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有什么限制吗?
2021-05-23 19:05:44|131|起点商标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分批准。就如何执行该规定的题目,经与商务部会商,现将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审批和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1、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禁止类技术,根据《技术进出口治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禁止,不得转让;
2、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限制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进出口治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审批手续;获得批准的,当事人凭《技术出口许可证》到我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3、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自由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出口治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治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登记手续;经登记的,当事人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分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分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起点商标专利申请,项目专利申请,资深团队。如未通过审核,无条件退款专利申请,登记专业的专利申请,在线登记入口,保护原创,中国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
热门咨询
tips