;各吊环的一端连接第一轨道,各吊环的另一端连接第二轨道,即通过所述吊环的环部将轨道机构进行吊装。

进一步,所述有轨小车机构包括:车架、与车架活动连接的四个车轮;所述第一轨道、第二轨道各承托两个车轮。

进一步,各车轮分别由90°转角电机进行驱动。

进一步,所述有轨小车机构还包括:两个限位滚轮;两限位滚轮分别水平安装在车架的底部的左侧、右侧,即两限位滚轮分别抵住第一轨道、第二轨道,以将车架限位在第一轨道与第二轨道中间。

进一步,所述有轨小车机构还包括:分别设置在车架的前侧、后侧的第一辅助导向组件、第二辅助导向组件;所述第一辅助导向组件、第二辅助导向组件适于辅助有轨小车机构导向。

进一步,所述第一辅助导向组件和第二辅助导向组件结构相同,且第一辅助导向组件包括:第一l形摆臂、第二l形摆臂、第一导向轮、第二导向轮、气弹簧;所述第一l形摆臂、第二l形摆臂的短臂均与车架的前侧铰接,第一导向轮设置在第一l形摆臂上,第二导向轮设置在第二l形摆臂上,且气弹簧的一端与所述第一l形摆臂的长臂铰接,气弹簧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l形摆臂的长臂铰接,即所述第一导向轮、第二导向轮分别抵住第一轨道、第二轨道。

进一步,所述飞翔鸟机构包括:吊杆和飞鸟机器人;所述吊杆的一端连接车架的底部,所述吊杆的另一端连接飞鸟机器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有轨小车机构在轨道机构上滑动并带动飞翔鸟机构完成空中飞翔姿态,实现了飞鸟机器人空中飞翔姿态仿真的功能,体现了很好的演绎效果,并且轨道机构可根据实际场景和需求变化,有轨小车机构运行可控,与传统轨道机器人相比减少了钢丝绳,更加可靠。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带轨飞翔鸟装置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有轨小车机构的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有轨小车机构的主视图。

图中:

轨道机构1、第一轨道11、第二轨道12、吊环13;

有轨小车机构2、车架21、车轮22、90°转角电机23、限位滚轮24、第一辅助导向组件25、第一l形摆臂251、第二l形摆臂252、第一导向轮253、第二导向轮254、气弹簧255;

飞翔鸟机构3、吊杆31、飞鸟机器人3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带轨飞翔鸟装置的结构图。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带轨飞翔鸟装置,其包括:轨道机构1、有轨小车机构2和吊装在所述有轨小车机构2的底部的飞翔鸟机构3;其中所述有轨小车机构2适于在轨道机构1上滑动,以带动所述飞翔鸟机构3在有轨小车机构2下方飞翔。

在本实施例中,本实施例通过有轨小车机构2在轨道机构1上滑动并带动飞翔鸟机构3完成空中飞翔姿态,实现了飞鸟机器人32空中飞翔姿态仿真的功能,体现了很好的演绎效果,并且轨道机构1可根据实际场景和需求变化,有轨小车机构2运行可控,与传统轨道机器人相比减少了钢丝绳,更加可靠。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轨道机构1包括:第一轨道11和第二轨道12;所述第一轨道11、第二轨道12适于承托有轨小车机构2。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轨道机构1还包括:若干吊环13;各吊环13的一端连接第一轨道11,各吊环13的另一端连接第二轨道12,即通过所述吊环13的环部将轨道机构1进行吊装。

在本实施例中,轨道机构1采用环形结构,能够实现飞鸟机器人32绕旋。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有轨小车机构的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有轨小车机构的主视图。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2、图3所示,所述有轨小车机构2包括:车架21、与车架21活动连接的四个车轮22;所述第一轨道11、第二轨道12各承托两个车轮22。

在本实施例中,各车轮22分别由90°转角电机23进行驱动。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90°转角电机23能够驱动有轨小车机构2在轨道机构1上滑动,实现了自动控制且运行可控。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有轨小车机构2还包括:两个限位滚轮24;两限位滚轮24分别水平安装在车架21的底部的左侧、右侧,即两限位滚轮24分别抵住第一轨道11、第二轨道12,以将车架21限位在第一轨道11与第二轨道12中间。

在本实施例中,两限位滚轮24一方面起到限位功能,另一方面起到辅助滑动功能,使有轨小车机构2滑动时更加稳定。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有轨小车机构2还包括:分别设置在车架21的前侧、后侧的第一辅助导向组件25、第二辅助导向组件;所述第一辅助导向组件25、第二辅助导向组件适于辅助有轨小车机构2导向。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辅助导向组件25和第二辅助导向组件结构相同,且第一辅助导向组件25包括:第一l形摆臂251、第二l形摆臂252、第一导向轮253、第二导向轮254、气弹簧255;所述第一l形摆臂251、第二l形摆臂252的短臂均与车架21的前侧铰接,第一导向轮253设置在第一l形摆臂251上,第二导向轮254设置在第二l形摆臂252上,且气弹簧255的一端与所述第一l形摆臂251的长臂铰接,气弹簧255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l形摆臂252的长臂铰接,即所述第一导向轮253、第二导向轮254分别抵住第一轨道11、第二轨道12。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第一l形摆臂251、第二l形摆臂252的短臂均与车架21的前侧铰接,且气弹簧255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l形摆臂252的长臂铰接,能够提高有轨小车机构2与轨道机构1的配合度,可维护性比较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飞翔鸟机构3包括:吊杆31和飞鸟机器人32;所述吊杆31的一端连接车架21的底部,所述吊杆31的另一端连接飞鸟机器人32,实现带动飞鸟机器人32实现空中飞翔姿态。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有轨小车机构在轨道机构上滑动并带动飞翔鸟机构完成空中飞翔姿态,实现了飞鸟机器人空中飞翔姿态仿真的功能,体现了很好的演绎效果,并且轨道机构可根据实际场景和需求变化,有轨小车机构运行可控,与传统轨道机器人相比减少了钢丝绳,更加可靠。

本申请中选用的各个器件(未说明具体结构的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又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通信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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