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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呼吸康复训练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1-01-11 12:01:04|250|起点商标网
一种呼吸康复训练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内科呼吸训练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呼吸康复训练装置。



背景技术:

人的呼吸正常与否直接影响人的生命,一旦出现问题需立刻就医,因此在治疗时需要用到一些辅助康复的设备,呼吸科用康复训练装置主要是针对一些患有呼吸疾病的患者在进行药物治疗的同时,用一些设备来辅助患者其康复。

呼吸康复训练装置就是用于增强胸廓的活动、加强呼吸肌功能、提高肺活量、促进痰液排出、增加有效通气、改善呼吸功能、减少和预防术后并发症,但是现有呼吸康复训练装置都是采用弹簧结构进行达到呼吸训练康复的效果,由于弹簧长时间的伸缩,使得弹簧自身出现弹力与拉力的减弱,进而使本体装置出现训练效果降低,同时观察机构设置太过麻烦和造价较高的问题。

因此,发明一种呼吸康复训练装置显得非常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呼吸康复训练装置,以解决现有呼吸康复训练装置都是采用弹簧结构进行达到呼吸训练康复的效果,由于弹簧长时间的伸缩,使得弹簧自身出现弹力与拉力的减弱,进而使本体装置出现训练效果降低,同时观察机构设置太过麻烦和造价较高的问题。一种呼吸康复训练装置,包括移动基座,移动万向轮,支撑立柱,呼吸训练壳体,升降体,呼吸升降腔,观察窗口,空气进入口,气体进入软管和吹气口,所述移动基座底部两侧安有移动万向轮,其中移动基座上方安有支撑立柱,且支撑立柱两侧安有呼吸训练壳体;所述呼吸训练壳体内部设有升降体,其中升降体放置在呼吸升降腔底部;所述呼吸训练壳体一侧内部嵌有观察窗口,其中呼吸训练壳体设有空气进入口,且空气进入口与气体进入软管一端相连,该气体进入软管另一端与吹气口相连。

所述支撑立柱包括旋转壳体,固定凸起,固定杆,固定凹槽和旋转轴承,所述旋转壳体内壁设有多个固定凸起,其中固定凸起与固定杆上的固定凹槽内部相接触,且固定杆上端通过旋转轴承与旋转壳体内部上方相连,该固定杆下端穿出旋转壳体下方与移动基座上方相连。

所述旋转壳体是采用空心长方矩形制成的空心壳体;所述固定杆是采用不锈钢制成的圆柱体,其中固定杆与旋转壳体之间具有2厘米到4厘米的旋转间隙。

所述呼吸训练壳体是采用空心圆柱制成的空心壳体;所述观察窗口是采用钢化玻璃制成的长条形透明壳体,其中观察窗口一侧设有长度距离尺。

所述呼吸升降腔是采用圆形制成的腔体,其中呼吸升降腔底部的升降体是采用圆形制成的气体阻力块,且升降体直径大小与呼吸升降腔直径大小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升降体的设置,有利于升降体通过自身重量进行下降复位,进而不需要弹簧拉力进行复位,从而延长本体的呼吸训练效果,便于延长本体寿命。

2.本实用新型支撑立柱的设置,有利于通过支撑立柱自身内部结构进行实现自身转动,进而带动自身两侧的呼吸训练壳体转动,从而便于将本体转动到合适的位置。

3.本实用新型观察窗口的设置,有利于通过观察窗口自身材料的透明特性,进行便捷快速准确的观察升降体的高度,同时观察窗口设计方便造价较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呼吸训练壳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支撑立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a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

1-移动基座,2-移动万向轮,3-支撑立柱,31-旋转壳体,32-固定凸起,33-固定杆,34-固定凹槽,35-旋转轴承,4-呼吸训练壳体,5-升降体,6-呼吸升降腔,7-观察窗口,8-空气进入口,9-气体进入软管,10-吹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附图1至附图3所示。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呼吸康复训练装置,包括移动基座1,移动万向轮2,支撑立柱3,呼吸训练壳体4,升降体5,呼吸升降腔6,观察窗口7,空气进入口8,气体进入软管9和吹气口10,有图1,2,3可看出,通过移动万向轮2将本体移动到准确位置,当呼吸训练壳体4位置不合适时,通过旋转壳体31带动呼吸训练壳体4转动,在转动的同时,固定杆33和固定凹槽34会通过自身进行稳定旋转壳体31的转动,此时旋转壳体31通过旋转轴承35实现自身转动,直到转动到合适的位置后停下转动,患者通过吹气口10和气体进入软管9将气体吹进空气进入口8内,此时升降体5通过气体将自身顶起,在升降体5升起时通过观察窗口7可快速准确的观察升降体5的高度,从而便于观察自身呼吸训练的情况。

利用本实用新型所述技术方案,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启发下,设计出类似的技术方案,而达到上述技术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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