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机构是什么?
德国与中国是具有多层次的经济往来和政治往来,是互相的贸易重要合作伙伴,但是两国间因知识产权产生摩擦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下面我们来介绍下德国德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职能。1949年,原德意志帝国专利局更名为德国专利局,总部设在慕尼黑,隶属联邦司法部。两德合并后,1990年10月3日,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发明和专利事务局的工作职责并入德国专利局。1998年11月1日,德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主要办公地点分别设在慕尼黑、耶拿(自1998年9月)和柏林(柏林技术信息中心)。一、职能DPMA为德国联邦司法部管辖的联邦高级行政机构,是管理德国工业产权的中心,主要职能如下:1、发明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授权;2、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注册以及相关信息的公布;3、代表政府对工业产权工作执行监督管理,对工业产权授权纠纷进行裁决。目前,德国颁布的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有《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半导体保护法》(保护客体为集成电路布图)和《植物新品种法》,DPMA负责所有工业产权授权和管理事宜。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一)机构设置DPMA下设四个部和一个分局:一部为专利部,下设两个分部,分别设有通用机械、机械工程、专利管理和电学、化学和物理审查处,主要负责各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批。二部为信息与交流部,负责内外信息与交流、文献服务、分类、审查文档管理、信息技术管理、规划和发展等事务。三部为商标与外观设计部,负责商标、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的注册和管理。四部为中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负责全局的综合性管理、规划部署以及法律事务。耶拿分局负责外观设计及商标审查与注册,设有外观设计科、商标科、人事科及隶属于耶拿分局的柏林技术信息中心。(二)人员编制截至2006年12月,DPMA共有员工2,556名,其中慕尼黑2,221人,耶拿和柏林335人。女性员工1,249名,男性员工1,307名,且残疾职工数再次超过法定配额。一些经济调整措施致使DPMA的员工数量与前几年相比再度出现了小幅下降。DPMA 45%的人员为专利审查员,21%负责商标注册,34%为信息、管理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DPMA一直积极倡导远程办公。截至2006年底,已有223名员工拥有了远程工作点。为实现300名的既定目标,DPMA增设了新的远程工作点。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远程办公的员工人数首次接近300名。DPMA对审查员的聘用资格要求很严格:工科大学毕业、在工厂企业或研究单位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审查培训的工程技术人员才具备报名资格,入局后经过3年的实习才能成为正式审查员。德国的专利审查员实行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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