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壶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领域,具体是一种可调节壶铃。
背景技术:
壶铃是用于增强肌肉力量训练的简单器材,用壶铃进行健身锻炼时,可以做各种推、举、提、抛和蹲跳等练习,并且可通过增加或减少配重来适应更多受众使用;壶铃训练与哑铃、杠铃训练的不同之处在于,壶铃对于全面提高整体的爆发力更加有效,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运用壶铃进行锻炼。
但是现有的壶铃一般因为其训练的特殊性,不能对其进行重量的调节,一般是固定重量的进行锻炼的,也有对壶铃的重量进行调节的,但是现有的壶铃进行重量调节的时候拆装组合不易操作,易伤人,拆装复杂,所以现在急需一种便于进行重量调节的可调节壶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调节壶铃,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调节壶铃,包括多个壶铃主体,多个所述壶铃主体两两通过连接机构连接,最上端的所述壶铃主体上设置有上部把手,所述壶铃主体的下端设置为卯眼结构,所述壶铃主体的上端设置为榫头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壶铃主体的数量为三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机构包括卡扣件,所述卡扣件通过两个螺丝与壶铃主体连接,所述壶铃主体上设置有卡扣槽,所述卡扣件还通过弹力件与卡扣槽连接,所述壶铃主体的下端设置有与卡扣件配合的卡接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两个所述螺丝为m自攻螺丝,所述弹力件为弹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多个壶铃主体两两通过连接机构连接,壶铃主体的下端设置为卯眼结构,壶铃主体的上端设置为榫头结构,通过将榫头卡接在卯眼中对相邻的壶铃主体进行固定,连接机构包括卡扣件,壶铃主体上设置有卡扣槽,卡扣件还通过弹力件与卡扣槽连接,壶铃主体的下端设置有与卡扣件配合的卡接槽,使用者在使用该可调节壶铃的时候,向下按动卡扣件,此时卡扣件不再卡接在卡接槽内,然后顺着榫头结构将上端的壶铃主体拉出或者将其向卡接在榫头结构中,以调节该可调节壶铃的重量,等到调节好该可调节壶铃的重量后,在弹力件的作用下,卡扣件回到原位,使用者使用该可调节壶铃,可以很方便的进行重量的调节,简单易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可调节壶铃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部把手、2-卡接槽、3-卡扣件、4-弹力件、5-卡扣槽、6-壶铃主体、7-卯眼结构、8-螺丝、9-榫头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调节壶铃,包括多个壶铃主体6,多个所述壶铃主体6两两通过连接机构连接,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壶铃主体6的数量为三个,实际使用中,使用者也可根据需要使用相应数量的壶铃主体6,最上端的所述壶铃主体6上设置有上部把手1,所述壶铃主体6的下端设置为卯眼结构7,所述壶铃主体6的上端设置为榫头结构9,通过将榫头卡接在卯眼中对相邻的壶铃主体6进行固定。
所述连接机构的具体形式不加以限制,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连接机构包括卡扣件3,所述卡扣件3通过两个螺丝8与壶铃主体6连接,本实施例中,优选的,两个所述螺丝8为m4自攻螺丝,所述壶铃主体6上设置有卡扣槽5,所述卡扣件3还通过弹力件4与卡扣槽5连接,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弹力件4为弹簧,所述壶铃主体6的下端设置有与卡扣件3配合的卡接槽2,所述卡扣件3可以卡接在卡接槽2内,使用者在使用该可调节壶铃的时候,向下按动卡扣件3,此时卡扣件3不再卡接在卡接槽2内,然后顺着榫头结构9将上端的壶铃主体6拉出或者将其向卡接在榫头结构9中,以调节该可调节壶铃的重量,等到调节好后,松开手,在弹力件4的作用下,卡扣件3回到原位。
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是:多个壶铃主体6两两通过连接机构连接,壶铃主体6的下端设置为卯眼结构7,壶铃主体6的上端设置为榫头结构9,通过将榫头卡接在卯眼中对相邻的壶铃主体6进行固定,连接机构包括卡扣件3,壶铃主体6上设置有卡扣槽5,卡扣件3还通过弹力件4与卡扣槽5连接,壶铃主体6的下端设置有与卡扣件3配合的卡接槽2,使用者在使用该可调节壶铃的时候,向下按动卡扣件3,此时卡扣件3不再卡接在卡接槽2内,然后顺着榫头结构9将上端的壶铃主体6拉出或者将其向卡接在榫头结构9中,以调节该可调节壶铃的重量,等到调节好该可调节壶铃的重量后,松开手,在弹力件4的作用下,卡扣件3回到原位。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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